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事後審核問詢函的回覆公告


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事後審核問詢函的回覆公告


(上接D57版)

公司自2015年以來主要通過股權收購形式收購了運泰利、長園和鷹、中鋰新材和歐普菲四家公司,這四家公司全部屬於與公司原有主業相關行業,而且運泰利、長園和鷹和歐普菲三家公司的股權收購協議中約定了業績對賭條款。運泰利業績承諾期為2014-2016年,目前已完成業績承諾,2017年業績增幅符合預期;長園和鷹業績承諾期為2016-2017年,兩年合計業績承諾完成比例94.86%;歐普菲業績承諾期為2017-2018年,目前尚處於承諾期。收購中鋰新材屬於在存在競購方情況下公司行使股東優先購買權購買,因此未設置業績對賭條款。對處於業績承諾期的公司,公司未要求其進行分紅,主要是為了避免對其營運資金造成壓力;運泰利在業績承諾期滿後於2017年分紅25,993.36萬元。中鋰新材由於是2017年8月新近完成收購且其擴張產能資金投入較大,公司也未要求其分紅。四家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詳見下表。

單位:萬元

單位:萬元

上述四項股權投資均按照公司對外投資管理制度規定進行了財務盡職調查和法律盡職調查,並且公司委託外部專業機構對標的公司出具了審計報告,按照公司章程規定通過了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上述四項股權投資中,除收購運泰利主要是以發行股份方式支付收購對價外,其餘三項全部是以現金收購,短期內對公司現金流造成一定影響。公司目前通過經營收益、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申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銀行借款等多種融資方式緩解公司業務發展所帶來的資金壓力。

問題五:公司於2014 年1 月18 日披露了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公告。公司第一大股東深圳市藏金壹號投資企業(有限合夥)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24.29%的公司股權;第二大股東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24.07%。根據近期公告,沃爾核材擬將無限售流通股共計7,400 萬股轉讓給山東科興藥業有限公司,沃爾核材及其一致行動人佔長園集團總股本比例將變更為18.48%。

一、請公司及中介機構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核查公司目前的實際控制人狀態並說明判斷依據;

回覆:

(一)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的認定依據

《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及《上市公司收購辦法》關於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的認定依據如下:

1、《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佔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係、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2、《上市公司收購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

(1)投資者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東;

(2)投資者可以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超過30%;

(3)投資者通過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能夠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

(4)投資者依其可實際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足以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

(5)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3、《上市規則》第十八章18.1規定:

控股股東:指其持有的股份佔公司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實際控制人: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係、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控制:指能夠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可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狀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控制:股東名冊中顯示持有公司股份數量最多,但是有相反證據的除外;能夠直接或者間接行使一個公司的表決權多於該公司股東名冊中持股數量最多的股東能夠行使的表決權;通過行使表決權能夠決定一個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當選;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長園集團股權結構的情況

長園集團於2018年5月23日收到深圳市藏金壹號投資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藏金壹號”)的《告知函》及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沃爾核材”)的《告知函》。根據上述《告知函》,截至2018年5月22日,長園集團主要股東持股情況如下:

長園集團的股本結構比較分散,雖然藏金壹號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數量最多,但是較沃爾核材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數量沒有明顯優勢。因此,主要股東藏金壹號及其一致行動人、沃爾核材及其一致行動人實際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均不構成控股、控制,單一一方無法對長園集團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也無法通過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能夠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

藏金壹號及其一致行動人、沃爾核材及其一致行動人均不屬於《公司法》、《收購管理辦法》或《上市規則》規定的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股東。

(三)公司本屆董事會的提名及選聘情況

公司本屆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職工代表董事2名,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或更換。公司本屆董事會7名非職工董事中,4名董事由上一屆董事會提名、2名董事由沃爾核材提名、1名董事原由華潤深國投提名,後在任期內辭職,由股東王建生、魏仁忠聯名推薦補選。

在長園集團本屆董事會選任中,藏金壹號及其一致行動人、沃爾核材及其一致行動人提名且當選的董事均未過半數。

(四)公司未來可能發生的持股情況變動

1、沃爾核材擬將所持長園集團部分無限售流通股共7,400萬股轉讓給山東科興藥業有限公司。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上述股份轉讓手續尚未辦理完畢。

