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送人養育的女兒要不回,可以告上法庭嗎?

cainiaopro

事件起因:

我不想過多指責這對夫婦19前為什麼把孩子送人,或許生活有許多無奈,或許生活所迫。權當是你忍疼割愛吧。

單說19年後的今天,這種行為是典型的“自我”心態。在這樣的人眼裡,太陽圍著地球轉,地球圍著他自己轉,他就是宇宙的軸心。時下這樣自我的人還真不少,從不考慮別人的立場和感受,心裡和眼裡只有自己。我對馬某夫婦有三問:

一問:你懂得什麼是親情嗎?你可能認為,孩子是你生的,有血緣關係就是親情吧?有過孩子的人都知道,即使一兩歲的孩子,還不會說什麼話,不會主張自己的訴求,但孩子有感受,誰待他(她)好,就會喜歡誰。這個喜歡的背後,是對孩子的付出,血脈相連,更重要的是心心相連,那才是親情。

二問:你考慮過孩子的感受嗎?孩子已經長大成人了,這麼多年了,你把孩子當成韭菜啊!成熟了就來割一刀。不付出贍養義務,等孩子長大你認回去,給你養老送終,想得真美啊。幸虧這孩子懂事,不認你們這樣的父母。如果,你出於懺悔,找到孩子給予一些精神和物質上的補償,那都需要孩子的認可,還要問孩子是否答應呢!

三問:你站在養父母的角度想過嗎?19年的撫養,他們本來就像兩棵不相干的樹,卻因為生長在一起,盤根錯節早將根生長在一起了,雖無血緣卻有了親情。孩子不願改變親屬關係上看,他們早已是命運的共同體,那不是你一份鑑定就可以分割的。

最後送馬某一句話:人要知道感恩,更要知道什麼是廉恥。


海邊夜談

我不知道丟棄自己孩子的人當時心裡是怎麼想的。怎麼忍心……連生辰八字都不寫。後來女孩的生辰八字就跟我女兒說一樣。年年她們的生日我們兩家人一起過。蠻好的

我跟我老公經常討論說如果那女孩的親生父母看到孩子過得好要來認怎麼辦?我老公一句話:先揍一頓再報警

我的心裡話,作為一個女人當初發現自己懷孕了。如果條件允許就生下來不管是兒子女兒都要好好培養。如果條件不允許就別生。為什麼生了又要給丟了。丟了就丟了幹嘛還要認。你雖是生母,她是在你肚子裡面呆了九個多月你吃什麼她也吃什麼。雖說懷孕辛苦。但養育更苦、更累!要關注孩子的身體健康、身心健康……

憑什麼十幾年後生母告孩子。就憑孩子在你肚子裡面呆了幾個月嗎!無語


蒲扇子1

19年前送人養育的女兒要不回,可以告上法庭嗎?答案,可以,但你會敗訴。再補充一句:你真不要臉,臉皮比城牆還厚。

孩子小,自己不養,送人了,這個時候,這個孩子就跟你沒有任何關係了,你就死心吧,不要在你該付出辛苦撫養的時候,你不出錢出力,你省心了,現在孩子大了,你覺得可以贍養你了,你需要孩子了,就想要回孩子,這個世界哪有這樣的好事,你可別做你家的春秋大夢了。

我特別好奇,你是怎麼可以張開嘴,提出這個非理且不合法的要求的,可見你是多麼自私且無恥的人呀。

這個孩子實際上和養父母已經成為收養關係,孩子的親生父母在法律上已經是和孩子沒有任何關係了,孩子的養父母就是孩子法律上的親生父母,所以撫養贍養繼承都是養父母和養子女的關係,你這個親生的跟隔壁老王沒啥區別。

