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會和併成一個公司嗎?

細膩行知

我個人觀點是至少在較長一段時間內,聯通和電信不會合並。原因如下:

第一,目前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式主要分為合併整合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簡稱混改)。國家於2016年12月發佈了第一批試點央企混改題材名單,中國聯通作為通信行業唯一一家試點單位參與混改。2017年開始關於聯通混改幾乎每天都有新聞,最終公佈了互聯網公司入駐聯通混改的具體方向,且推出和混改合作後的相關業務。由於大型國有企業混改是極為複雜漫長的一個過程,而且由於中國聯通是通信運營商中第一家參與混改的混改成功與否將影響到同行業其他公司及其他國有企業今後的發展方向。是有標誌性意義的,是隻準成功不準失敗的。目前混改政策正在穩步進行當中,提現混改成功與否還需要較長一段時間的市場來判斷,這至少是幾年或更長一段時間才會有一個明確的結果,不是三兩天能夠體現的。

第二,目前國內有三家通信運營商,雖然都是國有企業,但國家設立多家運營商的主要原因是希望行業內有充分的競爭,以保證百姓能有更優惠的業務。目前來看,至少要有三家以上的運營商才能保證行業內的充分競爭。

第三,混改也不是運營商改革的唯一出路,不排除之後中國電信或中國移動會有其他形式的改革。三家運營商走不同的方向,至少會分散運營商改革的壓力,降低失敗的成本。

綜上所述,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在較長一段時間內是不會合並的。

以上內容完全手打,點個關注不迷路喲!


叮噹娛樂

不會的,國內電信行業三大運營商已經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不會輕易改變現在的局面。合併關係到很多情況,所以目前沒有任何合併的消息,大家也不要相信網絡的謠言。聯通和電信在寬帶上已經形成南電信,北聯通的局面,固網上佔了全國百分之九十。合併意味著在國內形成壟斷了,不管是誰都不會想看到這樣的局面。



目前聯通和電信有四張網CDMA、GSM、WCDMA、LTE,合併成一家維持那麼多張網並不是什麼好的決定,可以說是奇葩了。目前最重要的是整合資源,成立了鐵塔公園共三大運營商一起使用,這樣就可以避免之前的散殺,造成鋪張上的浪費,節約資源。三大運營商如果要使用鐵塔的資源就必須得租用,就是說要租錢了。


目前三大運營商都涉及手機業務和寬帶業務,聯通和電信作為老牌子,移動後來者居上。用戶上電信最多1.3億,移動第二1.1億,聯通淪為第三7000多萬。穩定性上電信第一,聯通第二,移動第三。移動寬帶最大的缺點就是延遲高,玩遊戲最明顯,下載上看不出來。寬帶上聯通最可憐,2017年11月增漲用戶僅為個位數字,3.7萬,12月負增漲九十幾萬。



原汁影視

不會的,國內電信等三大運營商是三家獨立運營的網絡運營商,屬於大型獨立國企,目前沒有合併的計劃,所以不要輕易相信網絡謠言。三大運營商互相牽制,互相競爭,有競爭才有前進的動力。國家為了維持平衡,也不會輕易讓其中一個倒閉。


科技燕

聯通正在混改之際,股權已經發生了不少變化,所以想要合併的話為什麼還要混改這種脫了褲子放屁的事情呢?所以近期電信和聯通還是不大可能合併。

其次移動幾乎都要拿到雙料冠軍了(沒準現在已經是了),所以電信和聯通弱弱合併真心還是會不如移動的。

最後,電信的發展一直都是穩步前進,所以也不需要合併。


同道眾人

不會的。大格局已初步形成。現在混改的聯通期望走出困境,奮進的電信期望把老大拉下馬來,老大哥利用利潤優勢專門打擊小兄弟的軟肋以期待長期保持霸主地位!通信行業要麼完全淪為管道,要麼和互聯網公司合作成為利益共同體



通信基層人

不可能,目前關於中國聯通和電信合併的都是網絡謠言。三大運營商都是大型國企,且是獨立運營的公司,不可能會輕易合併。三家運營商相互競爭,相互牽制,這樣才能一起進步。畢竟三家都是一家人。國家為了維持三大運營商的平衡,也不可能會任何一家輕易倒閉。



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在固網上佔了全國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合併意味著就是壟斷,不管是其他運營商、國資委,還是用戶,都不願意希望的事。壟斷行業就意味著在價格上不會輕易改變,也可能只是吃老本,對行業的發展非常不利,所以合併的事短期內是不可能的事。



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合併成一家,就意味著一家運營商維持多張網,這個舉動可以說是非常奇葩的了,不利於合併。目前成立的鐵塔公司就是整合資源上的浪費,三家運營商可以共用鐵塔資源。合併要1+1大於2才有意義,要不然就沒有意義了,很多東西合併了就不利於發展了,還不如獨立各自發展的好。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公司部門分離出來獨立發展的原因了,曾經移動也只是電信的一個部門。




通信解說

目前來看不會,三足鼎立,互相牽制。有競爭才能提供更好的服務,更低的價格。聯通出的冰淇淋卡,不限流量不限通話,移動和電信隨後也推出類似的套餐,這就是競爭吧。我感覺現在聯通混改了,移動和電信不混改的話,有可能會冒出來第四家完全私企的運營商,總之中國通信行業正在走上正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