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撞死橫穿行人,法律會怎麼判?

心得居士

高速公路上撞死橫穿行人,對於責任承擔和賠償問題,應當分如下幾種情況處理:

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行人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這也就是說,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並且是橫穿公路,這本身就是違法的,行人是要承擔責任的。

二、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

這一規定就是說,機動車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如果機動車一方有過錯,那麼也應當承擔過錯責任。在高速公路上,機動車的過錯有可能是超速行駛或者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安全駕駛。在這種情況下,不論行人有沒有過錯,只要機動車駕駛員有過錯的,那麼機動車也應當承擔責任。

因為是在高速公路上,行人有過錯在先,所以機動車一方有過錯的,機動車不可能承擔全部責任。所以機動車的責任可分為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或次要責任。那麼賠償比例也就是80%-20%之間。

三、機動車沒有違章行為,沒有一點過錯的。那麼根據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機動車一方也應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所以說:儘管行人不該上高速公路,儘管行人有過錯。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也要安全第一,保護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否則,無論處於什麼情況,都是應當承擔一定的賠償的。


法重情深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2款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通俗一點講,你駕駛的機動車證照齊全,車輛安全檢測合格,無超載、超速、超高、超寬、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且採取了緊急剎車、避讓措施,出於同情弱者考慮,法律上會讓你承擔10%以下的無責賠償。如果你也有過錯,那會根據你方過錯大小來承擔賠償多少,一般都不會超過50%。

順便說一下,如果賠償數額超出了保險公司的承保額,你可以以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未盡管理之職,應對事故發生承擔責任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對事故損失進行追償。


勇敢向前的行者

這個題目可能不是客觀真實,而是題主編的

因為,行人不得上高速公路。

大家都知道高速公路行車速度很快,高達120公里;

高速公路是封閉的,只能是符合條件符合規定的機動車才可以進入高速公路行駛;

非機動車、行人都不應該上高速公路。

這個死者不僅上了高速公路,還去橫穿高速公路,那真是大膽,也不可思議。

因為橫穿高速公路沒有實際意義。

高速公路雙向之間是有隔離帶的。

多數高速公路,外圍還會有籬笆,圍欄。

即使橫穿,是為了到對面的村莊,一是風險太大,二是難度不小,所以,這個人的行為不可思議。

當然,如果是瘋子是精神病,那就另當別論。

這個行人有錯在先,他實施了違法行為。

所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在本案中,機動車一方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沒有民事責任,沒有行政責任,更不會有刑事責任。

但是,要承擔,10%的賠償


陳群律師

要想弄清這個問題,得先重溫一下我國在這方面相關的法律條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鏟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也就是說,行人進入高速高路,實際上是違法在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二)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通過這兩條,問題已經很清楚了,也就是說,機動車撞死橫穿高速公路的行人,無須承擔法律責任,但須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換句話說,要破費點錢財,而實際上,現在的車都有交強險,這些損失交強險基本夠賠付了,保險公司必須在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內予以賠付,當然,超出限額部分,就需要車主自行承擔了。

不過,因為最高賠償限額是10%,去掉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車主實際承擔的數額應該不會很大。

需要提醒的是,儘管這種情況車主無須承擔法律責任,但自身必須符合安全駕駛條件,首先要做到不超速,其次駕駛人必須取得有效駕駛資格,也即是說必須要有駕駛證,第三車輛檢車手續要齊全,尤其是第二條,如果不具備,到時雖然行人承擔主要責任,但無證駕駛車主也須承擔法律責任,賠償責任也會相應提高。


紅楓文史娛

這個要分幾種情況來解釋。

1.機動車的情況,一是是否有年審,二是是否有交強制險或和商業險,三是機動車違法積分是否達到12分。

2.行人的類別,一是非高速路工作人員,二是高速路工作人員。

一種情況是,機動車一切正常,有交強險,復積分在12分以內,已經通過年審。這種情況,僅由交強險支付110000萬的身故賠償。另外15000元的安葬費。其它若有高速路護欄損失,則由保險賠償。當然這部份也可由高速自行負責,原因在於非工作人員進入高速,是高速公路的責任。

另一種情況是,

一,機動車異常,年審,交強險,積分超過12分等情況,責由機動車駕駛人承擔大部分賠償責任。

一,若機動車正常,撞動高速公路維保人員或其它員工,則你負全責。

在高速行車和非高速行車是相反的。只要機動車正常,出現非高速維護人員,一般要行人和摩托時只減速,儘量少打方向。避人或摩托的損失要大於直接撞擊的損失。但高速以外,那就不同了。


春風花雨

你好,我曾經遇到過同樣的情況的案子:“我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突然一下行人橫穿馬路,被我撞死了,現在責任認定書還沒有下來,交警隊先讓我付三萬塊錢,我想的是責任認定書下來,該賠多少我就賠多少?請問我該怎麼辦?”

一個月後責任書下來:“我的責任認定書今天下來了,給我們劃分了百分之五十的責任,我感覺有點冤,我不知道怎麼辦了”

原因就是車輛沒有年審,交警給他判了一半的責任。

最後由保險公司承擔80%的賠償金,自己承擔20%的賠償金,損失10萬元!


成都看守所律師

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使機動車無過錯的情況下也要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這是立法者對弱勢群體的保護,這也是立法的本意。從本案來看,封閉的高速公路是不允許行人通行的,排除機動車有過錯的情況下,應承擔不超10%的賠償責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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