你可以去起訴,這是你的權利,但你這個官司贏不了,還會光屁股拉碾子,一圈一圈的磕磣。而且因為你的自私的行為,也會給別人帶來極大的困擾。

所以,善良點吧,不要去打擾別人。也是給自己積點德,把孩子送人都夠缺德的了,再去要孩子,那就缺德帶冒煙了。


韓東言

可以告,但不一定會贏,不懂,既然送走了,何必要回來,19年,小小嬰兒長成了美麗動人的大姑娘了,你怎麼就知道她想回來,當初送走現在強硬的要告上法庭,你怎麼知道她不會恨你,在她的心裡,養父母才是自己的父母,你只是跟她有血緣關係的陌生人而已,一個陌生人要把疼愛自己的父母告上法庭,她真的會恨你的,如果真的愛你的女兒,當初何必送人,如果後悔了,你可以試著跟她的養父母像親戚一樣的來往,關心女兒,疼你的女兒,畢竟她們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大了你的女兒,他不是你的仇人,是你家的恩人吧,你現在要告,是不是有點忘恩負義,你徵求你女兒的意見了嗎,她自己願意認你嗎

看過好多當初把孩子送給親戚,後來後悔要要回來,為此鬧的兩家成仇的。我最恨的就是這種人,人家好不容易把孩子拉扯大,視如己出,也是疼孩子愛孩子的,就因為不是親孃,就該拱手讓出嗎,她的心也是會疼的。憑什麼生了不養送人了,等人家養大了又要回來,就因為是你生的,所以你想扔就扔想要就要,如果真的愛女兒,就好好的為女兒考慮考慮


在路上要小心

一、正式回答之前,先講個段子。

年初,老母豬下了一窩崽,但家裡糧食少,養不起那麼多的豬,就把豬崽多送鄰居了,快過年了,豬崽子們都長大了,可以出圈了,我想要回來,鄰居不肯給,可以告他們嗎?

二、如何看待父母之情

1、生育之恩,賜予生命,要感恩。

但也有另一種說法,小孩只是成年人滿足自己性需求的附帶產品,生出來也沒有取得小孩的許可,沒什麼值得感恩的。說的好像很有道理,我竟無法反駁。

2、養育之恩,要感恩。

因為人類的進化,開始直立行走,女性盆腔變小,人類初生的嬰兒,跟其他哺乳動物不同,缺乏生存能力,一定需要人照顧,才能夠長大成人。

三、回到問題

1、女孩的親生父母只有生,但沒有養。如果女孩被拋棄,那女孩早死了。你們就當她死了不好嗎?為什麼想要回去呢?

2、女孩的養父母承擔了養育的責任。現在長大成人了,可以賺錢養家了,想要回去了,多個子女養老啊。想過女孩的感受嗎?想過女孩養父母的感受嗎?

3、以前你們爽了,把孩子生下來又不承擔養育的責任,現在又想子女來給你們養老,好事都讓你們佔全了,天下哪有那麼多的好事啊。

4、可能有人說,想對小孩好,彌補以前的失職,但你可以選擇其他更好的方式,在保護小孩心靈健康的同時,對小孩好啊,比如饋贈財產給到小孩。為什麼要對簿法庭呢,有想過給女孩造成的心理創傷嗎?說起來就是自私。

5、法制社會,只要你覺得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都可以去告啊,但法庭依據法律判決的,而法不外乎人情。

6、即使法院判決給你了,但女孩心理上不接受,那是個大活人,不是個物件,說歸你就歸你了,不接受你就是不接受你,你能怎麼著?

總結:這種父母就是自私,為法院的判決打call


師說歷史

問這問題的人這不是給自己招黑嗎

如果有人想要回之前送人養育的女兒不應該是對女兒對收養的人家低聲下氣道歉,怎麼還可以理直氣壯的在這裡問悟空問答的朋友可不可以告上法庭?

首先,19年前送出的,現在想要回,那你當初幹嘛送出去呢,好,算你是當初貧窮也好,想生兒子也好,超生也好,有其他原因也好,你有臉要回女兒嗎?

其次,是你主動送出去的,你怎麼不想想如果你當初送不出去,你會對這個襁褓中的嬰兒做什麼,直接丟棄嗎?女兒長大了就想要回來,是覺得生恩就比養恩大嗎?

