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為何對釣魚島虎視眈眈?然釣魚島歸屬早有定論!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作為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成果的《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確規定了日本的領土範圍。1943年12月中、美、英《開羅宣言》規定,三國的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的一切島嶼,務使日本將所竊取於中國的領土歸還中國。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的其他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日本為何對釣魚島虎視眈眈?然釣魚島歸屬早有定論!

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不僅再次確認《開羅宣言》的上述規定必將實施,更將日本的主權“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1946年1月29日,《聯合國最高司令部訓令第667號》明確規定了日本版圖的範圍,即“日本的四個主要島嶼(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及包括對馬諸島、北緯30度以南的琉球諸島的約1000個鄰近小島”。《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確定的日本領土範圍是明確的,其中根本不包括釣魚島。

1951年9月8日,日美將對日作戰戰勝國的中國和蘇聯排除在外,私下達成《舊金山和約》,將北緯29°以南的南西群島(包括琉球群島及大東群島)等交由美國託管。1953年12月25日,美國琉球民政府發佈的《琉球列島的地理的境界》(第27號佈告),將當時美國政府和琉球政府管轄的區域定為包括北緯24°、東經122°區域內各島、小島、環形礁、岩礁及領海。這份佈告所確定的範圍將中國領土釣魚島挾帶其中。1971年6月17日,日美簽訂“歸還衝繩協定”時,這些島嶼也被劃入“歸還區域”。日本政府據此主張對釣魚島的領土主權。

日本為何對釣魚島虎視眈眈?然釣魚島歸屬早有定論!

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美國所謂從日本取得對釣魚島的行政權,以及將釣魚島的行政權“歸還”給日本,都是不能成立的。日本據此主張對釣魚島的主權也是沒有國際法效力的。

日本為何對釣魚島虎視眈眈?然釣魚島歸屬早有定論!

然而,如今日本政府卻既不承認中日存在領土爭議,又不承認中日曾就擱置爭議達成共識,拒絕就釣魚島領土主權問題同中國對話。繼野田內閣宣佈“購島”之後,安倍內閣進一步借釣魚島問題針對中國增強軍備,誘導美國對抗中國,介入南海問題牽制中國。針對安倍內閣的倒行逆施,國際社會有必要重申日本必須遵守《波茨坦公告》和《開羅宣言》所確立的戰後國際法和國際秩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