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房子出租給‘小李’,具體情況都不清楚……
陳某一直堅持著
難道這世上真有人可以銷聲匿跡?
“一個人就算再聰明再狡猾,他犯了案,就一定會留下線索和證據,人會說謊,但是證據不會。”
案件回
案件回放
2017年4月12日,位於晉江新塘街道某社區的一水溝呈現發黑發臭狀態,沿著村溝尋找水的源頭,最終發現是從村委會旁一簡易搭蓋廠房排出。走進一看,是一家小黑電鍍加工點。車間暫時未在生產,但車間地面有殘留廢水,廢水通過車間外排口排至村溝。經採樣監測,該電鍍加工點車間排放口排出的廢水水樣銅、鋅、總鉻分別超過《電鍍汙染物排放標準》最高允許排放值的328倍、89.3倍、60.2倍。
辯解存疑
辯解存疑
經過一番核查,確定該電鍍加工點所在的廠房為陳某所有。警方於2017年10月1日晚在石獅市某街將陳某抓獲。陳某到案後,多次供稱其於2016年七八月間將位於村委會旁的簡易搭蓋房租賃給一個叫“小李”的四川男子,該男子30多歲,身高約165CM,其他什麼情況都不知道。
常理推斷
常理推斷
案件移送晉江市檢察院審查逮捕,陳某仍然堅持偵查階段的那一套說辭。細心的承辦檢察官發現在陳某的供述中曾提到其知道簡易搭蓋房子被晉江市環保局查封。據此,承辦檢察官認為,陳某在看到自己的房子被查封半年之久竟然無動於衷,似乎有違常理。
找關鍵點
找關鍵點
出於高度的職業責任感,承辦檢察官清楚,只要有一個疑點不能排除,案件就不能下定論。於是,承辦檢察官仔細審查了此前的每一個辦案環節,沒有任何違法取證的情形,也沒有其他異常情況,多年辦案養成的職業素養讓承辦檢察官內心更加確定:陳某可能在撒謊!問題的關鍵還是在於證據,人會撒謊但是證據不會!
縝密排布
縝密排布
經反覆論證核查,承辦檢察官發現陳某有多年電鍍工作經驗,但案發期間並無外出工作,而且周邊鄰居也證實,曾看見陳某騎三輪摩托車出入簡易搭蓋棚。經過摸排車牌號,發現電鍍廠的3名客戶,並深挖線索,調取客戶與陳某之間的通信記錄、資金來往記錄,最終鎖定了陳某從事電鍍加工的犯罪事實。
終於認罪
終於認罪
面對這些鐵證,陳某最終如實交代了非法排汙的事實——“我確實是電鍍加工點經營者,之前抱著僥倖的心理,我為此感到後悔”。2018年1月30日,晉江市人民檢察院以汙染環境罪對陳某提起公訴。
從業禁止
從業禁止
經法院審理,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此外,考慮到陳某因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排放的重金屬超標倍數較高,種類較多,且系在居民區持續排汙超過六個月以上,被判處從業禁止,三年內不得從事電鍍加工職業。
End
供稿 | 張娟娟
文編 | 林翠霞
美編 | 莊汐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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