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願意做業主委員會主任嗎,為什麼?

社會共同體系

說實話,如果這個小區特別小的話我也許會考慮一下,如果小區大一點,我肯定不會考慮的。因為我從事物業方面的工作,可以說更加了解眾多業主的心態吧。我也見到過我們哪裡的幾任業委會主任最初是如何盡心盡力到最後不想幹了。在這裡我也跟大家分享一下跟很多業主所想的不一樣的業委會主任吧。

現在大家不妨看一下悟空裡的關於物業和業委會的文章和問答,之後再看一下下面的回答。那麼大家就會看到很多人所說的都是什麼業委會跟物業聯合,或者是吃了物業好處。我看到這些評論,說實話覺得很無語。

我見到過不少的,業委會成員和主任,可以負責任的告訴大家,業委會很少有你們所說的得到物業的好處,跟物業一起來坑害大家的,是很多業主想多了。業主們之所以會誤會和質疑業委會,還是因為業委會跟物業公司有一個共同的性質,那就是為了小區整體的利益出發。以前的業主們不懂物業和小區管理,他們一旦當了小區業委會成員之後,就會慢慢了解先去管理和問題,也就慢慢的把格局放在了小區整體管理和利益上了,而作為我們的業主。有太多的自私事情都會認為是理所當然,他們會在別人犯這個錯誤的時候非常氣憤和公正,但是一旦輪到自己犯了這些錯誤,就會認為是別人在針對他們,我知道我說這些話會被很多人攻擊,但是我還是要說一下。

小區是大家的小區,不是你自己的小區。只有小區裡的房間是你自己的,其他的都是大家的,不要什麼地方都覺得你是整個小區的主人,您啊只是主人之一。無論是物業公司還是業委會,在處理問題的時候不可能都會站在你的角度來辦理事情,原因簡單,小區的主人太多了,聽了這個就得得罪那個。業委會為的是誰?為的是小區整體,他們無法照顧的每一個人。大家也應該理解業委會,同時也想想自己的行為是不是真的作為公共區裡是否合適。

我就說這麼多吧,小區業委會主任,出力不討好的工作。要是幹上個幾年業委會主任,都會懷疑人性了,說好的信任呢?所以不幹。


小區物業人

牛皮不是吹的,火車不是推的,本人在任業委會主任之前,就下了一個定義:有能力治理一個省,未必能擺平一小區。不是本人誇的海口,而是因為職業特點,採訪過很多小區之後得出的總結結論。

我相信,一個小區裡,即使對小區、對物業再有意見抱怨的人,在網絡的評論區裡想當然的人,異想天開的人,95%以上的人是不願意當業委會主任的,特別是當他們瞭解了業委會的眾多具體事務後。

本人親歷的一個小區,某市的公務員小區,裡面住著許多的在職、離職的市委書記、副書記、市長、副市長、局長等等,雖然僅僅4毛錢的物業費,但很多人不願意交,為此跟物業公司之間形成了惡性循環。物業沒有裝門禁的時候,對物業批評指責,稱小區如同無人之地,任何人都可以隨便進入。當物業裝了門禁後,很多人又指責物業限制了他的自由,回自己的家還要受物業門衛的查問。後來小區混亂了後,是市政府裡的駕駛員、一般工作人員組織成立業委會,一位副市長又親口對我說:業委會吃了多少多少錢,業委會的工作如何如何不行。後來本人反問他,你既然認為他們不行,你曾經是市裡的副市長(退休)很有領導能力和水平,那你為什麼不進入業委會,把小區做得更好呢?結果該位市長大人馬上退縮了。細問原因:一是無報酬、二是“我能管得住誰啊!”。這就是業委會的現狀和現實。

不要看著多少官員平時在臺上口若懸河、指點江山什麼的,當把他放在一小區業委會主任的位置時,相信絕大部分人都會退縮的。為什麼呢?幾個原因:

一是業委會對任何業主都沒有可以制約的手段和辦法,如果能力差的話。而任何業主可以不配合、支持甚至反對業委會,攪屎業委會。因為他們這樣做也不用付出什麼代價。在一個政府單位裡、企業裡,有對員工的經濟考核、年終評優、職務晉升、獎金髮放等,但是在小區裡,業委會能把一些無賴、攪屎棍業主開除嗎?不可能的。能扣業主的錢嗎?能扣他的獎金嗎?一點都不可能。但是,他們做了一些壞事、賴事後,能拿他們有什麼辦法嗎?(很多小區是無辦法,但本小區有的是辦法)

