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新政:U23登場人數不得少於外援

足協新政:U23登場人數不得少於外援

據悉,U23和外援的新政內容如下:

(一)俱樂部一隊賽季報名名單:1、首次報名中期補報後,國內球員最多為27人。2、中超俱樂部外籍球員報名人數:全年累計報名最多6人次,同時報名人數最多4名。3、中甲俱樂部外籍球員報名人數:全年累計報名最多4人次,同時報名人數最多3人。

(二)每場比賽,每支俱樂部隊:1、11名首發球員中至少有1名U23球員;2、外籍球員的累計上場人次,中超聯賽為不得超過3人次,中甲聯賽為不超過2人次,中國足協盃賽中不同級別聯賽球隊之間的比賽,外籍球員每場報名上場規定按低級別聯賽的規定執行;3、U23球員的實際累計上場人次不得少於本隊外籍球員實際累計上場人次;4、如違反以上規定的球隊,該場比賽按棄權處理,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還將視情節對該俱樂部做出進一步處罰。

(三)預備隊聯賽:1、每場預備隊比賽中,每隊同時上場的球員中應不少於5名U23球員(因紅牌罰下造成的不足除外)2、每場預備隊比賽中,每隊同時上場的球員中最多隻能有1名外籍球員。(四)2018賽季,U23球員為1995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的非港澳臺的國內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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