2、2018年5月10日,長園集團收到格力集團《關於擬向貴公司全體股東發起部分要約的函》。2018年5月14日,長園集團收到格力集團《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本次要約收購股份數量為長園集團總股本的20%,即264,935,431股,本次要約收購目的旨在加強對長園集團的戰略投資與戰略合作,同時利用自身的優勢資源,進一步促進上市公司的穩定發展。本次要約收購不以終止公司上市地位為目的,亦不以謀求公司控制權為目的。

3、長園集團於2018年5月24日披露了《關於股東藏金壹號及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計劃公告》,藏金壹號及一致行動人擬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3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減持數量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

綜上,根據《公司法》、《收購管理辦法》、《上市規則》及公司本屆董事會選任情況,公司認為,公司目前仍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此外,公司近期披露事項涉及股東持股數量未來可能發生的變動,公司持股結構後續可能發生進一步變化。

二、請公司及時就公司控制權變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於2014年1月18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了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公告。

根據長園集團目前股權結構情況,長園集團股東中不存在能夠通過行使股東表決權單獨控制股東大會或對股東大會決議產生決定性影響的單一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長園集團任何單一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均不能決定董事會半數以上董事成員的選任以控制董事會或對董事會決議產生決定性影響;公司目前仍處於無實際控制人的狀態。若後續公司股權結構等發生實質變化,公司將及時履行相關的信息披露義務。

問題六:年報披露,公司為深圳市沃特瑪電池有限公司提供6600萬元的擔保,到期日為2019年6月17日。從公開獲得的信息,該公司身處債務危機。請公司:

一、結合該公司目前的實際情況、償債風險,分析對本公司財務的影響,補充說明擬採取的解決措施,並提示擔保風險;

回覆:

(一)沃特瑪目前的實際情況及償債風險

目前沃特瑪因資金週轉問題陷入財務困境,出現較為嚴重的債務逾期情況。根據堅瑞沃能2018年4月27日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截至2018年3月31日,堅瑞沃能資產負債率為87.19%,負債比率較高,存在一定的償債風險。

自債務危機爆發以來,堅瑞沃能積極尋求解決方法,包括債務重組、與銀團簽訂貸款額度合同減少短期償債壓力、尋找戰略投資者以增厚沃特瑪淨資產、設定期權激勵計劃以穩定公司內部經營管理人員等措施。

(二)長園集團對沃特瑪的擔保情況及對長園集團的影響

1、長園集團對沃特瑪的擔保情況及相關反擔保情況

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為參股公司深圳市沃特瑪電池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為參股公司沃特瑪基於採購生產設備需要向中國進出口銀行借款15,000萬元提供擔保,期限四年。根據沃特瑪與中國進出口銀行簽署的《借款合同》,沃特瑪應就其於2015年6月18日向中國進出口銀行申請的15,000萬元借款在4年內逐筆償還,償還進度如下: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沃特瑪已償還上述所有到期借款,尚未償還借款金額為6,600.00萬元。

就長園集團為沃特瑪向中國進出口銀行借款15,000萬元所提供的擔保,沃特瑪以該次借款所購買的全部設備作為反擔保。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沃特瑪尚需償還中國進出口銀行6,600.00萬元,其提供的反擔保所涉及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約為12,798.81萬元。若沃特瑪發生違約無法償還銀行借款的情況,沃特瑪提供的反擔保物具備彌補長園集團因沃特瑪違約而承擔的損失的能力。

2、長園集團存在的相關擔保風險、應對措施以及對財務狀況的潛在影響

雖然長園集團對沃特瑪債務擔保存在相應的反擔保,但是如果沃特瑪資金週轉問題無法合理解決,導致其發生債務違約,則長園集團仍然存在擔保風險。長園集團若因沃特瑪債務違約而承擔擔保責任,則長園集團財務狀況將會受到不利影響,具體影響金額視屆時沃特瑪債務違約金額以及長園集團能夠通過因沃特瑪反擔保責任而獲得的補償金額確定。

長園集團將緊密關注沃特瑪償債能力的變化情況,並與其積極協商剩餘債務的處理方式。

二、對沃特瑪相關公司應收賬款、商業承兌匯票計提10%的壞賬準備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回覆:

長園集團在確定對沃特瑪應收賬及應收票據的壞賬準備金額時,充分考慮了媒體與堅瑞沃能披露的與沃特瑪債務問題相關的信息,以及堅瑞沃能2017年半年度報告、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以及2017年度業績快報等信息。

長園集團認為2017年度對沃特瑪相關公司的應收賬款和商業承兌匯票按照10%比例計提壞賬準備是充分併合理的,主要原因包括:

