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車主已有車牌,如何購買3.5升以上的二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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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新消息,新政策將“取消增量指標和更新指標有關對車輛排量的限制”!這個規定可能將於2018年7月1日開始起實行。這樣的話,你已有車牌,當然說明你已有購車指標,那你就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去賣車了,不管是新車還是二手車,都不會再對車的排量進行限制!當然,新政策更鼓勵市民賣節能車!



據大洋網訊,近日,廣州市交委發佈《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調控新辦法》),並公開徵求意見,因為廣州現行的《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調控辦法》)將於2018年6月30日有效期滿。

《調控新辦法》中新修訂的政策,包括擬取消增量指標和更新指標有關對車輛排量的限制,指標有效期也考慮市民選購車輛的實際週期而延長到12個月等,釋放出多項便民利好。



現行的《調控辦法》將於2018年6月30日有效期滿。為做好政策的延續,廣州市交委2017年即啟動了《調控辦法》的修訂工作。 今年4月16日,廣州市交委發佈了《調控新辦法》,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此外,2016年1月開始實施的《廣州市二手中小客車交易週轉指標管理試行辦法》也將於2018年6月30日與《調控辦法》同時有效期滿。作為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修訂中將兩份文件進行合併,體現了政策體系的延續和統一。



指標車輛

取消車輛排量限制

綜合考慮到市民的用車需求和車輛生產技術水平的提高,本次修訂擬取消增量指標和更新指標有關對車輛排量的限制。

鼓勵推廣節能車

當月未能成功配置的節能車增量指標不再調整為普通車增量指標,並且,當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單位節能車增量指標將調整為個人節能車增量指標,以便進一步鼓勵和落實節能減排要求。同時,逾期未使用的增量指標納入次月配置的規定將被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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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並不能直接換3.5L排量的車型。根據2013廣州車牌申請排量要求1:排量2 .5升以下舊車換新,新車排量可超舊車,舊政策規定舊車換新,新車排量不得超過舊車,此條在執行中被詬病甚多,一些已購置低排量車輛的車主因此難以對舊車進行升級,相當於“買Q Q,就只能用Q Q”。因此,為了便於市民根據需要和經濟能力選擇車型,適時進行升級換代,新政策規定對車輛更新的排量限制予以放寬,舊車排量在2.5升以下的,新車排量可以超過舊車,但排量不超過2.5升;舊車排量超過2.5升的,新車不得超過原車排量。

建議如果真想換的話,可以上外地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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