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昆明某學校要求護理專業學生到電子廠實習,三年畢業卻要交4年學費?

卜2013211

5月22日,雲南商務職業學院的學生向我們爆料,稱自己連續三年就讀於雲南商務職業學院,當時招生老師承諾3年之內可以拿到專科和本科畢業生,而如今學校卻一再推辭,要求學生到重慶參加考試,考試通過才可領取畢業證書。此外,同學們每到寒暑假就會被派去廣東的電子工廠務工,而同學們在校學習的卻是護理學專業。

在學生提供的收據複印件上,我們能看到,學生們三年的學費在一萬元左右,且每年的具體金額並不一致。學生表示,三年來學校還陸陸續續收取了學生們其他費用,而但同學們提出索要收據時,學校卻以各種藉口進行推辭。

我們認為,在這件事情中,學生有權質疑學校將自己派遣到外地打工的合法性,也有權向學校所有繳費憑證。學校想要將學生推薦到外地實習,也需要徵求學生們的意見。如學生表示同意前往,那麼學校可以進行推薦。以不予發放畢業證為要挾,強制學生前往外地實習,並且實習單位與內容都與學生所學專業不相關,我們不得不得懷疑這是否是在進行“炒人力”?

據我們瞭解,雲南商務職業學院是經雲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國家教育部備案,具有獨立頒發國家承認學歷文憑資格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院校。根據該校的官網顯示,護理學專業需要就讀五年,並按照雲南省發改委的批准的價格收取學費。而實際上,卻有學生每年只繳納5000元的學費,

對此,我們建議學生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維護自己的權利。


時報傳媒

看了爆料,如果屬實,那麼學校的違規行為可謂數不勝數。

首先, 對外承諾會讓學生在三年內獲得全日制專科和本科畢業證。

但是後期完全沒有實現,這種承諾無論有沒有落實到書面上,只要證實的確曾有這樣的話,那麼學校也屬於違約甚至是欺詐行為。

圖為相關學校的學生證

其次,收取費用沒有繳費清單

作為學校,這樣的做法無疑是違背《教育法》相關規定,甚至對於具體應繳納多少費用,也應該遵從物價局的規定,而不是憑藉要挾學生的畢業證。

最後,以社會實踐為理由強迫學生打工

社會實踐,聽起來對學生很有幫助,可以給學生提前獲取相關工作經驗,但是社會實踐肯定是需要和本專業相關,並且不能有強迫性。

像新聞中,學護理專業的學生怎麼可能去電子廠實踐,各種原因,想也是,為了把學生當做廉價的勞動力。

並且最主要的是,所謂的社會實踐應該尊重學生的意願,而不是以畢業生強迫的強制勞動,這屬於嚴重的違規行為。


目前學校回應正在核實,個人建議相關學生可以去教育局舉報

最好想說,選擇學校非常重要,作為學生和家長真需要自己多提防,多查閱資料。

比如三年獲取到全日制的本科和專業畢業證,真的一聽就是鬼話,那麼容易,就沒必要努力高考上大學了。

以上分析,都建議在媒體學生爆料屬實的基礎上,其實目前學生的證據可能在體現學校強迫性質上,還是不夠。建議學生多翻查下過去的招生宣傳的宣傳和同學之間的說辭,可能舉報時候會更加容易。

所以再次也提醒,所謂的承諾如何如何,總是容易口說無憑,還是得落實到文字上才最好。


廖彩琳律師

這是捆綁式人才中介,不能稱之為學校,只能說明該學校和廣東那些電子廠有不可告人的利益鏈接,而這種勾結就是一方需要,一方忽悠,最終受傷害的就是這些面臨畢業需要畢業證的學生。這種捆綁式推薦特別可恥!

這個學校恐怕存在嚴重的問題,作為一個學校,學生有權決定自己的工作崗位,但卻以畢業證做要挾,學生去你們學校,說白了就是為了那張畢業證,估計在這之前已經不是一次了,好多人就這樣妥協了,沒辦法,為了畢業證,說白了,這麼個學校,就不是個正規的學校,全是利益化。就不是個學習的地方。

作為一個學校,當以盈利為目的,那就是害孩子的前途,所以選擇學校,要慎重,當然,這個學校,說白了就是一個技校,交錢浪費日子,然後和中介一樣給你推薦給那些電子廠,學習只是一個幌子。

希望相關單位去查查,給這些孩子一個沒有強迫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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