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區塊鏈?虛擬幣?高大上背後竟是非法集資?損失自行承擔!

ICO?區塊鏈?虛擬幣?高大上背後竟是非法集資?損失自行承擔!

ICO火了,虛擬幣火了,“大媽進場”,“一天翻倍”,“三天賺一輩子的錢”,“歷史最高點”等關鍵詞讓很多人以為代幣市場是一場淘金潮的革命性突破,其實,大部分人對於這個技術和行業應用啥都不懂,但高回報刺激下,大家蜂擁而去,把老本都投了進去。

一、什麼是ICO?

ICO始於2013年,本限於對區塊鏈技術應用項目開發,發行的代幣用於對開發人員"碼農的打賞",實際相當於技術開發項目的早期眾籌。國外的ICO的項目對外售賣代幣,大部分購買者“資助”有關項目的早期開發,相當於做慈善。

2017年,我國ICO項目突然增多,但是新增項目大多與區塊鏈開發毫無關係,和在中國任何節日都能過程情人節一樣,任何一個新增的經濟名詞,都會披上一種造富的羊皮,最後變成了非法集資和傳銷組織的狂歡,大部分只是藉著概念發行代幣並交易,製造ICO一夜暴富、無本萬利的神話,催生出泡沫進行資本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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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這種虛擬幣很可能涉嫌非法集資!

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七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該公告明確了以下幾點:

1.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2.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3.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臺及移動APP;

4.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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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旦認定為非法集資或者傳銷,參與者可能涉嫌犯罪或者風險自行承擔。

九樓律師聽過一個笑話,說是世界上無本生意、一夜暴富的方式方法都寫進了刑法。

結合目前情形,這種“幣”的交易也被刑法約束了。

因為ICO本身就是一種融資,目前超過200人的公開募集、沒有合法投資人門檻、非法連續競價交易等做法,已經構成了變相非法集資、非法證券活動、非法金融活動,有些更涉及合同詐騙。九樓律師在之前的頭條文章裡也進行過詳細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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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樓律師提醒:很多人以為參與ICO等代幣交易,能“只賺不賠,賺了就跑,賠了就鬧”,現行法律法規已經明確了參與非法集資等“貪圖便宜上當,損失自擔!”所以遇到這種天上掉餡餅的好事情,還是儘量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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