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
你們曾經參加過一場殺人案
只是你們全然不知
在不明真相的網絡暴力中添一條煽動性的留言
向遭受霸凌的無辜者投以鄙夷冷漠的目光
這些微不足道的無意識舉動
也許就是犯罪最需要的加油助威
1965年10月,美國印第安納州發生了一起惡性集體霸凌事件,年僅16歲的女孩S被多人輪番毆打、羞辱、灼燒、劃割……被折磨長達三個月後致死。
警方在其瘦弱的屍體上發現了多達150處傷口。
令人驚訝的是,犯罪的實施者多是一群十幾歲的青少年,最小的只有10歲。
他們在一位中年女性B的教唆和引導下,對受害人S進行殘酷地折磨。
受害人 Sylvia Marie Likens(左)
犯罪者Gertrude Baniszewski(右)
這起案件被印第安納州警方稱為——一個受害人身上犯下的最恐怖的罪行。
而這起駭人聽聞的真實案件也被改變成了電影。
《美國田園下的罪惡》
劇情/犯罪/2007年
S的父母經常跟隨各地嘉年華巡演,演出結束後就在集會里賣點小零食。一家人的生活很不穩定,經常到處搬家,夫妻倆也總是分分合合。
為了省事,他們常常將兩個孩子(S和妹妹,後者患有小兒麻痺)送到外婆或其他親戚家生活。
自幼居無定所的生活環境,使得姐妹倆性格內向、極度缺乏安全感。
加之寄人籬下的拘束,她們很小就學會了看人眼色行事——寄宿在別人家,遇到了什麼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敢吱聲,忍忍就過去了。
1965年 ,一家人剛搬到印第安納州的一個新城市沒多久,夫妻倆又將跟隨嘉年華離開。
舉目無親的新城市裡,既沒有親戚也沒有朋友能幫忙照看兩個孩子。
夫妻倆正發愁把孩子們往哪兒送時,一位“好心人”主動提出幫忙照看她們。
而這位“好心人”B就是後來霸凌案的始作俑者。
37歲的B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老很多,沒有工作,靠幫別人熨衣服獲得一些微薄的收入。
她患有嚴重的支氣管炎和哮喘,卻嗜煙如命。
這位憔悴的單親母親經歷過幾次失敗的婚姻。不到四十歲,她已經懷孕十三次以上,分娩七次,流產六次。
生活的窘迫、壓力,以及養育七個子女的過度操勞寫滿在她未老先衰的臉上。
由於經濟條件困難,家裡環境也是
破敗不堪,只有一些異常簡陋的傢俱。牆壁地板壞了沒錢維修,碗筷用壞了沒錢買新的——一家八口卻只有三個勺子,大家只能輪流使用,生活條件很是糟糕。
起初,她只是為了每週20美元的寄宿費而收留姐妹倆。
她對S的父親說:“不必覺得不好意思,你這樣做其實也算在幫我。”
而S的父母又急於工作,有意無意地忽略好心人B家中糟糕的生活環境,答應將兩個女兒交給這個完全陌生的女人。
此時的他還在慶幸,殊不知已將女兒送上了絕路。
噩夢開始
姐妹倆住進新家的第二週,就受到了體罰。原因是她們的生活費沒有按時寄到。
B將她們帶入地下室,那裡更像是一間行刑室,一條表面佈滿裂紋的皮帶掛在牆上,旁邊是兩個破舊的紙箱子,供做錯事的孩子趴在上面捱打。
第一次,B很節制,就狠狠的兩下,沒有多打。
其他孩子似乎早已習慣了這種懲罰,這是家規,也是母親建立威嚴的手段。
在麻木與恐懼的雙重作用下,孩子們尚未健全的思想裡建立了這樣的規矩:母親永遠是對的。
獎懲分明的教育手段並無過錯,更何況一位養育七個孩子的單親母親。
但這樣的權利,如果落到一位有抑鬱、偏執傾向的母親身上,就有點危險了。
惡化
住在這裡的大姐L和S年紀相仿,她們很快變得熟悉起來。
大姐正在與一個不負責任的已婚男性發展秘密戀情,不料卻意外懷孕。不知所措的她向S傾訴了一切,並叮囑不能告訴任何人。
然而,某次L與男友吵架,越吵愈烈,男方順勢要動手打她。隨同的S為了避免L受傷,道出了她懷有身孕的實情。
