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氣“批發價”6月10日起調整

居民用氣“批發價”6月10日起調整

展改革委25日宣佈,自6月10日起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完善天然氣價格機制。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的通知,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安排。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允許的浮動範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實現與非居民用氣價格機制銜接。此次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最大上調幅度原則上不超過每立方米0.35元。同時,推行季節性差價政策,形成靈敏反映供求變化的季節性差價體系。

門站價格是國產陸上或進口管道天然氣供應商與下游購買方在天然氣所有權交接點的價格,某種意義上可理解為天然氣批發價格。我國於2015年理順了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建立了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上浮20%、下浮不限的彈性價格機制。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自2010年以來一直未作調整,價格水平低於非居民用氣。隨著我國天然氣需求量不斷增長和非居民用氣價格市場化程度不斷增強,居民用氣由於價格倒掛、缺乏彈性等因素,面臨的矛盾愈發突出。

“我國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邁出關鍵一步。”國家能源專家諮詢委員會副主任周大地說,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從短期看有利於改善供應,長期將促進天然氣行業健康發展。

此次調整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並不意味著居民購氣價格會立刻調整。我國天然氣價格實行分級管理,國家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後,終端銷售價格由地方政府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燃氣企業經營狀況和當地財政狀況等因素,自主決策具體調整幅度、調整時間等。

通知指出,各地調價前須按規定履行價格聽證等相關程序,如果2018年需要調整銷售價格的,原則上要在8月底前完成調整工作。

通知明確,此次調價後,對城鄉低收入群體和北方地區農村“煤改氣”家庭等給予適當補貼。補貼由地方政府承擔主體責任,中央財政利用大氣汙染防治等現有資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

城鎮居民每戶每月平均增支7元 煤改氣用戶將獲精準補貼

△央視財經《經濟信息聯播》欄目視頻

地方相應調整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會對居民生活產生一定影響。國家發改委要求,此次最大調整幅度不超過每立方米0.35元。按一般家庭每月用量為20立方米左右進行測算,預計每月增加開支7元左右。

居民用氣“批發價”6月10日起調整

目前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所涉及的氣量只佔國內消費總量的15%左右,按最大提價幅度每立方米0.35元測算,將影響2018年CPI上升0.02個百分點左右。

中國城市燃氣協會秘書長 遲國敬說,我們國家還有40%的用戶用的是罐裝液化石油氣,一個三口之家用一罐氣,大概都得八十到一百塊錢左右,一個家庭用二十立方米天然氣,現在也就四十多塊錢,用同等熱值的能源,應該支付差不多一樣的費用。

國家發改委在通知中明確,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理順後,終端銷售價格由地方政府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燃氣企業經營狀況和當地財政狀況等因素,自主決策具體調整幅度、調整時間。同時,對城鄉低收入群體和北方地區農村“煤改氣”家庭等給予適當補貼。補貼由地方政府承擔主體責任,中央財政利用大氣汙染防治等現有資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

居民用氣“批發價”6月10日起調整

中國石油大學教授 劉毅軍介紹,這一次提到要進行精準補貼,特別是在北方的採暖、農村居民的煤改氣這一部分會實施補貼制度,這樣就會在終端價格銷售上,影響是在可控限度內的。

綜合自新華視點、央視財經

居民用氣“批發價”6月10日起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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