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後幹部為升職,7次行賄廳官

1月4日,四川遂寧市政協原主席孫志毅因受賄829萬餘元,被攀枝花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

孫志毅在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幹部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老闆翟某、女老闆向瓊等10人所送財物。

其中,當地80後幹部蔡樺軍的屢次快速升遷,均有孫志毅的“鼎力相助”。而他也因此先後7次收受和索要蔡樺軍財物,共計121萬元。

80後幹部為升職,7次行賄廳官

(孫志毅)

為任縣紀委書記,有人花了40萬

公開資料顯示,孫志毅出生於1957年1月,江蘇無錫人,曾在四川自貢作知青,此後便在自貢工作了29年。2006年12月起擔任遂寧市委常委、市委副書記 、市紀委書記等職,2011年升為市政協主席,正廳級幹部。

2016年6月29日,已經臨近退休的孫志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次年8月22日上午,該案在攀枝花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今年1月4日,其獲刑10年6個月,並被處罰金100萬元。

判決書顯示,孫志毅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幹部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翟某、向某、蔡某等10人所送829.44972萬元,其中索賄8次,共計128萬元。

80後幹部為升職,7次行賄廳官

10人之中送錢最多的,是一名老闆,涉案金額高達448.9萬。2009年-2012年,孫志毅為四川雙發集團在辦理項目手續、提高容積率、協調關係、該集團公司董事長翟某當選人大代表等方面提供幫助。

基於此,他6次在辦公室等地收受翟某所送的遂寧4套房產(折現款220萬)、現金100萬元及成都1套房產(購房款加中介費共128萬餘元),共計448萬餘元。

根據此前的公開報道,10名行賄人員中,還有一人較為特殊:遂寧正縣級“80後”幹部蔡樺軍,即判決書中所說的“蔡某”。

出生於1980年1月的他於2008年任市紀委辦公室主任,兩年後升任射洪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副縣級。2014年再次獲得升遷——團遂寧市委書記,正縣級。而這每一次升遷的背後都離不開孫志毅的“鼎力相助”。

80後幹部為升職,7次行賄廳官

2008年4月,孫志毅曾推薦蔡樺軍從鎮長提拔調任市紀委辦公室主任,並收受蔡所送6萬元;2010年下半年,蔡樺軍成功獲任射洪縣紀委書記,孫志毅因此收受40萬元……

據系,孫志毅為蔡樺軍在職務調整、職級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此後便先後7次收受和索要財物,共計121萬元。

女老闆拎96萬送進其辦公室

而就在孫志毅案一審宣判一個月前,2017年12月5日,行賄人之一——女老闆向瓊二審獲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攀枝花中院認定,她不但為蔡樺軍獲職務調動給孫志毅塞錢,還為丈夫黃某、二哥向某提拔而行賄,總涉案金額達到96萬。

如上文所述,2006年底,孫志毅被調往遂寧,並因此結識了女老闆向瓊。《天下遂商》雜誌曾在2014年披露,向瓊於1971年9月出生在當地一個知識分子家庭中,父母皆為公職人員。她2006年被任命成為中國死海旅遊度假區總經理,四川省4A級景區裡最年輕的老總。

判決顯示,2008年上半年的一天,蔡樺軍為了調到遂寧市紀委工作,請向瓊幫忙送6萬元給孫志毅。第二天,她將這6萬元裝入手提袋,進了孫志毅辦公室,說錢是蔡送的,他想調到市紀委。孫志毅點頭答應,並收下了錢。4個月後,蔡樺軍如願。

80後幹部為升職,7次行賄廳官

2008年下半年,遂寧市農業局紀檢組長趙捷為了調到大英縣當紀委書記,通過向瓊大哥嚮明宏找到其。向瓊再次揣著20萬進了孫志毅辦公室。第二年,趙捷心想事成。

其餘4次送錢,則是她為了親屬職務升遷、調整跑動。先是在2010年下半年,她拎著20萬找到孫志毅,二哥向某便從市水利局高級工程師(正科)升為市河道管理處處長(副縣級)。如法炮製,向瓊於2011年-2013年3次找到孫志毅,分別送了30萬、10萬、10萬,丈夫黃某便從一個區藥監局局長(正科)升為市政協辦公室主任(正縣級)。

有意思的是,向某和黃某均稱沒有為了職務變動找過孫志毅,至於向瓊向孫志毅行賄的事情,他們也不知道。向某還稱,自己是當時公推的三四個人選之一,“原來不知道其工作提拔、調動跟家人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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