二孩政策實施後,生三胎會罰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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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全面開放二孩政策,之前超生的孩子還需要繳納罰款。政策落實後生育二孩將不再罰款,那麼生育三胎該如何罰款呢?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15年12月27日以157票贊成2票棄權,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決定明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2018年新規:全面開放二孩,這6種情況下生三胎不會罰款!

一般家庭生育三胎依舊是違背計劃生育規則的,超生行為仍然會按照2.5倍~3倍當地居民年均收入進行罰款,但契合以下6類條件的家庭,是能夠合法生育三胎的:

再婚夫妻:

1、夫妻為再婚,兩邊在上一段婚姻各育一個子女的,再婚後可再一起生育一個子女;

2、夫妻為再婚,其間一方在上一段婚姻中育有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許只育有一個子女的,再婚後無一起生育子女的,可合法再生育一個子女;

3、夫妻為再婚,其間一方在上一段婚姻中已育有一個子女,可是另一方未生育的,再婚後兩邊可合法生育兩個子女。

違法收養者的夫妻雙方實際總收入計算,以當地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作為基礎參考標準。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具體的罰款標準如下:

4、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夫妻雙方上年度總收入的30%徵收社會撫養費;

5、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但是如果生育時間上沒有達到間隔時間(頭胎和三胎之間的時間間隔不滿4年)或者再生年齡(女方年齡不滿28週歲)的,每提前一年將按照夫妻雙方上年度總收入的40%徵收費用,以年為單位,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

6,夫妻因不孕不育症沒有生育特殊情況:

夫妻因不孕不育症沒有生育,依法收養2個子女後,身體恢復健康後,可再生育一子女;

夫妻雖然已經生育兩個子女,但是其中一個或兩個被依法鑑定為殘病兒的,可以再生育一子女;

超生罰款的最新政策

關於超生罰款,各個省徵收標準不同,這個一般在各個省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予以明確。下文以廣東廣東省為例為大家介紹。

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應當按下列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或不設區的地級市上年城鎮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於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二、農村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或不設區的地級市農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實際上年收入高於當地上年農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三、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胎子女,責令補辦結婚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四、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2018超生罰款多少錢

雖然我國現在全面開放了二孩政策,但是對於計劃生育以外的超生還是會進行徵收社會撫養費的,那麼2018超生罰款多少錢

全國部分省市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超生罰款標準)

1、廣東:廣東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應當按下列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

①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於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②農村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實際上年純收入高於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

③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個子女,六十日內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2、安徽:上一年度城鎮或者農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安徽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第三個子女的,由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分別對夫妻雙方,按所在地縣(市、區)上一年度城鎮或者農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徵收社會撫養費;家庭年實際人均收入超過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倍的,按家庭年實際人均收入的五倍徵收社會撫養費。每再多生育一個子女的,依次遞增五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3、湖南:上年度總收入的二至六倍徵收

湖南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違法生育子女的,由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其委託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下列規定對生育者徵收社會撫養費:(一)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徵收。徵收社會撫養費後補辦生育證。(二)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至六倍徵收,其中經責令限期終止妊娠未及時終止妊娠的,應當從重徵收;重婚或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六至八倍徵收;每再多生育一個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徵收。

4、河南:上一年度城鎮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河南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應當徵收社會撫養費。每多生育一個子女,分別按發現違法行為時男方和女方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上一年度城鎮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5、湖北:上一年度城鎮或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別徵收社會撫養費

湖北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按照下列規定對當事人雙方進行處理:(一)城鎮居民違反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所在縣(市、區)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別徵收社會撫養費;(二)農村居民違反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所在縣(市、區)上一年度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別徵收社會撫養費。

6、山西:按照夫妻雙方上年總收入的20%合計徵收7年的社會撫養費

山西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違反規定情形生育第三個子女的,按照夫妻雙方上年總收入的20%,合計徵收7年的社會撫養費,其總額不得低於7000元;生育第四個子女的,按照夫妻雙方上年總收入的40%,合計徵收14年的社會撫養費,其總額不得低於3萬元;再多生育子女的,加重徵收社會撫養費。未辦理結婚登記再生育子女的,按照本條 第一款規定的標準徵收社會撫養費。有配偶的一方與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違法生育加重徵收社會撫養費。

7、陝西:一次性徵收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陝西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一個子女的,以徵收機關所在地的縣(市、區)城鎮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鄉(鎮)農民人均純收入為基數,由縣(市、區)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或者其委託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違法當事人分別一次性徵收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實際收入超過基數的,還應當加收超過數額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每再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多生育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乘以多生育子女數計徵社會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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