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投訴女生穿短裙去圖書館是性騷擾 媒體:太自大

男生投訴女生穿短裙去圖書館是性騷擾 媒體:太自大

幾天前,有一家大學圖書館貼出了一條“規定”,要求女生“不得穿背心、吊帶裙等露背裝,短過50公分的短褲、短裙,以及後跟不帶袢的拖鞋入館。”而圖書館之所以出臺這樣的規定,是因為有男學生向圖書館投訴“穿著超短裙、超短褲、露肩露背衣的女性對館內男性學者屬於性騷擾,嚴重影響了學習氛圍”。規定引發爭議之後,圖書館及時意識到了問題所在,發佈了《讓圖書館成為我們的學習樂園》,向同學們致歉,爭議很快平息。

這起事件,不禁讓人想起一個常惹爭議的話題:女生在公共場所該穿什麼衣服?

我覺得,那些認為女生穿著清涼就是“性騷擾”,乃至於“影響了學習氛圍”的男生,恐怕不是真的想學習,而不過是喜歡偷瞄女生,同時心中又有根深蒂固的自大情結。他們以為女生打扮自己就是為了給男生看,甚至是為了取悅男生。然而,這種觀念並不正確。

與過去相比,生活在我們這個時代的女性能夠選擇的著裝打扮方式無疑更加多樣。隨著性別平等觀念的普及,女性正在越來越多的方面取得與男性同等的權利,因此也獲得了更加自由地展現自己個性的機會,這正是社會進步的體現。在這樣的環境之下,如果有人還認為女性穿著清涼前衛就是為了“吸引男性”,恐怕只能顯現出他們觀念的落伍。

作為一個不算特別瞭解女生的男生,我至少知道,很多時候女生做一些事,只是為了她們自己,沒有那麼多奇奇怪怪的原因。比如女生化妝,很多時候就只是因為自己開心,想漂漂亮亮出去,或者今天氣色不好,用化妝彌補一下,等等。而身為男生的我們,如果不能摒棄那些自我感覺良好的虛假幻想,未免“太看得起”自己,只會讓人貽笑大方。

誠然,女生有選擇穿著打扮方式的自由,男生們也有對她們的穿著打扮存有好惡的自由。如果有男生真的無法接受女同學們的前衛打扮,可以選擇不去看,或者自己找個迴避之處,但沒有把自己的審美凌駕於他人自由之上的道理。為了自己的偏好去損害他人的權利,無論如何都是不可取的。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自由都不能過度。穿著打扮是個人自由,但不同場合的穿著,其實有著不同的要求,沒有人會穿著背心超短裙去參加面試,公共場合的著裝體現了一個人的素養。穿什麼是自由,穿得得體則有關品位和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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