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設立重慶北至涪陵段鐵路增建第二線線路(渝北段)安全保護區的公告

渝北府發〔2017〕50號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

關於設立重慶北至涪陵段鐵路增建第二線線路(渝北段)安全保護區的公告

按照《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39號令)第四章第二十七條規定,鐵路管理單位在重慶北至涪陵段鐵路增建二線線路兩側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並預埋相應標樁界碑。

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範圍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樑(含鐵路、道路兩用橋,下同)外側起向外的距離分別為:

(一)城市市區,高速鐵路為10米,其他鐵路為8米;

(二)城市郊區居民居住區,高速鐵路為12米,其他鐵路為10米;

(四)其他地區,高速鐵路為20米,其他鐵路為15米。

請鐵路沿線各單位和個人嚴格遵守《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39號令)有關規定,切實維護好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確保生命財產和鐵路運輸安全。

特此公告。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

公開方式:公開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20日印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