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一男子多次盜竊超市,他盜竊的物品竟然是辣條!

小時候你最懷念的一件事是什麼?

吃辣條!

吃很多辣條!!

但是

清城一男子

就因為吃辣條

攤上事了

清城一男子多次盜竊超市,他盜竊的物品竟然是辣條!

清城一男子多次盜竊超市,他盜竊的物品竟然是辣條!

近日,清城區公安分局下廓派出所成功破獲一宗多次盜竊案件,抓獲一名犯罪嫌疑人。

2018年4月15日,下廓派出所接市民報警稱其工作的清城區鳳城街道辦某超市被人多次盜竊物品。接報後,民警迅速前往現場調查並在現場抓獲剛實施完盜竊的嫌疑人呂某。

清城一男子多次盜竊超市,他盜竊的物品竟然是辣條!

經訊問,嫌疑人呂某對其多次在該超市盜竊辣條、牛奶等物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呂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處理中。

清城一男子多次盜竊超市,他盜竊的物品竟然是辣條!

警方普法

刑法原文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六十五條 【盜竊罪】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複製他人電話號碼或者明知盜接、複製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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