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標準:7月起購房無論封閉與否陽臺面積算一半

浙江新標準:7月起購房無論封閉與否陽臺面積算一半

購房者都有這樣的經驗,買房時的面積與交房時的實測面積不相同(國家允許的誤差率是3%)。那麼,這種誤差是如何造成的呢?

據建築界人士分析,一是房屋建設客觀上存在偏差,二是多年來我國建築工程審批管理各環節中存在多個計算規則,算法不統一導致建築面積存在差異。

浙江新標準:7月起購房無論封閉與否陽臺面積算一半

為解決這一“頑症”,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國土、省測繪、省人防和省消防等部門聯合制定並正式發佈了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和竣工綜合測量技術規程》,對建築面積的計算規則作出了新規定。

浙江7月1日以後新出讓(或劃撥)的土地,住宅套內陽臺不論封閉與否,均按1/2計算建築面積,但單套住宅陽臺佔總面積(不含陽臺)比值超過7%,超過部分就要按全面積計算。同時,設備平臺也有部分,可不計入建築面積。

浙江新標準:7月起購房無論封閉與否陽臺面積算一半

1、鼓勵開發商建設陽臺。新標準規定,住宅套內的陽臺不論封閉與否,均按其圍護結構或圍護設施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

同時,為防止開發商以陽臺名義“偷”面積,新標準還規定按1/2計算後,單套住宅陽臺佔該套住宅套內建築面積(不含陽臺)比值超過7%的,超過部分按全面積計算。

2、鼓勵開發商設計建設“設備平臺”,為今後設備升級提前備好空間。新標準規定,套內建築面積(不含陽臺)不足70平方米、室外設備平臺小於3平方米的;或者套內建築面積等於大於70平方米、室外設備平臺小於5平方米的,設備平臺不計入建築面積。超規定部分按全面積計算。

3、鼓勵開發商做好建築節能。新標準規定,建築保溫層不計入建築面積。

從建築工程審批管理角度來看,浙江在全國率先統一了建築工程審批管理中規劃容積率核算、房產測量和工程量核算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解開了這一多年癥結。

浙江新標準:7月起購房無論封閉與否陽臺面積算一半

購房者來提問

浙江新標準:7月起購房無論封閉與否陽臺面積算一半

1、新政和之前最大的區別是什麼?以後是不是包不包陽臺都要算1/2的面積?

答:以前包的陽臺要算全面積,現在算一半;以前不包的陽臺不算面積,現在算一半。對於購房者來說,這樣的規定更加的公平,建築面積縮小,物業費也將降低。

2、對於購房者有哪些好處?

答:部分的設備平臺面積不計算在內,目的是為住戶取暖裝置和空調等提供安裝空間,提升住戶生活品質,也確保了住宅安全性。

據悉,《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和竣工綜合測量技術規程》將於2018年7月1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浙江省內新出讓(或劃撥)的國有建設用地上的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執行該標準。總之,以土地出讓時間為準,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浙江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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