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對毒品打擊力度,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加大對涉毒在逃人員的敦促逃案自首工作,在多方努力下,近日,清新分局成功抓獲和勸投5名涉毒網上在逃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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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清新分局成功勸投一名教唆他人的吸毒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堅(男,41歲,清新區石潭鎮人)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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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和政策的強大攻勢下,4月16日,涉嫌一起製造毒品案件的在逃人員李某良(男,37歲,廣東清城區人)、李某海((男,42歲,廣東清城區人)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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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乘勝追擊,於4月20日在清遠市清城區小市某小區抓獲李某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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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民警馬不停蹄,於4月26日成功勸投一名涉嫌製造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吳某松(男,36歲,廣東惠東人)自首歸案。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處理中。
法律小常識
吸毒會面臨怎樣的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及相關規定,對於吸毒的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吸毒成癮者需要實施強制戒毒。
對於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給予怎麼處罰?
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條: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依法給予怎麼處罰?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不要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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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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