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花甲晚節不保!特警支隊長因何淪為“階下囚”?

神筆馬良的故事在我國家喻戶曉。善良正直的馬良憑藉手中的一支神筆,懲惡揚善,造福百姓,成為人們心中智慧、勇敢、正義的化身。

  然而,對於廣東省惠州市特警支隊原支隊長馬良來說,儘管有著神筆馬良一樣的名字,但卻失去了善良與正直,本該用於懲治罪惡、護佑百姓平安的權力,成為馬良謀取私利、滿足私慾的工具,使人民賦予的這支懲惡揚善“神筆”蒙上塵垢。

  2018年4月4日,廣東省惠東縣人民法院在經過公訴機關兩次補充偵查後,開庭審理了惠州市特警支隊原支隊長馬良貪汙、受賄、挪用公款案。

  馬良2003年從部隊轉業時已41歲,先後任惠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隊和特警支隊副支隊長、支隊長。年近花甲卻從受人尊重的人民警察淪落為人人唾棄的“階下囚”,馬良的蛻變讓人在扼腕嘆息的同時,也在深刻反思:他為何一步一步滑入墮落的深淵?

交友不慎,思想開始蛻變

  部隊軍官轉業的馬良曾暗下決心:要讓部隊的優良傳統在新的工作崗位上發揚光大!遺憾的是,誓言還沒來得及兌現,就被紛繁複雜的社會潮流沖洗得無影無蹤。面對霓虹閃爍的大千世界,馬良無所適從,而他思想的蛻變、貪念的滋生,正是從他交友不慎開始的。

  2008年,馬良通過巡警支隊三大隊大隊長於某認識了惠州市某綠化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某。他們兩人稱兄道弟,經常出入高檔娛樂場所,吃飯、唱歌、喝酒。考慮到馬良的職務地位,陳某業務上的飯局都會把他叫去撐場面。

  馬良是一個好講“江湖義氣”的人,總喜歡為所謂的“朋友”“兄弟”出頭幫忙。2012年,陳某在惠州和河源同時承接到園林建設項目,啟動資金不足時,陳某想到了馬良,希望他幫忙借錢以解燃眉之急。馬良立即找其朋友某集團老總許某,在許某的典當行分三次幫陳某借款共500萬元。之後,陳某在面臨資金週轉困難時,都會找馬良幫忙,馬良從不推辭,又先後以擔保人身份向該集團副總林某、惠州某山莊老闆方某為陳某借款370萬元。

  馬良這樣出手相助,陳某自然也要“講義氣”。2015年12月,馬良急需用錢來填補被他揮霍掉的公款,陳某二話沒說從羞澀的囊中擠出17.5萬元送到馬良手上。2016年,馬良要償還個人債務,陳某又大方的給他抽出剛向別人借到的100萬元。馬良抱怨自己的車子不好開,陳某就順水推舟,將自己閒置多年的奧迪A8小轎車無償借給馬良。該車馬良一借就是兩年,期間一直懸掛於某為其搞到的假車牌,馬良還利用職務便利,讓一名協警長期為其駕駛車輛。

貪念生根,屢屢以身試法

  還在巡警支隊時,馬良就為自己的“生財之路”打基礎。他網羅了兩個“親信”,一個是於某,另一個是王某。2014年初,惠州市特警支隊成立,他迫不及待提拔於某任特警支隊三大隊大隊長,負責整個支隊裝備購置、維護和保養;提拔王某協助於某,任副大隊長;提拔王某的妻子趙某為特警支隊辦公室副主任,負責財務。至此,一個“鐵三角”形成了——馬良找裝備供應商,於某和王某負責採購,趙某負責“打理”錢款。

  有了這個自以為“無懈可擊”的“鐵三角”,馬良便開始著手充實小金庫。同年2月,馬良指示趙某按年度計劃申報高強度訓練補助和差旅補助,然後把節餘的財政劃撥經費轉至其個人開設的賬戶中,由趙某負責保管。不僅如此,支隊每每承接突發任務,馬良都會指使趙某通過做假賬的方式多報經費存入小金庫。

  此外,馬良還經常挪用支隊公款。2015年3月,馬良欠債未還,被債權人追得焦頭爛額,情急之下,他挪用公款償還個人債務。同年10月,馬良小兒子準備去澳大利亞留學,需要在銀行存入100萬元保證金,他手頭吃緊,在向別人借錢的同時又挪用支隊部分公款。2016年至2017年間,馬良多次挪用公款累計104萬元。

  2010年,馬良在參加公安裝備展示會時,結識了廣州某公司副總經理李某。2014年特警支隊成立後,市政府批了1500多萬元用於裝備和車輛採購,很多商家聞訊趕來,李某也不例外。因為兩人先前認識,馬良就想把生意給李某來做。為了幫助李某順利中標,馬良交代負責招投標的於某做標時,用李某公司的產品參數作為招投標的主要產品參數。在此操作下,李某公司先後7次中標特警支隊集中採購警用裝備項目,另外還有1次協議採購和1次直接採購,合同金額高達900萬元。期間,李某為感謝馬良“厚愛”,先後給了他兩筆好處費共5萬元。而作為裝備招投標的負責人,於某也得到48萬元回扣,他將其中23萬元給了馬良。

自作聰明,最終鋃鐺入獄

  按照規定,馬良每年要向組織報告其個人有關事項,但他違反組織規定,瞞報家庭財產。馬良自欺欺人,認為全市1000多名處級幹部,每人需要報告的事項多、內容雜,組織核查肯定十分困難,瞞報漏報個把事項不會有人知道。

  經惠州市紀委調查發現,馬良在2016年1月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時,隱瞞其妻子李某名下兩套房產,建築總面積為140.53平方米。

  不僅如此,馬良還特權思想膨脹,在市特警支隊協警招考補錄中,搞“一言堂”,協警空缺職位招誰用誰全由他一人說了算。

  2014年至2015年,市特警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三批次共計120名協警,但從2015年起,陸續有約30名協警因不能適應高強度訓練等種種原因辭職或被辭退,導致支隊協警職位出現大量空缺。

  得知這一情況,馬良的朋友圈“炸開了鍋”,紛紛登門拜訪,希望馬良能安排自己人補上空缺。馬良也樂得賣個順水人情,“空缺的職位終歸要填上,工作總得有人做,我何不應了朋友的需求,這樣還能解決支隊警力不足的問題。”

  為了避免節外生枝,也為了確保這個“雙贏”想法能夠順利實現,馬良嚴重違反組織人事原則,做了個“三不”決定,即本次空缺協警職位補錄不上支隊班子會討論,不向社會公開招聘,不進行業務統一考試。他拿起筆直接在親朋介紹來的應聘人員中圈定人選,然後交代趙某安排補錄人員實習、體檢、簽訂勞務合同。

  2017年3月,惠州市紀委監察局根據馬良的違紀事實,經市紀委常委會、監察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報市委、市政府批准,給予馬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馬良從一名捍衛、執行法律的特警支隊支隊長,一步步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最終鋃鐺入獄、悔恨終生。正如馬良在懺悔書中寫的:因為貪圖享樂,愛慕榮華,任憑貪慾滋生氾濫,觸犯黨紀國法,賠掉的不僅是自己苦苦奮鬥得來的榮譽和地位,還害了家人,搭上後半生的幸福,真是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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