(一)長園集團計提的專項壞賬準備比例不低於沃特瑪其他供應商

長園集團與其他公眾公司相比,對沃特瑪計提的專項減值準備比例較高。根據富臨精工、恆均科技、天賜材料的2017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其對沃特瑪計提的專項壞賬減值準備情況如下:

富臨精工截至2017年末對沃特瑪的應收賬餘額為10.17億元,應收賬款金額較大,對沃特瑪的應收賬款計提了10%的專項減值準備。恆均科技及天賜材料對沃特瑪應收賬款均未單獨計提專項壞賬準備。

長園集團對沃特瑪應收賬款計提的專項壞賬準備比例與富臨精工一致,而恆均科技與天賜材料未單獨計提專項壞賬準備,因此長園集團對沃特瑪應收賬款計提單項減值準備的比例與其他三家公司相比較為謹慎。

(二)根據2017年半年報及三季報,堅瑞沃能仍然具備一定償債能力

根據堅瑞沃能2017年半年度報告及第三季度報告,堅瑞沃能2017年6月末及9月末淨資產金額分別為84.23億元及86.03億元,流動資產分別為182.01億元及211.06億元,流動負債分別為163.45億元與194.00億元。2017年6月末及9月末堅瑞沃能淨資產規模較大,且流動資產大於流動負債,具備一定的償債能力。根據堅瑞沃能《2017年度業績快報修正公告》,堅瑞沃能2017年末預計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41.37億元,未披露流動資產及流動負債金額。堅瑞沃能2017年末的淨資產規模較2017年三季度末有所下降,但金額仍然較大。

(三)部分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已經得到償付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長園集團應收沃特瑪款項餘額為34,373.52萬元。為了降低長園集團對於沃特瑪應收款項的風險,自堅瑞沃能公告相關償債風險後,長園集團積極與沃特瑪溝通商討收款事宜。截至長園集團公告2017年報之前,長園集團與沃特瑪管理層初步溝通了購買電池以抵減債務的方案,並於4月27日獲得長園集團董事會批准執行。本次抵減沃特瑪債務總額為16,161.59萬元,佔長園集團應收沃特瑪款項47.02%。

(四)堅瑞沃能2018年第一季度資產負債情況已經得到了一定的控制

根據堅瑞沃能2017年度報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堅瑞沃能2017年末及2018年第一季度末淨資產分別為40.94億元與37.65億元、流動資產分別為216.71億元與218.71億元、流動負債分別為223.55億元與223.47億元。2018年第一季度,堅瑞沃能淨資產規模略有減少,流動資產略有增加,流動負債基本保持一致。與2017年末相比,堅瑞沃能2018年第一季度末資產負債結構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

綜上所述,公司認為2017年度對沃特瑪相關公司的應收賬款和商業承兌匯票按照10%比例計提專項壞賬準備是充分併合理的。長園集團將持續關注沃特瑪經營情況,如發現證據表明應收沃特瑪款項可能發生重大損失,將進一步調整專項壞賬準備金額。

問題七:年報披露,應收票據期末餘額5.94 億元,同比增長91.05%,其中商業承兌票據餘額2.43 億元,同比增加1252%,主要是本年合併中鋰新材財務報表所致。請公司補充披露:

一、中鋰新材的銷售政策、前五大客戶名稱及收入佔比、應收賬款前五大對象的賬齡分佈;

回覆:

2016至2017年上半年,中鋰新材的主要客戶是沃特瑪,雙方建立了良好的業務關係,沃特瑪主要以其出具並承兌的不超過12個月期限的商業承兌匯票進行支付。2017年下半年以來,中鋰新材陸續與寧德時代、比亞迪等多家鋰電池企業建立穩定業務關係,這些客戶主要以電匯或6個月期銀行承兌匯票支付貨款,無使用商業承兌匯票支付貨款情況。前五大客戶情況如下表所示:

二、商業承兌票據產生的商業背景、主要出票人、目前票據的狀態和控制情況。

回覆:

沃特瑪從中鋰新材採購大量鋰電池隔膜產品,相關商業承兌匯票主要由沃特瑪出具給中鋰新材作為貨款支付承諾。雙方自2015年開始建立業務關係,並且長期保持良好關係。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鋰新材應收由沃特瑪出具的商業承兌票據餘額為23,464.55萬元(含在手部分和已背書或貼現但尚未到期部分),由於沃特瑪陷入財務困境,公司已對應收沃特瑪商業承兌匯票計提10%壞賬準備。2018年5月中鋰新材和長園深瑞與沃特瑪簽訂商品購銷合同,合計購入鋰電池包產品16,161.59萬元,其中8,991.99萬元貨款已用中鋰新材持有的沃特瑪出具的商業承兌匯票支付,中鋰新材應收沃特瑪商業承兌匯票剩餘14,472.56萬元,其中10,172.56萬元已背書或貼現,已背書或貼現的沃特瑪商業承兌匯票全部未終止確認。

