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三原縣“荊高峰”“年娟香”被冒名頂替,你如何看待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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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 年娟香,1992年-1995年就讀於三原縣新興鎮初級中學,初三(一)班,班主任叫桂麥金。年娟香是1995年初中畢業,中考成績優異,符合初中專預選成績。而當時初三(二)班有個叫“朱小英”的復讀生,生於新興鎮柏社村七組,是從柏社中學轉學而來。其父親朱盈德曾是村醫療站大夫,後來辦了個體診所,膝下有四個兒女,朱小英是老小,小名叫“英英”。“朱小英”的姨張某在新興初中教語文,其姑父在新興鎮政府工作,和新興初中時任校長相交甚密。
  • 按當年的規定,要參加初中專複試,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中考成績必須優異,必須是應屆畢業;復讀生是沒有資格考初中專或中等師範學校的。
  • 據年娟香回憶,當時中考完後,班主任桂麥金就把准考證收了,但後來複試時並沒有通知自己。多年後聽同學說,是朱小英拿年娟香的准考證去複試了。
  • 結果不言而喻,朱小英上了中專,跳出了農門,而年娟香失去了跳出農門的機會,她最後上了高中,但整天鬱鬱寡歡,她怎麼也想不通自己為什麼沒被通知複試。
  • 到高二時,年娟香精神恍惚,不能上學了,後來患上了神經性耳聾,失去了聽力。終日憂愁對她身體造成極大損壞,整個人幾乎崩潰了。
  • 2000年,年娟香出嫁到鄰村,儘管生活很艱難,但總算開始了新的生活。
  • 而朱小英初中畢業後讀了咸陽一家機械學校,中專畢業後進入三原縣教師隊伍,吃上了“公家飯”。

本案當中的疑點

很顯然通過新聞可以發現,為何朱小英能夠頂替年娟香,我想當年的班主任桂麥金應當是最清楚事發經過的,而且本案中即使桂麥金協助配合也不一定能夠從容的通過檢查,顯然當年該起頂替事件中存在諸多配合。

  • 1、例如為何當年考完試就沒收准考證?
  • 2、朱小英的檔案中為何母親一覽改成了自己的生母而不是年娟香的母親?卻始終未被發現?
  • 3、當年審核相關材料的人是誰?為何未能核實相關信息?
  • 4、為何關鍵時刻年娟香案件暫停?中間有何阻力?

這一切都是未知的謎,只有找到當年的班主任桂麥金後才能知曉當年究竟朱小英是如何頂替年娟香,以及過程當中究竟何人配合才讓朱小英得逞的均需要一一查實,我想背後必然會牽扯出更多這樣的案件。

而且根據法律規定,多人篡改他人材料,必然已經涉嫌違反法律規定,應當予以追責,即使時過境遷,但是對於年娟香而言一生都被改變所造成的精神創傷都是不可估量的,希望相關部門能夠還受害人一個公道,徹查到底!


麋鹿說法

這個不簡簡單單是一個追責的問題,真實的年娟香、荊高峰的一生都被改變了!!所有的一切都無法彌補!!是對人生的毀滅,對精神的摧殘!必須嚴懲所有參與的當事人!給受害者一個滿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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