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一個光著腳走路的人,怎麼從容地與人同行?

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一個光著腳走路的人,怎麼從容地與人同行?

去年十月回了一次老家,不巧老媽突發急症住院一週。期間有件小事仍記憶猶新。

到了飯點仍下雨,我想兩頭都在等著,於是打著傘就去了。不遠,十幾分鍾就到了,但雨勢不小,鞋浸了水,冷嗖嗖的。找到了那家店,店員說,沒東西盛粥,除非買一個他們店裡的產品——塑料保鮮盒。最便宜的也要幾十塊一個。你不買也行,沒人強迫你,你回家拿飯盒來裝。

我不知道嫂子怎麼跟店員說的,反正她們絲毫不通融。我溼著腳,肩膀也是潮的,身上只有早上坐車退下的三塊零錢,包包放在病房的。我也不打算找嫂子了,畢竟我沒帶飯盒,身上只有三塊錢,怎麼解釋也顯得我很LOW?我站在那裡眼睜睜地盯著取不走的粥,大約三秒鐘,我空著手離開了。

現在耳邊仍不時響起媽媽躺在病床上的一聲嘆息:哎,人老了,沒有用了。眼前常常浮現姑姑略微佝僂的背影。是呀,這些愛我的人都老了,我愛的人又還乳臭未乾,我多想好好去愛他們,可就算將我的全部都奉獻出來,還是不夠,遠遠不夠。

所以在上一篇,我說自顧不暇、顧此失彼的時候,我拒絕男人。朋友們留言,關心地說,太自尊自卑,活的太累。是的,沒錯,但是生活本身就是累,這種時候,兩個人累,不如一個人累。因為當身邊有了另一個人的時候,本來單純的累可能會轉化為兩個人的矛盾。窮了,愛會變得殘酷,不是對自己殘酷,就是對別人。

無法忘記鞋浸水裡,在傘下四下張望尋找一家粥店的情形。是的,這些年,我就是個光腳走路的人,最赤裸直接地接觸到人情冷暖與世間的疾苦。

光腳行走,註定要忍受冰冷、疼痛與寂寞。我既不會期待有人攙扶,你明明可以獨行;也不會尋求一個同行者。自己赤腳與人同行,大約會出現兩種情況:一是,跟我一樣的,除了同病相憐、互傾不幸,又能怎麼?二是,比我強,那麼我會越來越依賴那個出手相助的人;或者會越來越埋怨那個冷眼旁觀的身邊人。說到底,一個光著腳走路的人,怎麼優雅從容地與人同行?窮是可以愛的,但能愛得坦蕩、漂亮的畢竟不多(那得要多高的情商與情操)。

我就是里爾克筆下的那種女人:“如果有人試著愛她們,她們就會像走了太遠路的人,停下來,重重地靠著他。”所以,我盡力地一個人走下去,直到我儀態得體,直到我笑對傷痛,才可以從容地去愛一個人,即使做一名愛的俘虜。是的,我可以臣服於愛情,就像我現在只能臣服於生活,但我不忍心,讓愛情臣服於生活的貧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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