最後,女兒要不回,說明女兒都不承認你,怎麼還能死皮賴臉的告上法庭呢,是看著這個女兒有錢了?有能力了?女兒不是一樣東西,是有感情有歸屬的,19年,她知道養父母的恩,也知道親生父母的狠心

這事讓我想起了之前看的周立波的一個電視節目,也是有一個女兒不承認她的親生父母,因為她的親生父母從小就把她送養給了鎮上的一戶人家,而這兩家的距離不過幾百米,二十年來,親生父母沒有去看過她,現在女兒長大了有出息了,就想認回女兒,求助於這個欄目組

在節目中,周立波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好像就是那個女兒不認親生父母就多不孝一樣,那個女兒最後就是沒有認那對父母,即使他們哭的跟什麼似的,當時還引發了不小的輿論,但我慶幸,輿論導向還是三觀比較正常,欄目組確實道德綁架了

在同一個鎮上,距離幾百米的地方,就有自己的親生女兒,如果說現在想認回女兒沒有其他目的是完全無法讓人相信的,因為那全是假話,幾百米的距離多麼難走啊,二十幾年沒有去過,二十年的時間足夠將這所謂的親人骨血割斷,女孩做的很對,帶著養父母回家,他們才是真正愛她的人

再看問題中說的要告上法庭的這家人,簡直無恥了,19歲的女孩已經有了自我判斷能力,而且這種狠心的家人,法庭也不會支持的,即使你告上法庭也只會讓自己丑陋的嘴臉暴露的更加明顯!!!


我是張張,95後看社會,關注我,為你走向墳墓的愛情打個預防針


張張侃

19年前送人養育的女兒要不回,可以告上法庭嗎?看到你這個問題我感覺非常奇怪。



十九年前,孩子嗷嗷待哺的時候,你們不養育她,卻把她送人了。 你知道她的養父母要付出多少心血,才能把她養大嗎?現在孩子大了,是19歲的大姑娘了,她讀高快上大學了吧?你還去想到把孩子要回來?雖然孩子跟你們有血緣關係,但是你卻沒有盡到養育她的責任和義務,還把她送人了。 送人就送人了吧,為什麼現在去想到把孩子要回來呢?你現在覺得自己老了,需要人贍養了,對嗎?但是,對不起,可能女孩對你們是沒有什麼感情的。如果孩子對你們有感情的話,她自己就會去尋找她的親生父母的,既然她沒有去找你們,你們就不要想到去把女兒要回來了,更不要想到去告上法庭,你肯定贏不了的。因為於情於理於法,你都說不過去。 如果你真的愛你的女兒的話,就帶著感恩的心去關心她的養父母吧,說不定女孩子一感動,還會把你們當親戚走呢。你說是不是這樣呢?


文海撈夢話育兒:已出版文集《走過花開的石林》;一孩之媽,專注育兒話題。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歡迎轉發,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探討,謝謝大家!

文海撈夢話育兒

19歲啦,已經成年了,應該尊重孩子的選擇,然後努力去彌補缺失的親情。

我以前的看法是扔掉了我就不要來找我。就是以後我知道你們有錢,我也不會去認你們。

但是現在,我不這樣想啦。。。

因為我在現實中看見很多的例子,雙方都很痛苦,如果認和不認都是痛的,是傷害的,就選擇那個少一點的痛,少一點的傷害。

我在這兩年的溫州論壇上看見很多父母或姐姐在找自己的女兒或妹妹,我也看到很多領養我們中國小孩的國外的家庭在小孩長大後帶著孩子來中國幫小孩尋找親生父母。

心理學上講:人不能很好地知道自己來自哪裡,人生就缺了一塊,就在心上有一個洞,什麼樣的快樂都補不了這個洞。

我身邊那些抱養的女孩現在都認了生自己的父母。有的在結婚生了孩子之後。只有一個不知道現在情況如何,兩家離的也不遠,孩子和孩子讀一個學校,姐姐們也照顧這個妹妹,但這個妹妹抗拒她們,妹妹上學要經過這個家門口,都不看一眼那個給她生命的父母。有時候下雨,媽媽拉這個孩子去家裡等雨停,可是孩子在雨中走向那個家。那個媽媽經常哭,她身邊有三個女兒,但她也非常要認這個女兒,想這個女兒叫她‘‘媽媽’’。她說如果可以重新選擇,她不會把女兒送給別人。

我希望不要打官司。。。

你己經傷害了她一次,就不要再一次去傷害她。

你應該用你的愛去愛她,讓她知道你是媽媽,讓她知道你當年所做的,你是沒有辦法去改變的。而你還要更加的努力去感恩那把你女兒養大了的養父養母。沒有她和他的養育,你的女兒怎能會健康地生長到十九歲。人心都是肉長的,你的努力需要孩子的養父母幫你。

還有‘‘‘人’’’在丟(拋棄)女兒。。。。。。。。。。。。


頭頂有藍天123

看看身邊那些被領養孩子,向題主所言的這樣的親生父母真的多了去!