問題八:年報披露,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為41.9 億元,佔資產總額的比例為20.43%。應收賬款分類披露中,單項金額重大並單獨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款期末賬面餘額1.49 億元,壞賬準備計提比例31.11%;期初賬面餘額3308 萬元,壞賬準備計提比例81.07%。請公司補充披露:

一、賬面餘額大幅增加的情況下,壞賬準備計提比例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覆:

2017年年報中,單項金額重大並單獨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款期末餘額大幅上升,但壞賬準備計提比例降低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對沃特瑪相關應收賬款單獨計提10%壞賬準備所致,具體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二、除對北京化學試劑研究所、山東鴻正電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計提20%的壞賬準備,及對沃特瑪相關公司計提10%的壞賬準備之外,其餘公司均按照100%計提壞賬準備的業務背景、原因、計提依據和標準,是否與上市公司存在實質關聯關係;

回覆:

應收賬款分類說明:

期末單項金額重大並單獨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款

注a:該批客戶2015年向公司採購鋰電池電解液添加劑及相關產品,由於超過信用期,有回款風險,公司綜合考慮對其單獨計提20%壞賬準備。

注b:該批客戶向公司採購智能工廠裝備類產品及其他相關產品,應收賬款賬齡均為5年以上,客戶經營情況惡化導致還款能力不足或購銷雙方存在爭議,預計款項全部無法收回。

注c:該批客戶向公司採購電力附件和電網設備類產品,應收賬款賬齡均為5年以上,客戶屬於項目公司目前已經註銷或購銷雙方存在爭議,公司預計款項全部無法收回。

注d:該批客戶屬於上市公司子公司,目前處於陷入財務困境並已出現不能償還到期債務情況,但其目前正積極解決,相關款項收回存在一定風險,公司按10%計提壞賬準備。

注e:以上各單獨計提壞賬準備的客戶與本公司均不存在關聯關係。

三、核實“按欠款方歸集的期末餘額前五名的應收賬款情況”中已計提壞賬準備的金額是否準確。

回覆:

“按欠款方歸集的期末餘額前五名的應收賬款情況”中已計提壞賬準備的金額準確,具體賬齡和壞賬準備計提比例見下表。

單位:萬元

問題九:年報披露,報告期內新增中國中輕國際工程有限公司165 萬元的其他應收款,並100%計提壞賬準備。請公司補充披露:該款項產生的原因、預計無法收回是否審慎、合理。

回覆:

此筆款項是本公司的子公司中鋰新材支付給中國中輕國際工程有限公司的代理進口設備服務費,一直未收到對方開具發票,目前賬齡已超過5年。由於經辦人員離職,中鋰新材與對方多次溝通開票未果,因此中鋰新材於2016年對此筆款項已全額計提壞賬準備。本公司於2017年8月開始合併中鋰新材財務報表。

問題十:年報披露,在產品本期增加跌價準備1.56 萬元,發出商品本期增加跌價準備228萬元,二者期初無跌價準備。請公司補充披露:存在跌價準備的在產品及發出商品的構成,計提跌價準備的原因,產品所在市場環境是否發生了重大變化。

回覆:

在產品本期增加的跌價準備1.56萬元主要是對泡綿產品生產領用原材料盤虧全額計提跌價準備;發出商品本期增加的跌價準備228萬元,主要是銷售發出的裁床和吊掛產品,由於與客戶存在爭議等原因確認無法收回款項,且貨物賬齡5年以上可變現價值已嚴重下降,對其全額計提跌價準備。以上計提跌價準備的產品均屬於公司目前主要產品,銷售情況良好,所在市場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問題十一:年報披露,對聯營企業北京中昊創業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期末餘額3945萬元,本期增加計提減值準備1786萬元,已全額計提減值準備。請公司補充披露:

一、對該聯營企業投資的時點、持股比例,是否存在其他關聯關係;

回覆:

公司第四屆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圳市長園盈佳投資有限公司增資北京中昊創業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的議案》,同意公司全資子公司拉薩市長園盈佳投資有限公司於2009年9月對北京中昊增資3500萬元,增資後持股比例為30%,並向其委派兩名董事,除北京中昊為公司參股公司外,無其他關聯關係。

