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美國貿易制裁動作頻頻,中企怎麼辦?

近段時間,美國在全球貿易領域動作頻頻,各種遏制政策來勢洶洶,前有對中興的制裁和對華為的調查,後有退出伊朗核協定,恢復最高級別制裁。對於中國企業和在美投資的中資企業而言,需要充分重視、認真對待這方面的合規問題。

關注|美國貿易制裁動作頻頻,中企怎麼辦?

“只要涉及美國產品和技術,或與伊朗、俄羅斯、朝鮮等受美國製裁國家有貿易往來,中企都應關注美國貿易制裁與出口管制法律帶來的影響。”美國盛德國際律師事務所(Sidley Austin LLP)合夥人安德烈(Andrew W. Shoyer)在日前舉辦的美國貿易制裁與出口管制:動向、風險與應對研討會上這樣提醒中國的朋友們。

據瞭解,美國主要有兩部出口管制法律,分別是《國際武器貿易條例》和《出口管理條例》。《出口管理條例》適用於身處世界各地的美國人、在美國製造的產品、由美國出口或轉移的產品(無論源自哪個國家)、含有美國管制的部件或軟件在國外製造的產品等。且一般適用於設備、硬件、技術信息等,還包括不同國家間的電話、會議、遠程獲得技術、跨境研發等活動。

如果說出口管制對企業的影響很大,那麼貿易制裁制度就是決定企業生死存亡的關鍵。貿易制裁又稱廣義的出口管制,包括對個人實體的制裁、行業(如能源、國防)實體的制裁,要求美國人不得與屬於經濟制裁目標的國家、個人和實體進行交易等。這一概念中的“美國人”指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綠卡持有人)、根據美國法律成立或組建的實體、所有身處美國的人等。

“根據規定,美國人不得為非美國人與經濟制裁目標之間的交易提供便利,如批准擬議事項、轉介商業機會等。”安德烈表示,貿易制裁的後果也很嚴重。根據規定,對每一項違法行為罰金最高可達100萬美元,判處最長20年監禁,或同時適用以上兩項處罰。

君合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湯偉洋舉例說,中國某石油開發公司新加坡子公司就曾因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規定受到處罰。該公司2011—2013年期間在伊朗海域協助當地開採石油,同時從美國採購某些鑽井平臺用設備和部件,運至新加坡和阿聯酋,最終轉運至伊朗的鑽井平臺,設備價值共52萬美元。該行為被認為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制裁規定,最終被行政處罰41萬美元。

“實踐中,很多案件同時違反了出口管制條例和貿易制裁規定,企業在做預防工作時應將兩者結合看待,做好貿易合規工作。”湯偉洋表示。

中興事件後,很多企業才開始將合規工作提上日程。湯偉洋建議,企業內的新任貿易合規官應重點了解產品、公司基本業務、公司各部門業務流程、公司產品和業務相關的法律要求等,幫助企業建立完善的合規制度。

湯偉洋指出,完善的合規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 合規價值觀。即要求企業自上而下重視合規、意識到合規不是成本而是賺錢,不是輔助而是核心。
  • 建立合規手冊。內容包括企業政策聲明、貿易制裁與出口管制相關法規與適用、企業經營的受控產品或技術等,以規範公司的進出口業務操作、梳理公司各部門職責、理順和國外關聯公司/供應商/客戶的信息溝通,確保合規問題能被及時發現並處理。
  • 設置內控機構。該機構實施監督職能,有權制止任何可疑的進出口行為。
  • 全產業鏈篩查。 建立材料、技術和產品清單,確認產品用途,建立供應商/客戶檔案,確認供應商/客戶是否受限,建立員工國籍檔案,明確其接觸範圍和控制措施。審查貫穿業務流程,如詢價、技術交流、簽署合同、生產、發貨、售後服務等,時刻牢記每項工作的最終用途,隨時判斷是否存在擴散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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