想當年,這些所謂的親生父母為了能傳承自家煙火,為了擺脫自家生活貧困……種種的原因讓他們自私的選擇拋棄自己的親生骨肉,輕裝上陣。時至今日,這些親生父母們發現曾經拋棄的親生骨肉到了可以產生利益的時候了,於是他們又將自己的不要臉生存法則發揮到極致,什麼親情牌,什麼苦肉計,什麼道德綁架……只要能用,全部上演,實在不行,再想辦法動點法律上能動的心思,總之,為了自己今後有個沒有上限的提款機,或為自己那不爭氣的兒子找到靠山,他們真的是挖空心思,無所不用!

這種沒有道德底線和人性的父母,窮其一生在算計自己的利益得失,不顧及養父母和被自曾拋棄過的孩子的內心感受和需求,時刻只將自己的利益得失放在第一位。

往往遇到這樣厚顏無恥的人,養父母都很無奈,不讓自己辛苦養大的孩子和他們相認吧,又害怕孩子恨自己,讓自己辛苦養大的孩子和他們相認吧,又擔心自己辛苦養大的孩子從此棄自己而去,自己辛苦養育的孩子轉眼成為別人的孩子。


最後還想奉勸那些當年因為自己不得己的原因而選擇放棄孩子撫養權的父母,既然選擇放棄就別再惦記,別人辛苦培育的果樹,到了收穫的季節,憑什麼讓你來採收果實呢?就憑你當年丟棄過一棵果苗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你明白嗎?

我是凌晨新語,希望能幫到你!


凌晨新語

19年前將親生骨肉送給別人,那時候她小,她除了哭沒有別的辦法。19年後她已經是個大姑娘了,你想要把她要回來她能同意嗎?你以為她是個物品嗎?可以由著你隨意送走又要回來嗎?對不起,她不需要這樣的父母!

女兒要不回還想要把對方告上法庭,你的想法好天真啊,別人替你養大女兒,等你來收現成的?請問她生病的時候你們在哪裡?請問她小時候哇哇大哭時你們在哪裡?請問她學步時摔倒了需要人安慰時你們在哪裡?請問她難過哭泣時你們在哪裡?現在想到要找女兒了,是不是打算把女兒要回來,再過幾年再把她嫁出去可以賺一筆?算盤打得好響啊!

當年你拋棄她之時,你有替她想過嗎?她是你們的親生骨肉,你卻因為自己的利益把她當成物品一樣送給了別人。好在她遇到了一戶好人家,給了她一個家,本來這十幾年她過得很幸福,直到你們的出現把他們一家的生活攪的天翻地覆。


圖片來自網絡

你們生了她卻沒有養她,他的養父養母付出的要比你們多得多,他們把她從一個小娃娃養大成一個大姑娘。他們給了她愛給了她家,是他們在她哭泣時第一時間給她安慰,是他們在她摔倒時扶她起來,是他們在她生病時不離不棄,是他們給了她父母的溫暖,是他們給了她一個家!她在感情上不缺失,她不需要親生父母這個詞。

知道為什麼女孩不肯做親子鑑定也不願意改變身份嗎?因為從你們把她送人那一刻起,她的命運就跟你們沒有半點關係了,你們也不再是她的父母,把她養大的人才是她的父母!不要再去打擾孩子的生活,她是個個體,她有自己的思想,不再是那個能被你們隨意擺弄命運的小娃娃。



親生父母又怎麼樣,是你們拋棄孩子在先,孩子不認你們做的一點都不過分。別人辛辛苦苦替你養大孩子,現在你們來收現成的,還有禮義廉恥這回事嗎?如果愛請深愛,如果不愛請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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