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糾結!“不育” 和“殘疾”真不是一回事!

別糾結!“不育” 和“殘疾”真不是一回事!

在有媒體誤報世衛組織將不育歸類為“殘疾”後,我們希望重申情況並非如此。

世衛組織並未修改《國際疾病分類》(ICD 10)中有關不育的定義,即,不育是“未採取任何避孕措施經常性交12個月及以上仍無法實現臨床妊娠的生殖系統疾病”。

前述的誤解可能源於圍繞“國際監測輔助生殖技術委員會”(ICMART)牽頭開展的有關不育和生育醫療定義術語表的工作的一些說法。請注意,雖然該委員會的確向世衛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諮詢,但ICMART術語表並不是世衛組織出版物。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無論是ICD10還是2009年的ICMART定義都只是對不育的臨床描述,均未就提供生育醫療服務提出任何建議。

即使修訂後的ICMART術語表中的不育定義有任何變化,世衛組織的定義將仍是一種臨床描述,而不會就提供醫療服務提出任何新建議。

別糾結!“不育” 和“殘疾”真不是一回事!

關於“不育” 的問答

1. 為什麼人們說不育與殘疾有關?

這一誤解可能源於圍繞“國際監測輔助生殖技術委員會”(ICMART)牽頭開展的有關不育和生育醫療定義術語表的工作的一些說法。該術語表並不是世衛組織官方出版物,而是有世衛組織工作人員參與的一項工作。

2. 世衛組織的意見如何?

世衛組織並未修改《國際疾病分類》(ICD 10)中的定義,即,不育是“未採取任何避孕措施經常性交12個月及以上仍無法實現臨床妊娠的生殖系統疾病”。

3. “不育”的定義以後會變嗎?

即使修訂後的術語表中的定義有任何變化,它也仍將是一種臨床描述,而不會就提供醫療服務提出任何建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