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男子收了2萬5, 就把妻子“賣”到了江蘇某村

俗話說,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這年頭賣什麼東西的人都有,不過“賣”妻子的還真少見!!

雲南一男子收了2萬5, 就把妻子“賣”到了江蘇某村

事情是這樣的:4月23日,公安局抓了一名“賣”妻子的男子.李某華,41歲,雲南怒江瀘水人,生性無恥的他與妻子合謀,決定以妻子為誘餌,騙婚賺錢。2017年8月,李某華與妻子假扮成表兄妹,將妻子介紹給沂濤鎮某村的張某。張某父親打了2萬元到李某華的銀行賬戶作為彩禮錢,還給了李某華5000元作為路費。李某華詐騙得手後,其妻子也隨即離開了張某家,目前不知所蹤。張某家報案,4月13日,李某華被沭陽警方列為網上在逃人員,10天后,李某華在雲南德宏州芒市某酒店內被抓獲。

雲南一男子收了2萬5, 就把妻子“賣”到了江蘇某村

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真想不明白妻子怎麼會同意這個對於一般女人來說相當於人格侮辱的想法?看來李某的妻子當初真的是瞎了眼了,嫁給李某為妻,如今卻要當做老公的表妹被老公相當於“賣”掉,去跟別的男人睡覺,也許李某覺得為了錢,就算在頭上戴若干個綠帽子也無所謂了。為了錢,竟然自甘做王八,也不怕頭上綠油油的一大片青草!而這個女人呢,也不是什麼善類,對於李某華的這種毫無人性、道德的要求,竟然來者不拒,甘願以身體為餌,欺騙他人,騙取錢財。

雲南一男子收了2萬5, 就把妻子“賣”到了江蘇某村

錢,人人都需要。但是,賺錢既需要合法,也需要合乎道德。然而,總有那麼一些人,為了錢,竟然置法律和道德於不顧,做一些雞鳴狗盜之勾當,不但令人恥笑,而且,更令人憤怒。像這樣用自己老婆當“道具”的還真是少見,真是無所不用其極啊!為了錢也是煞費苦心,真是“拐一年搖一年緣分啊,吃一塹長一智,謝謝啊”,不知道這對奇葩夫妻之前還做過這樣的勾當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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