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比例非水可再生能源會帶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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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能源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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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廣東省發改委印發第二批陸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共計11個項目,總裝機容量67.5萬千瓦。能源結構轉型壓力之下,廣東將風電視為發展可再生能源的突破口,但這也將帶來推高電價的隱憂。

廣東在非水電可再生能源消納方面已經遠落後其他省份。截至2017年底,全國已經有17個省(區、市)完成2020年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目標,只有三個省市低於2020年目標的50%,廣東位列其中。

2017年,廣東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只佔到全社會用電量的3.2%,而根據《關於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的指導意見》,到2020年,廣東要實現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佔全社會用電量7%的目標。

實現7%的目標並非易事。廣東省內電力裝機仍以煤電為主,煤電佔到全省電力裝機容量的近六成。省內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十分緩慢,2015年底,廣東省內陸上風電裝機容量僅為246萬千瓦,光伏85萬千瓦,風光裝機容量只佔3.3%。

2015年廣東省電力裝機

高比例非水可再生能源会带来什么?
高比例非水可再生能源会带来什么?

以風電為突破口

2016年,廣東首次在政府報告中首次提出調整能源結構,並要在2020年將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5%。

轉型壓力下,廣東省迫切希望進一步擴大可再生能源規模。因為受光照條件及地形限制,廣東省內缺乏建設大規模光伏電站的條件,以發展分佈式光伏發電為主,立足就地消納。2014年發佈的《廣東省太陽能光伏發電發展規劃(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省光伏裝機容量爭取達到400萬千瓦以上。但在最新的規劃中,這一目標被設定為600萬千瓦左右。

陸上風電與海上風電是廣東發展可再生能源的重點領域。省內漫長的海岸線與粵北山區擁有豐富的風力資源,根據《廣東省風能資源詳查和評估報告》,廣東沿海與粵東山區風電可開發量達到4950萬千瓦,其中風資源良好地區(風功率密度≥300瓦/平方米)的技術開發量約為1400萬千瓦。

2016年底,《廣東省陸上風電發展規劃(2016-2030年)》印發,根據規劃,到2020年底,廣東將建成600萬千瓦陸上風電;到2030年底,建成1000萬千瓦陸上風電。

2017年,廣東省再次提出推進海上風電等非化石能源開發,並在年底印發《廣東省“十三五”能源結構調整實施方案》。方案提出要加快發展海上風電,計劃到2020年建成200萬千瓦以上,開工建設1200萬千瓦。

2020年廣東省電源裝機

高比例非水可再生能源会带来什么?

今年4月,廣東省印發《海上風電發展規劃(2017—2030年)(修編)》,明確了海上風電發展原則,並希望藉助海上風電資源規模化開發,帶動風電產業和裝備製造骨幹企業發展。

廣東省豐富的海上風電資源吸引了大批發電企業前來佈局,中廣核、三峽、國家電投、粵電已經取得部分海上風電項目的開發權。

海上風電項目屬於資金密集型項目,投資成本高,對開發企業資金要求較高。根據粵電官網消息,粵電已經與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簡稱“金磚銀行”)在海上風電領域展開業務合作,金磚銀行由中國、巴西、俄羅斯、印度、南非共同建立,旨在資助金磚國家以及其他發展中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金磚銀行於2016年為福建平海灣海上風電項目提供了20億人民幣的主權貸款。

高成本之憂

根據投資估算,200萬千瓦海上風電總投資在360億元以上;350萬千瓦陸上風電總投資約300億,但大規模非水可再生能源的成本不止於此。短時間內,隨著非水可再生能源規模的擴大,高成本將會傳導至電價。

根據《2017年度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監測評價報告》,2017年全國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風電、光伏、生物質能)裝機容量為3.1億千瓦,佔全國電力裝機的17.5%,但發電量只有5034億千瓦時,僅佔全國總髮電量的7.9%。

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裝機容量與發電量並不匹配,若要提高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勢必要不斷增加投資,提高裝機容量,這將推高電價成本。

目前海上風電單位千瓦投資在2萬元左右,陸上風電單位千瓦投資也在8000元左右,遠高於同時期的煤電、水電和氣電投資成本。風電上網電價也相對較高,廣東省內陸上風電標杆上網電價為0.57元/千瓦時,海上風電標杆電價為0.85元/千瓦時。儘管國家能源局近期發文,要求從2019年起以競爭方式配置風電項目,這將會在一定程度降低風電成本。但可以參考的是,早在2010年,首輪四個海上風電特許項目以0.62元—0.74元/千瓦時的價格中標,但因招標價格過低,偏離實際開發成本,四個項目至今擱淺。

原能源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朱成章撰文指出,新能源發電過快增長肯定會推高電價,電力工業不僅要承擔可再生能源附加,還要以較高的上網電價收購新能源電力,同時還承擔建設長距離輸電線路和輔助服務的成本。保持電力的低電價和快速發展新能源發電是有矛盾的。

但僅依靠省內的風電和光伏,廣東要想達到2020年消納7%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電量的目標也十分困難。根據《廣東省“十三五”能源結構調整實施方案》,預計廣東省2020年全社會用電量在6700億千瓦時,按此測算,廣東省需要消納469億千瓦時非水可再生能源電量。

《廣東省太陽能光伏發電發展規劃(2014-2020年)》中提到,光伏發電環境效益是按照省內2015年裝機容量100萬千瓦、年發電量10億千瓦時計算。據此可推算出,到2020年廣東省光伏裝機600萬千瓦,年發電量則在60億千瓦時。

根據《廣東省陸上風電發展規劃(2016-2030年)》測算,“2020年全省陸上風電裝機容量達600萬千瓦,按各風電場址平均年發電1900小時計,年總髮電量約為114億千瓦時。”

海上風電以年平均滿負荷小時數3000計算,600萬千瓦裝機的年發電量在180億千瓦時左右。由此可推算出,到2020年,廣東省內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在354億千瓦時,距離469億千瓦時的消納目標仍有一定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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