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開始,廣州不少上了年紀的父母都領到了150元/月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最近,不少街坊收到通知說要資格年審。什麼來的?
實際上,廣州各區今年開始要求年審了,越秀、海珠已經在開展。要是不按時年審,你每月的150元獎勵金將暫停發放。趕緊發給爸媽告訴怎麼年審吧!
各區都要年審 越秀海珠已開始
根據廣州2016年底出臺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只要是廣州本市戶籍的獨生子女父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只要符合條件均可享受按月獎勵150元的政策,應獎盡獎。《獎勵辦法》第二十二條也要求:“審核單位應當定期對獎勵對象的資格進行核對,不符合獎勵資格的應當終止其獎勵待遇”。
因此,實際上,從今年開始,要享受這個150元/月的獎勵,越秀區等多個區都要求每年進行資格年審的。如果不年審,就會影響每月150元獎勵金的發放。不符合發放條件的,將終止發放。
如何資格年審?
根據越秀區衛計局發佈的通知:
審核對象
已申請並正在領取獨生子女獎勵的獨生子女父母。
年審時間
年審資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
審核流程
在年審期限內,獎勵對象自行到戶籍所在地居委會進行獎勵資格年審。年審符合享受的對象要進行簽名確認,不符合繼續享受的對象將被進行登記並在廣州市信息系統進行終止、暫停和遷出等相應操作。
不按時年審將暫停發放
(1)對於在規定時限內未參加年審的申請人,街道人口計生辦會將會催告其在限期內完成年審工作;催告仍不進行年審的,即次月起將暫停享受資格。
(2)獎勵對象獎勵金被暫停發放的街坊們,可以前往社區居委會補辦年審手續。符合繼續發放條件的,獎勵金繼續發放且補發暫停月份的獎勵金;不符合發放條件的,終止發放。
(3)對獎勵對象死亡的、戶口遷出越秀區的、因再生育、收養或婚姻變動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審批錯誤的以及其他應退出的情形,獎勵金髮放至情況發生當月。
可委託直系家屬代為辦
越秀區的通知指出,對於重病、行動不便者,可委託直系家屬攜帶獎勵對象的戶口簿原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代辦。
以後少跑腿 將與養老金一併認證
有居民提出,之前辦理退休手續時已經進行過獨生子女獎勵資格認證,幾年來150元/月的獎勵金亦正常發放。這次區衛計局發文要求年審,市民又要跑一趟,略顯不便。
每年3-6月,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需要辦理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經瞭解,以後越秀區的獨生子女獎勵資格年審將與退休金年審時一併進行,讓老百姓少跑路。
一次性領過獎勵 也能月獎150元
隨著《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調整,廣州市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也經歷了三大階段:
即退休時退休金加發5%(1980年2月至2002年8月31日)
退休時一次性獎勵(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按月獎勵(2009年1月1日至今)。
早期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水平相對於現行的按月獎勵待遇明顯偏低(據查,加發5%的人群平均約為28元且不隨退休金調整而調整,一次性獎勵人群市轄區獎勵標準為6642元-12056元不等,僅相當於目前按月獎勵150元領取4-7年就終止)。
同是獨生子女父母的貢獻所獲獎勵不對等,有失公平。因此,廣州出臺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修訂,將符合條件的早期退休人員全部納入按月獎勵範圍。
作為新增的獎勵對象,過去已經享受的獎勵不退,從2017年1月開始納入按月獎勵。按照測算,廣州市將早期單位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納入按月獎勵範圍,財政每年獎勵金增資約1.2億元。從2017年的發放的情況來看,以海珠區為例,安排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同比增長191%。
超齡申請 逾期的獎勵會補發哦
如果男的超過60週歲、女的超過55週歲才去申請獨生子女獎,會補發逾期申請的獎勵嗎?
原政策口徑制定的是,逾期申領逾期部分不予補發。而《獎勵辦法》明確了符合獎勵條件的對象,到齡的下月即可領取獎勵金,取消了逾期不補發的限制。據瞭解,文件發佈後,補發工作目前基層已經在落實當中,不少補發對象已經領到的補發獎勵金。
獨生子女獎惠及這麼多爸爸媽媽,各位街坊們,記得看好當地通知,到居委會進行審核哦。
部分資料據廣州越秀髮布、信息時報、廣州日報
閱讀更多 廣州參考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