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明明是一种不幸,为何还会有幸福感?

离婚明明是一种不幸,为何还会有幸福感?

离婚明明是一种不幸,为何还会有幸福感?

但事实是在我手上办了离婚的当事人,在离婚那一刻确实有一种发自内心幸福感。

相信很多人听到第一反应——神经病!

离婚明明是一种不幸,为何还会有幸福感?

经办这么多案件之后我算是明白了,摆脱一种不幸,本身就是幸福。经历了长期的离婚拉锯战,在离婚那一刻,自然是如释负重,重获自由。

离婚明明是一种不幸,为何还会有幸福感?

有了自由选择的权利,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

最近本律师办理的离婚纠纷案件有点多,虽然离婚理由千奇百怪,看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但是令人值得注意的是,近来办理的案件女方出轨的案件量明显攀升,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现代社会女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女性不受传统思想的束缚之后开始追求自我,希望通过性权利的实现得到另外一种自我价值的实现,但我完全不认可该种行为,甚至极力反对!

离婚明明是一种不幸,为何还会有幸福感?

婚姻是一种人身契约,缔结婚姻是神圣而庄重的,婚姻的自主绝不容许当事人随意处分及变更,除非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我认为,若两人缘分已尽,完全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离婚,等离婚之后再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生活无可厚非。在现当代社会,婚外情已不仅仅是男性的权利,女性出轨的比例在慢慢增大,且对男方造成的损失不亚于传统人眼中的男性家暴或婚外情的打击。

离婚明明是一种不幸,为何还会有幸福感?

去年代理的一个案件大概内容是,女方在大学毕业后考研之际认识了男方,双方系自由恋爱。自恋爱之初,男方便一直供养着女方,女方一直以要继续学业为由从未找过工作。男方在双方确立恋爱关系之后便带其去北京一起生活、打拼,尽力给予女方最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后续也在北京购买了房产,用于双方居住生活。女方非但看不到男方为其各种辛苦的付出和爱意,反倒跟其他男性暧昧不清,时常编造各种谎言诓骗男方,令男方十分心寒。但是考虑到女方一个女孩子只身一人跟随其去到北京也十分不容易,便心软没有狠心分手,此间还花重金为女方购买礼物,以挽回感情。后来相处之中,女方觉得男方比较有钱,对其也很大方,便慢慢地断了跟其他异性的关系,双方恋爱关系趋于稳定之后便于X年X月X日登记结婚了。

婚后男方更是对妻子疼爱有加,在生活、工作上对其无微不致的关心与帮助,对妻子言听计从,宽解包容。但是女方在没有工作,没有继续学业的情况下,连为男方煎药都不肯,慢慢地男方看清了女方自私的本性,一点点看清楚女方选择与其结婚,仅仅是看重男方的金钱,双方感情开始走下坡路。

离婚明明是一种不幸,为何还会有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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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男方也十分想要离婚,但是由于男方在婚后极其信任女方,把所有的财务大权都交由女方掌管,因此所有的财产都在女方名下,女方在自己起诉离婚之前已经转移走了大量现金和存款,现仅有房产需要依法分割,可是就算按照平均分割房产的情况下,女方依旧不肯协商调解,非要浪费各方财力物力要求法院判决。

作为律师的我们考虑了很多诉讼方案,最后终于给出了一个令客户满意的方案,那就是打不离婚诉讼。首先,在本案中涉案房屋还有贷款未还清,且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男方一旦停止给女方钱还贷,女方不及时还贷,其个人征信就会出现极大问题;其次,女方也着急和他人另结连理,我们最好的方法就是和女方打心理战,让女方妥协,尽可能多地补偿男方,让男方能够在经济上得到一定补偿,心理得到一个安慰。

女方没有想到我们会打不离婚,并且通过各自方式拖延开庭时间。远看着离婚并没有那么容易,女方没办法,只能委托律师和我们协商谈判。最终,按照我们的诉讼方案,男方这边拿到了不菲的财产,终于顺利调解结案。当然,调解过程中是极其不易的,从房产过户手续、补偿款交付问题探讨至淘宝店铺如何更名转让,花费大量心血才顺利达成《离婚协议书》,真是结婚容易,离婚难!

离婚明明是一种不幸,为何还会有幸福感?

离婚诉讼是一个持久战,需要跟对方斗智斗勇,且要沉得住气,不仅仅依靠法律的规定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的是找出对方的致命点,一击即中。我十分赞成“好聚好散”的解决方式,毕竟双方夫妻一场。本律师认为,对于已婚还是未婚的人而言,不管年龄多大,不管家人朋友怎么催,都不要随便对待婚姻,更不要轻易尝试出轨,婚姻不是打牌,重新洗牌要付出巨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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