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合區外地務工人員房屋租憑補貼怎麼規定?

建陵1

您好,我查了下資料,據2017資料。南京外來務工人員房屋住房補貼標準是最多

360元每個月。(保障20平方米,每平方米18元。)

資料比較複雜,我簡單的給您說說:

南京外來務工人員住房補貼條件。

  1. 您需要有在南京當地的用人合同,合同期一年以上,並且實際在崗。
  2. 收入低於南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3. 您自己,妻子丈夫,孩子都沒有南京市住房。
  4. 有在有效期的“江蘇省居住證”。
  5. 您需要在南京市連續繳滿一年的養老保險(或者滿足積分落戶條件。)

小結:基本上,建議題主您先通過自身實際情況與限制條件的對比先來看看能不能申請領取補貼。

(ps,我還特地查了下2016年資料,發現2017年條件比2017年條件降低不少,比如2016年是要求繳滿三年。)

  •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南京市有很多區,主城區和非主城區的操作是不一樣的



注意

  • 在南京市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棲霞區、雨花臺區已辦理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的用人單位從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可以申請領取租賃補貼。
  • 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
    溧水區、高淳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實施辦法,報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

小結:您在六合區工作,很明顯要參考第二種情況了。

申請住房補貼需要的材料。

  1. 房屋租平合同發票等。
  2. 江蘇省居住證
  3. 其他相關材料

總結

基本上情況就這樣,如果您滿足相關條件也可以申請住房。

最後祝您在南京工作順心,身體健康!萬事如意!(給我點個關注吧!)


小歐說南京

一、申請條件在本區已辦理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的用人單位從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可以申請領取租賃補貼。申請領取租賃補貼,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工作和收入穩定,勞動(聘用)合同規範、完備;2.持有本區合法有效的《江蘇省居住證》,在本區連續繳存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區積分落戶基本條件;3.收入符合本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認定標準(依據六政辦〔2016〕95號文件要求);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住房。

二、補貼標準保障面積人均20平方米,租賃補貼標準11元/月/平方米。連續領取租賃補貼期限最多不超過24個月。

三、資金撥付租賃補貼實行按月補助,按季發放,補貼資金由區財政承擔。

四、辦理流程1.申請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應當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1)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髮票等證明材料;(2)本區合法有效的《江蘇省居住證》;(3)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2.審核用人單位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書及有關證明材料真實性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須在本單位公示10日。公示無異議的,用人單位向區住房保障部門申請複核。申請複核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外來務工人員按照本辦法規定向用人單位提交的材料;(2)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3)繳存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記錄材料;(4)工資收入證明;(5)申請人員名單彙總表。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在接到用人單位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家庭的住房狀況進行審核,並將申請的人員名冊轉送給區民政部門和區人社部門,區人社部門對勞動合同和社保繳費情況進行審核;區民政部門對收入狀況進行審核,並將審核後的材料轉送給區住房保障部門。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家庭,由區住房保障部門將審核結果公示10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批准其申請。對在本區務工期間獲得區級及以上表彰、職工職業技能性競賽活動獲區級及以上技術能手稱號或競賽綜合成績前三名、取得高級工以上資格證書、屬於我區緊缺工種和職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在我區連續工作年限、繳存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最低年限可放寬至1年,並予以優先保障。

五、續發管理申請人應當在年審時自動申報家庭情況,用人單位和區住房保障部門會同區人社部門和區民政部門重新核查租賃補貼人員領取資格,符合條件的繼續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停止發放。六、其他規定1.符合租賃補貼申請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也可選擇申請公租房實物配租,但兩種保障形式只能享受其中一種並且只能享受一次。2.領取租賃補貼後,經批准落戶的外來務工人員,自批准落戶後的次季度,停止發放租賃補貼。3.申請人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獲得申請資格的,一經查實,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立即取消其申請資格,按有關規定處理;虛報冒領租賃補貼的,還應追回已發放的補貼,並依法記入個人誠信檔案。4.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依法處理並納入徵信系統。5.本辦法自2017年 8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其他相關信息可見南京市人民政府網

http://www.nanjing.gov.cn/xxgk/qzf/lhq/201711/t20171109_5131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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