原本想守住的秘密,此刻卻被S全盤托出。L既憤怒又羞愧,她把一切歸咎在S身上,並要讓S付出相應的代價。
而那個有權實施懲罰的人就是母親B。
為了讓S受到相應的代價,L將自己偽裝成受害者,編造了一個不存在的事實。她告訴母親,S在學校裡說自己的壞話。
滿嘴謊話、汙衊他人成為了S再次受到懲罰的理由。儘管這根本是偽造出來的。
母親命令孩子們圍觀這場懲罰。她告訴孩子們,S做了對不起大姐的事情,所以大姐可以隨意報復。
慢慢的,幾個十幾歲的孩子在B的默許下,也逐漸參與到懲罰S的行動中。
抱團、劃清界限、視作敵人……他們潛意識裡對S的態度已經發生了變化,並且越來越相信——S是個壞孩子,應該受到懲罰。
他們沒有獨立思考過事情的真相,也不懂分寸是何物,更不會質疑母親的行為。
至此,姐妹倆變成了眾人眼中的罪人。
面對大家的羞辱,她們放學路上抽空給父母打電話,想尋求幫助,可這一切被幾個孩子看見後告狀給了B。
母親知道後,嚴厲的詢問:“哪裡來的錢?妳們肯定是偷來的!”
其實這些少得可憐的零用錢是S和妹妹在公園裡撿瓶子掙來的。
沒有解釋的餘地,又是說來就來的懲罰。
這一次,B竟然將燃燒的菸頭摁滅在S的胳膊上……
集體無意識
很快,懲罰變得不需要什麼理由。
B只要心情不好就變著花樣懲罰她;L也是隨時隨地毆打她,無論手裡拿著什麼,抄起來就往她身上掄。
學校有男生喜歡S,傳到家裡,她就被說成不要臉的蕩婦。
為了懲罰她的“不知廉恥”,B命令她當著全家人的面,將一個可口可樂瓶子塞入下體……
接著,S就被徹底關在了地下室。
全家人口徑一致對外宣稱,她因為品質卑劣被送到了少管所。
S的妹妹眼看著姐姐被霸凌卻不敢反抗,她被威脅如果說出去,將受到和姐姐一樣的酷刑虐待。
接下來,這場集體無意識霸凌開始上演。
幾個孩子告訴身邊的朋友和同學——我家地下室關了一個罪人,你們可以來參觀,也可以親手懲罰她。
第一次動手時大家都有點怕,這樣做是不是不對。但幾個孩子在旁邊鼓勵——
她很壞、很骯髒,媽媽說她是個蕩婦,這些是她應得的。第一次嘗試後,他們發現既沒有人指責、也沒有人制止,這樣做似乎還挺有意思。於是便一傳十十傳百,孩子們似乎把虐待她當做一種發洩、或遊戲。
踢、打、用鞭子抽、用菸頭和火柴燒、用沸水燙、在傷口上抹鹽、脫光她的衣服、禁止她吃飯、綁起來當做練習柔道的假人打、強迫她吃排洩物……
B甚至教唆一個男孩在S的腹部皮膚上,用燒紅了的鐵棍刻下" I'M A PROSTITUTE AND PROUD OF IT !" (我是一個妓女,並以此為榮!)
所有人就這樣對S進行了長達三個月的霸凌折磨,直到她死,否則可能沒有人會停下來。
後來經屍檢顯示S每個手指上的指甲都因為劇痛時亂抓而向後折斷;她疼痛時緊咬嘴唇用力過度,導致下嘴唇部分撕裂。
沒有人可以想象,她曾承受了多大的痛苦。
此片在還原真實事件的同時,也還原了法院審理案件的過程。
當這些青少年坐在證人席上被詢問時,都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但當律師問道“你為什麼要這麼做”時,每個人都默默搖頭,表示不知道。
誰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直到他們弄死了一個女孩……
誰該為這場集體無意識謀殺買單?
美國法律給出了答案。
法院最終判決B犯一級謀殺罪,終身監禁;大女兒L犯同謀罪、二級謀殺罪,終身監禁;小兒子也被判有罪,成為印第安納州少管所歷史上年齡最小的罪犯;其他參與者也分別獲刑2至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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