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決搶七,最後詹姆斯掛著莫里斯上籃,被布朗烏龍帽進,是不是得判詹姆斯兩次罰球呢?

百科瞎談

那個球先碰到籃板了,即使沒有犯規,也是一個干擾球違例,兩分肯定算進的。

不會想到,詹姆斯身上能掛著莫里斯把球打進,這真的是有點難為人了,莫里斯是單防詹姆斯最成功的運動員之一,東決的前兩場比賽,凱爾特人能夠2:0領先,跟莫里斯防守詹姆斯有很大關係。



莫里斯的防守真的是夠棒的了,要速度有速度,要力量有力量,絕對是防守詹姆斯最佳的球員之一。但是到了最後那個球,莫里斯是真拉不下來。

有誰能夠說出,一個運動員打滿48分鐘,整場都是掛著人在打比賽,最後掛著對方最好的防守運動員把球上進。沒有幾個。



再說了,2+1的球憑什麼要給兩罰,而且詹姆斯最後的那個上籃已經不重要了,希爾最後上反籃成功,就結束了!


薪火體育

這球怎麼可能是給詹姆斯兩次罰球,明明是2+1的球

G7距離全場比賽結束還剩1分07秒,詹姆斯拿到後場籃球,一條龍奔襲到前場。詹姆斯前有堵截莫里斯,後有追兵杰倫布朗。但是詹姆斯按下加速鍵就超過莫里斯。

莫里斯見追不上詹姆斯,就拉著他的肩膀,想讓他停下來。可是詹姆斯是滅霸啊,直接掛著莫里斯就往上飛。

布朗這時也趕上想封蓋詹姆斯的球,可是球已經先碰到籃板,布朗干擾球。詹姆斯這球快攻上籃是2+1的好球

也是憑藉這球,騎士奠定了進入總決賽的基礎,可以說是殺死了比賽。想不到莫里斯摁到摁不住詹姆斯,詹姆斯可是打了將近48分鐘的人啊,而且場場都是45+的上場時間。


青銅籃球手

熟悉規則的都知道,這隻能給1個罰球。

在東部決賽搶七的比賽中,最後時刻詹姆斯拿到球快速反擊。當時莫里斯已經拉住了詹姆斯,裁判已經吹罰犯規。詹姆斯把球挑向籃筐,布朗追身防守,從慢鏡頭看,這球先碰到籃板,所以布朗是干擾球,最終也進球了。所以裁判判罰了加罰1個!

本場比賽詹姆斯打滿48分鐘,最後時刻支撐他的已經不是體力了,而是意志力。他拿球快速飛奔得分,終結比賽。全場拿到35分15籃板9助攻,並送出一個關鍵的蓋帽!

除了詹姆斯,勒夫缺席後,格林頂替首發,全場表現出色,19分8籃板1助攻,他完美的填補了樂福的作用,不佔球權,能投三分!

這個是干擾球,不是烏龍球。干擾球是對方把球投出之後,處於下落弧度或者碰到籃板之後,防守球員不能碰到皮球,否則防守干擾球,兩分有效。

烏龍球是指雙發爭搶球時,不小心防守球員把球放入自家籃筐,這樣無意的算對方兩分,故意的不算,球權歸對方。

騎士隊在本賽季一路磕磕絆絆,最終連續4年進入總決賽。靜待勇士隊和火箭隊的搶七戰果。

綠軍雖然輸掉了比賽,但是他們收穫了大量的經驗,下個賽季歐文、海沃德復出,他們將會再次迴歸這個舞臺!


露天看臺

北京時間5月28日,騎士隊在客場以87-79的比分險勝凱爾特人隊,從而贏得了這場關鍵的搶七大戰連續第四年進入總決賽,最後時刻詹姆斯的2+1上籃為騎士隊鎖定了勝局,針對題主提出的問題,我們不妨再來回顧一下當時的那個鏡頭:當時是第四節還剩1分13秒,布朗的高難度後仰三分打鐵,詹姆斯搶到籃板之後一路從後場狂奔到前場。

莫里斯本來在他身前,反而被後加速而且持球的詹姆斯超越,他雙手直接拉住詹姆斯的胳膊希望破壞這次快攻,詹姆斯的確被莫里斯拉住了,但是莫里斯卻並沒有能夠阻擋他的出手。剛剛犯下錯誤的布朗希望將功補過,他在狂奔之中拍下了詹姆斯的皮球,不過隨後皮球還是“不聽話地”滾入了籃筐,詹姆斯就此獲得2+1的機會,徹底殺死了比賽的懸念。

根據回放鏡頭顯示,布朗在碰到皮球之前,皮球已經沾到了籃板,所以布朗這是一記干擾球。當值裁判的判罰是完全沒有任何問題的,莫里斯對詹姆斯的投籃犯規讓詹姆斯獲得了兩次罰球的機會,而布朗的干擾球讓詹姆斯的這一次上籃直接算進,再加上前面莫里斯的犯規詹姆斯也因此獲得了1次罰球的機會。

題主在問題裡提出的詹姆斯應該獲得兩次罰球機會是不正確的,如果布朗的追防沒有碰到皮球而皮球也沒有進入網窩、或者布朗在皮球碰到籃板之前就將它一掌拍飛,即應該給布朗算上一次乾淨的蓋帽,而且隨後皮球也沒有滾入網窩的話,詹姆斯才能夠獲得兩次罰球機會,而之前的一次進攻當然是不算上2分的。


莫里斯是對詹姆斯上籃犯規,詹姆斯應該有兩次罰球的機會,布朗將球烏龍補進,實在犯規之後,所以說應該比分不變,詹姆斯執行罰球兩次。另外說一句,詹皇值得擁有這場比賽的勝利,詹皇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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