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7秒鐘刪了你的聯繫方式
花了7分鐘刪了所有的聊天記錄
花了7小時扔了所有與你有關的東西
花了7天才冷靜下來
花了7個月才開始慢慢想要忘了你
結果你的一個消息“ 在嗎? ”
所有的記憶全部復活。
失戀的朋友說今天終於把那個“無法挽回”的人拉黑了,幾經梗咽,然後說了一堆題外話來緩解她自己的尷尬。
她被分手後,一直大大咧咧表示,沒關係,做不了戀人,還能做朋友嘛。
來來回回,一廂情願的曖昧,不願意刪掉他,一直找機會有事沒事就跟他說話。
當時的她是真的覺得分手後還能做朋友,畢竟熟悉過,愛過。可後來她突然發現,曾經那屈指可數的幾個前男友,分手後還會時常來關心她,那個時候的她很煩,覺得對方“死纏爛打”,一點也不乾脆,缺她這一個朋友嗎?非要把關係弄的黏黏糊糊。
而這一次,輪到她自己時才突然明白,原來不願意拉黑,不想做陌生人,總是嚷嚷還能做朋友,大概就是因為:還不死心。留著聯繫方式,是因為總覺得,有一天一刻甚至一瞬間,當他懷念自己的好了,也行還能破鏡重圓。
可惜啊,戀愛是一件只要單方面毀約就可以完全結束的合同。
陌生才是對愛過最好的尊重。
1
之前朋友總是問我,分手了,到底可不可以繼續做朋友?
我想說:是有多缺朋友,才會想要跟前任做朋友?
實際上我們都知道,你可能住著一起租的房子,用著一起買的餐具,用他買的電腦,戴他送的耳機。
生活裡的點點滴滴,都藏著他的影子,扔也扔不掉,趕也趕不走。
打開手機,看著他的頭像,那個曾經以為一輩子走下去的人,熟悉得晃眼。
你一遍遍告訴自己戒了他,再也不聯繫。卻又一遍遍對自己爽約,沉溺其中,不能自拔。
其實,你是捨不得。
你捨不得刪他的聯繫方式,捨不得與過去告別;你覺得做不了愛人,那就用朋友身份陪著他吧;朋友是幌子,隱藏著你念念不忘,破鏡重圓的小心思。
你不甘心就這樣徹底退出他的生活;你不甘心曾經那樣相愛卻一夕崩塌;你更不甘心把過去全部打包丟棄,不留痕跡。
彷彿你不放手,你們還是朋友,過去的一切都還存在,都有意義。
那是一個你無比熟悉,卻再也進不去的世界;
又或許,你不甘心做一個安靜的前任,你還想走進他的生活,你像曾經一樣,對他撒嬌,對他任性,企圖收穫他的心疼與關心。
可是,感情流走,覆水難收。
你不知道,你死死不放手的樣子,有多狼狽,有多難堪。你委屈了你的自尊,也玷汙了TA回憶裡最後的美好。
倒不如灑脫,謝謝TA陪你走過的人生,帶你看過的風景。
從今往後,你們要收拾行囊,各走各的。
因為尊重,所以陌路。不聯繫,是成年人分手後,對彼此人生最大的尊重。
2
曾經聽說過一句話:
世界上最討厭的人有兩個,一個是前任的現任,一個是現任的前任。
在有些人心裡,得不到的才最好的,失去的才是最珍貴的。
不跟前任聯繫是對現任最起碼的尊重。
總有人做不到,在內心無限美化跟前任的回憶,時不時就要溫存一下那點不值錢的舊夢,當下的情感一旦出現問題就會拿現任跟前任比較。
有時候,你的現任為什麼對你的前女(男)友那麼耿耿於懷,不是因為你提起了TA的名字,也不是因為你沒刪除的那些舊照片,而是因為你對過去藕斷絲連的態度,因為你對別人的念念不忘讓TA攢了厚厚一疊失望。
“我不想知道你的過去有多難忘,你的曾經有多刻骨銘心,我只知道你選擇了和我在一起,就應該給我純粹不含雜質的感情,而不是讓我做誰的替代品。”
3
一直認為只有當和前任再無關係,心騰出一片位置時,才有資格去愛下一個人。
畢竟現任不應該為那些過去買單,這對TA們不公平,也是對現有感情的褻瀆。
還記得電影《後來的我們》的最後,男女主角的一段對白:
小曉:I miss you。
見清:我也想你。
小曉:我是說我錯過你了。
見清:你愛過我嗎?
小曉:我一直愛你。
見清:有一次看你開著一輛紅色跑車,我跟著你左拐右拐,卻還是跟丟了,你開的太猛了。
小曉:我從來沒開過什麼紅色跑車,你大概是太想我了。
……
看電影的當下會覺得對話很感人,只是我們是否忘了男主現任的存在了?
站在現任的角度,這種老公和前女友共度一夜細訴衷腸還哭得跟狗一樣的橋段,無論如何都不會讓人愉快的。
雖然見清理智得說“最大的悲哀是沒資格悲哀”,但心裡那種“這輩子舍你其誰”的情緒還是鋪天蓋地。
這種讓觀眾自己加戲的電影,大概所有人都能看到自己過往愛情的影子。
聽起來很不錯,但對於活在前任影子裡的現任,這絕對不是青春片文藝片,可能是活脫脫的恐怖片。
想想看,你明明該把你的愛你的心都給現在的枕邊人,卻暗戳戳留了一半給另一位。
現任一再告訴你這樣不可以,讓你刪了前任的聯繫方式,使盡解數,拼命做好自己。跟一個影子鬥得筋疲力盡,但那個人始終在你心裡盤旋,強勢佔據一席之地。
這無疑對每一段感情裡的現任都是不公平的,
無節制緬懷前任,是對現任極大的不負責任。
雖然無法掌控人生的出場順序,但每一個人都應該有機會擁有一份完整的愛和一顆認真的心。
就像知乎上一位網友說的:
“我曾經是某人念念不忘的前任,也曾有位念念不忘前任的現任。愛的三角題中,最痛的其實是那個如履薄冰,忍辱而行的陪伴者。”
分手之後留一段時間的空窗期和過去告別,認清自己的感情,才是對前任最基本的尊重,也是對現任和自己負責。
4
我們都知道,要忘記一個自己曾經深愛的人,確實挺難。
但分手以後不打擾,不聯繫,不糾纏,不在各自的世界裡晃來晃去,這是作為一個前任該有的覺悟。
記得有個朋友跟我說過,有一次他刷朋友圈,看到前任女友發了一條動態,說自己發了場高燒,40多度,感覺就快要燒得昏迷過去了。
因為朋友清楚,如果他再次以前任的身份出現在對方生活裡,無疑會給雙方帶來許多不必要的困擾和麻煩,所以最終他還是剋制住自己,儘量不去與對方見面。
知乎上有個問題:
分手後和前任再遇見是什麼感受?
這個場景我也想過無數次,是偶爾相逢,形同陌路?還是像老朋友一樣,偶爾約個飯?
知乎上最高讚的回答是:
你看,再相愛的人,再遇見也都是無限悵然。
用某個自媒體界網紅的話說就是:
只要所有前任老死不相往來,
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
終有一天,你會明白,那些最終在人群中走散的真的不是對的那個人。
我想那些所謂有故事的人,感情裡最好的狀態應該就像辛波斯卡所描述的那樣:
我向舊日戀人道歉,因為我待新人如初戀。
所以對於過去那個人,最好的關係大概就是相忘於江湖,從此熟悉的人各自上路,再無交集。
最多互相祝福,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願後來的我們都活在當下,珍惜身邊的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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