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打響“基本解決執行難”決戰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

■市第一人民法院以開展“基本解決執行難”專項行動為抓手,1年多時間累積做出罰款34.64萬元,實施拘留57人

90後女子黃寶文就是典型一員,因為欠債169.56萬元,她和其他27名“老賴”,5月24日被市第一人民法院曝光,限制其高消費,其名下的寶馬車,也被法院查封。

這是市第一人民法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中的一個縮影。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周強院長向全國人民公開承諾的“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今年是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的衝刺之年、收官之年和決勝之年。

市第一人民法院舉全院之力,緊緊圍繞“四個基本”的工作目標與“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司法目標,多管齊下狠抓執行制度、機制、手段的創新與長效建設,向“基本解決執行難”發起總攻,誓要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決勝仗。

要讓老賴“一處失信,多處受限”

去年3月,李某欠了別人200多萬元,本來說好還錢,雙方還達成和解協議,但是李某為了躲債竟然玩起失蹤。

5月21日18時30分,正處下班高峰期的東莞火車站站前廣場,LED大屏幕滾動播放著10名“老賴”的信息,許多旅客和市民駐足觀看,甚至拿出手機拍攝。

“窮盡一切手段,一定要老賴‘一處失信,多處受限’,無處遁形。”市第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陳宇說,為了破解執行難的困局,市第一人民法院以開展“基本解決執行難”專項行動為抓手,實施“春雷”“亮劍”“決勝”等各項專項行動,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該院累計作出罰款34.64萬元,實施拘留57人,對298處房產實施搜查,在媒體、網站公開曝光236人,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4宗,判處妨害公務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10宗,發佈失信被執行人2萬餘人次,提請公安協助布控63人,提交邊控42人。

2016年至今,該院共運用最高院、省法院、市中院的查控系統查控案件59500宗,涉及被執行人62649人,運用失信系統發佈失信被執行人3.41萬餘人次,其中有3397個被執行人懾於壓力,主動履行債務。

多項執行工作的改革創新措施為全國、全省首創

多年以來,市第一人民法院一直以改革創新、領潮爭先的姿態出現在公眾眼中,很多遵循司法規律的改革措施確實走在全國前列,而在創新執行方面亦不例外,多項措施為全國、全省首創。

據瞭解,市第一人民法院已出臺了三十多份文件或規定。其中,針對案件效率及執行款發放問題,出臺了《關於對系統執行案件節點、督辦事項加強管理的指引》《執行款管理規定》等7份文件,強化執行規範化建設,消除執行亂象,提高執行款發放速度。

在司法網拍方面,與京東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成為全國首個與京東集團建立“互聯網+”戰略合作的法院,雙方就包括互聯網+倉儲物流、互聯網+數據服務、互聯網+金融服務等方面展開深度合作。

“比如,只要輸入小區名、樓層、戶型等房屋信息,用鼠標在大數據平臺上一點,以往傳統評估公司需要三週時間才能出具的拍賣房產評估報告,現在只要1秒鐘就能得出。”陳宇說。

去年該院全年網拍1775次,同比增長30%,成交金額24.98億元,同比增加121.06%,為當事人節約拍賣佣金達7496萬多元。

執法實踐中,存在著大量企業資不抵債的情況,由於債務人及債權人對破產的認識不清,導致大量的殭屍企業存在,嚴重浪費了社會資源,也侵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對此,市第一人民法院於2017年8月將原民三庭定位為“執轉破庭”,推動建立了執行與破產有序銜接、快立、快審機制。2017年,該院共審查移送破產的案件49宗,受理破產的案件39宗,消化終本案件1321宗,在上級法院佈置的既定任務之外還超額完成了32%。

2018年4月12日,在市第一人民法院的指導下,東莞市旭宏五金有限公司、東莞天貴機電設備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的管理人分別與人保財險東莞分公司簽訂了全國首份《破產管理人執業責任險保險協議》,正式落實破產管理人執業責任保險機制。

“這是全國第一份管理人執業責任保險,可謂中國保險行業、人保公司的標誌性事件。”人保東莞分公司副總經理黃健超說。

4月25日,市第一人民法院與人保財險東莞分公司簽署了《破產、清算案件保險服務框架合作協議》,今後企業破產管理人將均被要求購買破產管理人執業責任險,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債權人權益。可以說,這一舉措走在全國的前列。

“管理人執業責任險,是法院聯合保險機構為破產審判改革所設立的又一制度性創新。”該院民三庭副庭長莫然表示,強化了對相關當事人權益的保護,完善了破產審判的風險保障體系,可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攻堅戰提供有力保障。

簽下責任狀 向“基本解決執行難”發起總攻

2018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決勝之年,責任重大、任務艱鉅。

5月2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召開“決勝2018”執行攻堅動員大會,部署“基本解決執行難”重點任務,統一全院人員的思想認識,全力以赴保障破解執行難工作。

會上,院領導與執行局、各法庭局庭長簽訂責任狀,層層壓實責任、傳導壓力,承諾履職不到位自願接受組織處理。

圍繞“四個基本”工作目標,按照最高院“確保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期限內實際結案率達90%以上,終本案件質量合格率達90%以上,執行信訪案件辦結率達90%以上”3大目標任務要求,市第一人民法院發佈《關於“決勝2018”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方案(定)》和任務分解進度表,各部門積極對照方案排查分析現存的不足和短板,深度分解細化本部門需完成的各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完成期限等等,全情投入查漏洞、補短板、強底板狀態。

“欠錢不還,一種是裝沒錢,一種是真沒錢。遇到真沒錢的情況,即便到了法院的執行程序,依然無可奈何,不得不變成‘終本案件’,但案件並不意味著我們就會放任不管了,而是定期篩查,一旦發現有財產可執行,就會立刻恢復對案件的執行。”陳宇說,一方面要向申請執行人釋法析理,爭取配合理解;另一方面要向全社會灌輸“躲得了一時,躲不了一世,老賴終究要還錢”的理念。

此外,為進一步提高執行案件辦理效率,規範執行,健全和完善執行工作長效機制,根據執行工作的特點,結合實際,市第一人民法院決定對全院執行案件採取“統一立案,集約送達查控,分散實施”的工作機制。

通過集約執行的新機制,打通“任督”二脈,大而全的工作趨向簡而單一,讓原來案件多、時間運轉不足等情況,通過分組用時來銜接流暢,讓案件質量從個人報卷環節到各組階段負責辦理,使案件更加精細化。

接下來,市第一人民法院從院領導到全體執行幹警,全面開啟“五加二”“白加黑”加班模式,以臨戰的狀態投入執行工作,保持“一篙鬆勁退千尋”的清醒認識,堅持“千磨萬擊還堅勁”的韌勁,發揚“不待揚鞭自奮蹄”的幹勁,堅定“不破樓蘭終不還”的決心,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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