二是業委會對業委會委員、業主代表等沒有任何的制約的懲處措施和法規法律。比如業委會會議,人家不來開會你能拿他怎麼辦?很多人會說,他不幹可以不讓他幹呀?那你問他時“對方不幹了請你進來好嗎?”,他就馬上找理由了:我工作忙,沒有時間等等。也就是說:絕大多數的人,都希望別人是能把工作幹好,別人應該付出而且是無償的,並且工作不能失誤,不能拖拉,只能幹好不能幹壞的。但是要到自己付出的時候,是可以有一千條理由不幹的。

三是業委會如今仍然處於各種空白地帶。包括法律地位空白、經濟空白、組織空白、人身安全空白等等。比如業委會現在雖然有身份了,但卻沒有國家統一頒發的、甚至連地方的“身份證”都沒有。之後,就是開不了銀行對公賬戶。業委會把小區的工作幹成一朵花了,會得到誰的提拔嗎?會得到哪裡發的獎金嗎?沒有。但是業委會委員萬一在工作中發生人身意外傷亡了,算工傷嗎?誰來承擔醫藥費,誤工費等等等等,什麼都沒有。

四就是小區內各種不同的業主的千差萬別的訴求、甚至不同時間、對不同人員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訴求。而且不同業主間的訴求是完全矛盾的。比如頭條裡就常有的問答:沒有車位的車為什麼不能進入小區?但其他人又要求:沒有車位的車為什麼要放進小區影響大家出行?

五就是眾多業主分不清小區眾多事務中的管理歸屬和責任歸屬,他們對物業抱有無限高的希望及要求,而對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又降到最低,極少部分業主自以為出了一點物業費就要充“大爺”,卻不知道物業的職責其實是十分有限的,能力也是極為有限的,要想物業解決所有問題其實是異想天開。

而處理小區事務面對著眾多不同業主,就需要對方說理的時候要能講過對方,用本人總結的就是:你跟我講理,我就講理;跟我講情我就講情;跟我講法我就講法。但是,如果跟我耍無賴,我得有治無賴的手段和辦法;跟我耍流氓,我必須要有一根治理流氓的打狗棍。

上面幾條總的來說是小區內部的事務矛盾及困境。事實上還有很多外部事務需要處理和推進解決。這又涉及到開發商、房管、規劃、城管、消防等部門。但是實踐來看,很多散架的小區業委會,幾乎都是內部事務而散的,很少聽說過因為外部壓力而散的。這也是現實。

坦率地說,小區業委會的功能和級別僅僅相當於農村的村民小組,但是它的組織結構及政府對它的認識以及組織建設、小區建設投入等卻遠遠低於農村的一個村子和寨子。

也許有人會不屑地認為:無利不起早,沒有利益你要投入那麼多精力做什麼呢?要說利益有沒有,當然有,就是什麼利益呢?我的認識是:一個秩序混亂,鄰里關係惡化的小區,不管你的位置再好,房產也是不可能保值,更不可能增值的,只會貶值。甚至是當要逃出小區賣房子的時候,那是根本無人來買的。這裡,本小區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三年前,多少業主經常叫著嚷著要賣房,但根本難以出手。經過業委會成立後兩年多的治理,竟然變得常見有業主在群裡發問:有哪家的房子要出租、出售的,我朋友要買。這就是價值。而可喜的是,一些新入住的業主,竟然是打聽到本小區的業委會能力強大,進而來小區選房購房的。

另外一個原因,是本人把小區業委會主任的角色當成一隻“青蛙”來進行深入的解剖和研究的,就當成學術性研究的實踐吧,三年業委會主任的經歷,確實讓本人思考了、認識了很多,這方面的許多總結、理論探討、實踐經驗等,本人都寫成文章,發在了“銳眼說小區”裡,有興趣的朋友們,可以關注後,有時間的時候找了看看,相信會有啟發的。

由於組織和領著大家,解決和推進了許多小區內重大問題的解決,讓廣大業主獲得了許多實實在在的利益,也讓物業公司跟業主之間的矛盾大大減少,為此有業主在群裡感嘆稱:如果主任搬離了本小區,不知會亂成什麼樣子!這就是本人得到的價值所在。

當然,小區裡還有許多的問題要解決,還要許多的規劃要實施,這都得付出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但不管怎麼說,小區的業主要想得到主人的感受,必須就要付出主人應當付出的時間、精力和義務,而不僅僅是對物業人員吆五喝六的鬼樣子。

本人的判斷是:前些年,房地產開發初期,購房者選房主要看開發商實力如何;後來發展到不僅要看開發商,還要打聽選擇哪座小區物業管理的好。但是,開發商的房子賣完後終歸是要走的,物業不可能永遠在一個小區裡,而沒有監督和管理的物業公司,積極性和服務質量都是不可能永遠都好的。因此,將來業主選房購房的時候,小區業委會的組織能力、管理能力、監督能力是一個重要選項。如果小區業委會有一個良好的長效運行機制,我相信這才是購房者的首選。

