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國聯軍攻佔北京後,逃亡西安的慈禧用了什麼代價換回了清朝?

公元1900年,也是20世紀的第一年,八國聯軍以解救被義和團圍困的各國公使為名,打進了大清帝國的首都北京城。進入北京城後的八國聯軍對皇宮、高官富商、普通百姓家開始了收擄。伴隨著搶劫的是殺人放火,強姦婦女。據《庚辛紀事》記載,還沒有來得及逃亡的皇室崇綺的妻女被八國聯軍趕止天壇,數十人遭輪姦。皇親國戚家尚且如此,那普通百姓的遭遇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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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此時的慈禧已經逃往西安並住進了陝西巡撫的衙門。不久之後,慈禧太后和她最信任的大臣們議定了大體的議和框架,並有李鴻章和奕劻兩位議和大臣照會各國,清政府第一次正式開出了談判條件:1、承認圍攻使館違反國際公法,保證以後不會有類似事情發生。2、願意協商賠償問題。3、同意修改有關條約。4、收回被佔衙署,與各國締約。5、先行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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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清朝提出的議和條件,八國聯軍的態度是堅決拒絕中方的議和要求,只有在清政府懲辦“禍首”後和光緒、慈禧回到北京後才開始談判。

正在李鴻章、奕劻左右為難的時候,突然傳來了俄國準備長期佔領中國東北的消息,這引起了日本、英國、美國等國的強烈不安。如果清政府一直處於逃亡的境地,就無力對俄國進行有效的談判和抵制。為了各國在清朝的利益,也為了遏制俄國在東亞的勢力觸手。他們不在堅持把“嚴懲禍首”和兩宮回京當成何談前提條件了,而是集中精力開始談論議和的具體內容,以謀求戰後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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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節前一天,八大列強和西班牙、比利時、荷蘭,11國公使擬定好的《議和大綱》交給清朝,並要求清政府迅速做出答覆。這份《議和大綱》主要有12條款:1、清朝派親王專使就克林德被殺一事前往德國謝罪,並在被害之處樹立銘志牌坊。2、嚴懲禍首,殺害凌辱外國人的城鎮停止科考五年。3、清朝必須用優榮之典就日本書記官被殺一事向日本政府謝罪。4、清朝在各國人民墳墓遭到褻瀆之地建立墓碑。5、軍火以及製造軍火的器材不準運入清朝。6、公平補償外國人的身價財產損失。7、各國駐兵使館並劃定使館區。8、削平大沽炮臺。9、北京至海邊由各國駐兵。10、永遠禁止軍民加入仇視各國的團體。11、修改通商各條約。12、改革總理衙門和各國公使覲見禮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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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條約所有人都感到極其苛刻,無法接受,但無法接受又怎麼樣。接到條約後,慈禧下旨賜莊親王載勳自裁,端親王載漪父子充軍新疆,終身監禁。毓賢即行正法,徐桐和董福祥被革職,由於剛毅和徐桐已死,追奪原官位。除此之外,全國各省還有119名官員被處死或嚴厲處罰。

在賠償上,清政府的官員沒有發言權,最後結果是清政府向列強賠款白銀四億五千萬兩,也就是清朝每人需要賠償一兩,分三十九年還清,以海關稅、鹽稅和日常稅收作為擔保。條約簽訂後,國人便有了“賣國者秦檜,誤國者李鴻章”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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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的1月7日,在新任直隸總督袁世凱的陪同下,慈禧和光緒回到了北京。至此,慈禧用120名大小官員的性命和自由,用清朝百姓的血汗錢,用一條條喪權辱國的條約換回了她的權利,換回了她繼續榮華富貴的生活也換回了清朝更加屈辱的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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