二、投資考慮、已履行的相關決策程序、計提依據是否審慎,其他投資方是否為關聯方;

回覆:

公司對北京中昊的股權投資事項於2009年7月21日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全票通過,並且公司於當日公告了相關董事會決議。事前公司對於北京中昊進行了盡職調查並且編寫了投資報告書,對於公司概況、主要產品、市場前景、財務狀況等重要方面進行了比較充分的分析研究。

北京中昊於2005年設立,註冊資本1000萬元,2009年增資之前與長園集團無任何關聯關係。北京中昊專業設計、生產、銷售鐵路工程用中空錨杆、冷、熱軋槽道、高鐵軌道板綜合接地、絕緣卡、軌道板連接器、高性能應力棒、成套電氣設備等工程材料產品,多項產品已通過鐵道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2009年增資之前北京中昊先後參加了多項高速鐵路(武廣、京津城際、京滬、京武客運專線)和地鐵項目工程建設。本公司參股中昊創業,目的在於藉助中昊創業鐵路銷售網絡,帶動公司熱縮材料、電纜附件、環網櫃、繼電保護、微機五防、合成絕緣子等電網設備相關產品進入鐵路市場,拓寬公司的市場空間,謀求經營的協同效應,分享中國高速成長的高速鐵路建設市場。

公司本次對北京中昊股權投資計提減值準備是綜合考慮其經營現狀、財務狀況和發展預期而做出的,計提依據審慎。

三、該公司的主要財務數據,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覆:

自2009年國內首條高鐵武廣線試運行成功起,國內高鐵建設漸入高潮,北京中昊經營業績大幅增長。2011年開始國家對鐵路建設增速減緩,北京中昊主要產品均應用高鐵建設領域,由於遭受市場風險影響以及自身應對風險不利原因,其經營業績大幅下滑,公司於2012年對北京中昊長期股權投資計提減值準備21,584,805.24元。北京中昊2015至2017年連續虧損,營業收入幾乎為0,已處於長期停業狀態,而且存在大量逾期債務無法償還,人員流失嚴重,處於資不抵債狀態,公司預計該項投資可收回金額為0,因此於2017年對該項投資計提減值準備17,869,077.36元,計提後該項投資賬面淨值為0。北京中昊2009-2011年以及2015-2017年主要財務數據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問題十二:年報披露,其他應付款中預提費用期末餘額1.53億元,往來款/非金融機構借款期末餘額3.61億元。請公司補充披露上述款項的性質、內容、對象及賬齡。

回覆:

擬在年報中增加披露預提費用明細及往來款/非金融機構借款明細,具體如下:

單位:元

注1:安裝修理費主要是智能電網設備和智能工廠裝備類產品現場安裝或售後維護維修過程中發生各項費用,包括員工差旅費、現場裝卸及施工人員勞務費、施工設備租金和材料費等,2017年預提安裝修理費餘額比年初大幅上升主要是由於本年設備安裝和維護工程量增加以及對未及時報銷的相關費用預提增加。

注2:業務費主要是市場開拓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業務招待費、展會費和代理商佣金等,2017年預提業務費餘額比年初大幅上升主要是由於公司加大市場開拓力度業務費支出增加。

注3:加工費主要是委外加工零配件費用,本年預提加工費餘額大幅上升主要是由於(1)公司出於產能調整考慮將部分原先自行加工的零配件改為委外加工;(2)本年新收購芬蘭歐普菲年末加工費餘額8,778,366.02元。

注4:房租水電費主要是辦公用房及生產廠房的租金、管理費和水電費用,本年預提房租水電費餘額大幅上升%,主要是因擴張產能和改善辦公環境考慮增加廠房和辦公室租賃面積。

注5:運雜費主要是產品銷售相關運費、油費等,本年預提運雜費餘額大幅上升主要是銷售量增加及出口運費增加。

注6:其他主要是中介機構服務費、技術諮詢費等雜費。

單位:元

問題十三: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中,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項目2017 年金額為6505 萬元。請公司補充披露該項目的具體內容和明細。

回覆: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中“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項目”2017 年金額6505.09萬元,主要包括長園和鷹業績承諾補償6205.09萬元。

問題十四:請按照產銷量情況分析表中主要產品的分類,對主營業務分產品情況進行補充。

回覆:

單位:萬元

特此公告。

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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