不過說句良心話,要治理好一個小區,業委會主任和許多業委會委員是非常累的。


銳眼說小區

有兩種人能做業主委員會主任,但是結果很不一樣。第一種,現代活雷鋒,想全心全意為業主服務,把業主委員會工作做好。但是當今社會對於此種人都不買賬,最後落個出力不討好的下場,在業主委員會的主任位置一定是幹不長的。這種人是極少數,下場也很悲哀的。

第二種人,帶著個人目的,鑽進業主委員會,當了主任,開始會做點表面文章,博得點眼球。但是很快會原形畢露了。這種人有自己的或者親戚朋友的物業公司,會把原來的物業公司趕走,把自己的物業公司弄進來。從此,他把持業主委員會,發號施令,把一個好端端的小區,搞的烏煙瘴氣,但是自己卻肥的流油。這種人現在很多,都是那些挑頭要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幾個人。開始就有自己的打算,他們當業主委員會的主任,不是為業主服務,而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幹事,這種人目前很多,挑頭要成了業主委員會的,都是這種人。


龍門老兵

不願意,現在的大環境下,這是一份吃力不討好的工作。第一,業主不理解,認為無利不起早,自己貼錢,花時間,花精力還不落好,業主只會道聽途說業委會拿了什麼什麼好處,不會看你為小區作的貢獻,第二,業主心不齊,業主素質高低落差太大,難管理,更多業主認為這與我無關,不參與,也不支持。第三,業委會得不到XX等方方面面支持,業委會是代表和維護的是全體業主利益,免不了與利益集團有交涉,鬥不過開發商、鬥不過物業,鬥不過XⅩ,物業不規範不返還公共收益,業委會沒錢,連起訴都起訴不了,最大權利就是發動業主換物業,這個過程有時業委會主任會受到物業公司威脅、汙衊、毆打,還有物業公司會在小區造謠,張貼不留姓名大小字報,誹謗業委會主任,還有買通個別業主造謠,業委會無公權、無公職、無錢被不起一擊,一個一心為公的業委會主任不好當!

業委會成員素質非常非常重要,要真正熱公益,大公無私,要有正當穩定工作,穩定收入,經濟收入較好,三觀正,有文化,有很空閒時間,最好是退休人員,有大局觀,能正確看待社會矛盾和物業矛盾,否則小區會雞犬不寧。我對現在年青人積極參加業委會表示不理解,養家餬口、安身立命的年齡有時間、有精力參與?我觀察下來大多數年青人參加業委會,沒正當工作,沒穩定或較好的經濟收入,素質差,進業委會無非想撈好處!


自然界42

不願意了,自己做過,本小區為精裝修交付,但問題很多,因自己從事建築行業,為小業主解決問題,沒日沒夜地工作(白天自己正常工作),維護業主合法權益,被推選為成立的業主委員會主任,對小區內開發商將會所改造成商業用房,工程上偷工減料及質量問題全部抖出並要求整改及補償(共4300萬元),物業公司(房開公司的公司)就開始引誘拉攏,見無法達到目的,就用小恩小惠(免物業費、提供車位等)引誘一批無業遊民或退休人員搗亂,與你對著幹,本來業委會的人員素質很高(全部是大學及研究生畢業的,正直無私)工作很忙的,就集體辭職了,再也不過問了,現在物業可以無法無天,還會去趟這個渾水?惹不起躲得起,好多重新買房搬家啦,現在鄉匪村霸已經佔領業委會了。


醉江南小鎮

自己曾經當過多屆業委會主任,後來多方都希望留任,但是由於制度原因,加上自己換房的關係,就沒有再任職。雖然如此,社區和小區的事兒也常常有人來徵求意見。

因為在業委員會的十多年時間裡,從委員、副主任、主任,經過了風風雨雨,對各種爭議和矛盾都經歷過,今天自己就一點心得跟大家分享。


1,做業委會的工作,一定不能有私心和佔有慾,要把小區裡的事情當成自家的事情去處理,萬事要從大局出發,拿不定主意的時候就開會爭求大家意見,多方尋求合理的答案。

2,錢的事別伸手,一些開支收益帳目清楚明瞭,不能有絲毫馬虎,這個帳隨時有業主或者社區的人來查。有專業會計師委員專門負責帳目管理。

3,要學習法律法規,懂得發展的眼光看待問題,如果目光短淺,只會搞面子工程,只會害了小區和大家利益,合理的,科學的維護改善小區環境和公共利益。

4,當小區與物業公司、或者開發商有利益衝突時,只能是談判,爭取居委,街道介入,平息雙方矛盾,和諧、合理的爭取利益,理性非常重要,達不成統一意見的,另闢新路或者暫時擱置。

5,業主的安全和大家關心的問題排在首位,電梯安全釆用廣告費養電梯模式,電梯一出問題就急修,修完再核實請款,公共收益用來改善,增加小區設備設施,如小區道路違護,外牆、綠化、監控、門禁系統等。把問題細化,多出方案和報價,供業主選擇,錢用在明處。



6,急業主所急,颱風、水災、盜竊等突發事件都是及時出現在現場,配合公安、社區、指導物業公司查漏補缺,讓業主感受到自己有後盾,很多矛盾都能及時化解。人心都是肉長的,你的真心付出,大家都會看到,也總會得到回報。當然了,小區幾千戶也有挑刺的人,做到問心無愧天地和小區大多數人的支持和理解!

