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和貧窮哪種狀態更容易滋生醜惡?

Lost-學不會

那麼,無論是哪種醜惡行為,跟富裕還是貧窮之間存在著什麼聯繫嗎?這可以從宏觀和微觀兩個角度來分析。從宏觀方面,就社會總體狀況看,恐怕的確是存在著某種聯繫,如果不是直接的話,至少也是間接的聯繫。讀讀歷史記載就會發現,由於某些天災人禍而導致社會經濟發展停滯甚至倒退,民眾的生活處於極度貧困、民不聊生時,就會產生法制鬆弛,進而就是社會動亂的情況,然後必然就是殺人越貨、盜賊四起,各種違法的醜惡現象層出不窮。所以,從社會宏觀角度看,富裕還是貧窮,的確是醜惡現象產生的最重要原因之一。要避免這種情況,就要保持社會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使人民安居樂業,從而防止普遍的違法犯罪和各種醜惡現象的出現。

從個人微觀角度看,按照中國古代賢哲的主流看法,“人之初,性本善”,也就是沒有人是天生的惡人。“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只要衣食無憂,再加適當的後天教育,基本上每個人都可以成為良民而不是刁民。至於成語“為富不仁”,雖然孟子在其中的意思是指國家政策的取向,而不是指個人修養,但在實際中的確存在這樣的現象,即富裕的人在行為上並不一定是向善的,而是更加惡劣。

西方賢哲的主流看法正好相反,認為人的天性就是自私,人與人的關係恰如狼與狼之間的關係,所以必須設置更嚴密的法律制度來對這種狼性加以限制。似乎與人的富裕或貧窮並無太大關係。當然也有一些學者主張社會的平均道德水平與經濟發展狀況有密切的關係。兩派意見難以完全調和。

總起來看,當社會物質財富比較豐富時,的確人們會更加遵紀守法,普遍道德水平也會更高一些,反之則會更低。而個人的情況更加複雜,也許富裕的人群由於受教育的機會更多而“知書達理”,但也不是絕對的。貧窮人群因為受教育的機會少而缺乏教養的確是現實情況,但與社會的幫扶責任也大有干係。所以,筆者的看法是個人醜惡行為的滋生也許與其富裕或貧困的生活狀況有一定關係,但最主要的還是取決於社會法治和救助制度。整個社會要從制度和教育層面上來遏制醜惡行為的滋生,而不能僅僅將責任歸結到個人的貧富狀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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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大王大明

我個人認為貧窮!!我是從底層裡面爬出來的。窮兇極惡,窮山惡水出刁民,這些都有深的體會!!記得十幾年前,剛來這個城市,租住在一個髒亂差的開放小區裡。自行車如果不拎上樓,三分鐘就不見了!頂樓6樓的把水池防止下漏的打破,經常洗衣服毛巾掉下去把整個下水道管道堵住!然後一到5樓每個人出點錢通下水道,跟六樓的人說不要這樣,她說你不要找我有意見去找居委會!!次數多了大家都不樂意了,最後一次堵住下水道的時候,大家都不管不出錢。5樓四樓就找水泥工把出水的所有地方水泥封死了。三樓是一對年紀很大的老夫妻,可能兒女不在跟前,沒辦法,所有的髒水開始從地下水管的地方往外冒,冒的他家到處都是水,他就直接用個錘子敲,敲了好幾天,終於把廚房敲了一個洞!就這樣他家的臭水從敲好的洞全部一下子掉到我住的二樓!我跟他們講,他們都說我們也沒辦法!我立馬網上找好房子,當天晚上就搬走了!現在我住的是高檔小區,只有兩百戶,疊墅和別墅,我買的最後的樣板房,我住34層,後來56層住戶也進來了,因為樣板房,肯定做的防水地漏不好,沒多久上面開始漏水,我的衛生間總是潮溼的,水老往下漏,我跟樓上的說了下,他就過來看了一下我的衛生間,就開始動工把他們的衛生間重新裝修重新做防水!!現在一切安好!有時候窮不是罪,但是有時候真的無能為力,所以窮的時候人自私的程度能讓你懷疑人生!!越是窮的地方越是容易為了一丁點而吵架打架!反而有了就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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