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執法」常德市通報5起違反建設項目環保管理規定典型案例

5月28日,常德市環保局集中通報5起違反建設項目環保管理規定的典型案例,被分別處以2.5萬至20萬不等的罰款,並被記錄在案。

「環保執法」常德市通報5起違反建設項目環保管理規定典型案例

澧縣火連坡九河灣混凝土攪拌站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未驗收投入生產使用案:2018年3月14日,澧縣環保局行政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澧縣火連坡九河灣混凝土攪拌站所需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未經驗收投入生產使用,洗砂生產線未取得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投入生產使用,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澧縣環保局現責令該攪拌站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停止生產,合併處罰款20萬零2千元整。

澧縣軍泉採石場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未經審查和批准即開工建設案:2018年3月21日,澧縣環境監察大隊行政執法人員在澧縣軍泉採石場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和批准即開工建設,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澧縣環保局責令該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停止建設,並處罰款18萬元整。

澧縣塗河採石廠所需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未經驗收即投入生產案:2018年3月21日,澧縣環境監察大隊行政執法人員在對澧縣塗河採石廠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建設項目所需配套建設的環護設施未經驗收即投入生產,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之規定,澧縣環保局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責令該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待建設項目所需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並處罰款20萬元整。

津市市新洲鎮坤源環保磚廠未批先建案:津市環保局環境監察人員於2017年11月14日對津市市新洲鎮坤源環保磚廠進行現場監察時發現,該單位雖未生產,但在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建成3套隧道窯、一套除塵脫硫系統、防雨頂棚,屬於未批先建項目。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津市環保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該磚廠立即停止生產,並處罰款5萬元人民幣。

湖南湘線水泥製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案:2018 年 1 月 22 日漢壽縣環保局在對湘線水泥製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電力電杆生產項目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及審批手續,於2017年10月25日開始建設,現已完成建設任務的80%。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漢壽縣環保局決定對該公司處以罰款2.35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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