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585:曹縣法院“百日會戰”之“春季獵賴”第三週持續發力

五一小長假執行人員連續加班三天後,5月2日清晨,曹縣法院執行幹警再踏征程,前往莊寨鎮王言莊村強制清理王永乾、梁紅霞長期非法佔用申請人馬書紅的工廠一案。這是持續推進執行“百日會戰”中的一起較為複雜的案件。本次執行由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王慶華,黨組成員、副院長魏東舒帶隊,動用警力50餘人次、車輛11臺。

“案情回顧”:2012年12月18日,馬書紅與王松森協商簽訂《賣廠合同》,將案涉廠房及廠區用地轉讓給馬書紅,轉讓價格為28萬元。合同簽訂後,馬書紅將28萬元支付給王松森。王松森稱其三弟王永乾一家四口現無處居住,暫時住在廠裡,等王書紅開始經營時搬離。后王永乾一家拒不搬離,為讓王永乾等搬離廠區,經中間人調解,王書紅另行支付王松森5萬元,王永乾等仍不搬離。后王書紅訴至我院,請求排除妨害。2017年8月10日,曹縣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判決王永乾等於判決生效後20日內搬離廠區。因王永乾等在判決生效後20日內仍不搬離,馬書紅向曹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多次執行,馬永乾等拒不搬離且態度極其惡劣。

請看我們是如何執行:

鏡頭1、迎著朝陽,執行法官、法警整裝待發。王慶華副院長作執行戰前部署,李建軍副庭長宣讀執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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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頭2、執行幹警到達現場迅速拉起了警戒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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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頭3、被執行人梁紅霞、佔有使用人周某某經勸說後仍拒不配合,被依法帶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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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頭4、執行幹警認真核對被執行人物品,逐一清點、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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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頭5、被排除妨害的物品依次被移送到指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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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三個多小時清理運輸把被執行人財物送到指定地點,將該廠順利交接給申請人馬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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