7,經過同開發的很多次交鋒,不驕不傲,以理服人,理性維權,爭吵鬧彆扭,但是最後都是能夠合理解決爭端。



最後的一些煩惱,就是小區一旦有風吹草動,自己都第一時間知道,並需要協助解決,也經常有不明真相的業主,或者有一些難以處理的鄰里關係,常常尋求幫助,往往讓人身心疲憊。同時也結識了很多人,房管的,街道的,小區的,開發商物業公司的,大家經過多年的接觸,都知道一個小區的和諧和美麗,需要有擔當的人出來應對,也需要一個正直,公平公正的的業委會。

歡迎大家有不同的經歷、或者有小區工作的煩惱一起來討論!


我將與你同行

做好業委會主任需要很多條件:

具備物業管理、社會組織、溝通交流等專業知識和能力;

有必要的工作時間;

社會責任心。

現在,業主大會沒有組織體系,缺少必要的經費和工作人員,業委會主任就需要付出更多的時間,而很多事情僅業餘時間是不夠的。

時間是最大的問題。


孟憲生律師

假如我得到社區的居民們的信任,讓我擔任業主委員會的主任,我還是非常願意。只要我有時間,我一定會為業主們說一些公道話,業主委員會主任,是業主與物業連接一個橋樑和紐帶。這是一個上傳下達的職務,這個職務雖然是業餘的。但是它能傳達大家的聲音。反映大家的願望。是一個承上啟下職務。這個活是相當於公益職務。要是我當上了我就一定把老百姓們反應最強烈的問題焦點的問題都反應給物業,讓物業公司改正錯誤提高服務質量。造福社區的老百姓。



伊春美食美客

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但這已是多年前記憶中的事。現在回首為什麼?.很簡單就是站出來為業主辦點事,特別是監督受當時唯錢風氣影響的開發商與物業公司,當然我小區業委會成立之後的《物權法》正式頒佈執行,多少助推了全國各地跟進成立,及鼓舞了我們等業委會維權熱情。

可以說,我們雖摸著石頭過河,但效果是顯著的,經過省廳弄痛了已不在當地的開發商,受到業主廣泛好評。這從另一個方面來說維權之路真艱辛……

經這麼多年實踐與觀察,對業委會主任這個角色,我個人認為這是"很難為"角色。與社區主任比,社區主任多少帶點組織味道,只要政治正確基本能勝任。而業委會主任除了政治正確外,還要高度體現業主民心、民意與民情,所以這個角色的勝任要求更民間更直感更人性。用老百姓的話說,要幹好業委會主任這角色,只能爭當"話雷鋒"的人,其要求其品質其境界非同一般。

儘管這樣要求嚴格,但在新時代的召喚下,各地還層出不窮地湧現出這些不圖功名利益的志願者,用他們中的一些人話說,這是實現前輩做"聖人"立言立德立功在新時期的實踐。

曾經的經歷,不管甜酸苦辣都值得我一輩子珍藏。出於現實的考慮,為了生活我已無暇參與(我們是雙下崗家庭),但我會始終關注,眼線不離,因為這相關話題活動實實在在影響我的生活。當然我還會始終堅守做人標準,並矢志不移!

寫到這裡,我個人建議為建設和諧社會,希望社會多關注業委會這樣一群志願者,讓他們的形象走出小區,成為社會正能量代表。同時也彰顯做為社會一分子,履行社會公德責任義務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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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那邊一鷹之夢

不願意,太難了。就本人現住小區,業委會主任有幾個方面的壓力,一是物業,物業為了自身的利益,時刻用財物腐蝕你,要吧,業主的權益難保,不要吧,與物業的矛盾越來越大,工作不好開展。二是開發商,開發商背後的勢力無可估量,他們根本看不起業委會,隨意侵佔公用空間,你向有關部門反映,沒人理,早買通了。三是業主,小區不是單位,各路人員都有,說三道四的人不少,想辦一件好事太難了。四是房管部門,一般來說,房管與開發商和物業,說的好聽一點都早有關係,不好聽一點,都互相勾結,他們共同的目的就是如何利用小區的各種公共設施、空間及制定較高的物業費來賺錢,如果業委會主任堅持原則,何等容易,業委會主任不好當,所以我也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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