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一个光着脚走路的人,怎么从容地与人同行?

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一个光着脚走路的人,怎么从容地与人同行?

去年十月回了一次老家,不巧老妈突发急症住院一周。期间有件小事仍记忆犹新。

到了饭点仍下雨,我想两头都在等着,于是打着伞就去了。不远,十几分钟就到了,但雨势不小,鞋浸了水,冷嗖嗖的。找到了那家店,店员说,没东西盛粥,除非买一个他们店里的产品——塑料保鲜盒。最便宜的也要几十块一个。你不买也行,没人强迫你,你回家拿饭盒来装。

我不知道嫂子怎么跟店员说的,反正她们丝毫不通融。我湿着脚,肩膀也是潮的,身上只有早上坐车退下的三块零钱,包包放在病房的。我也不打算找嫂子了,毕竟我没带饭盒,身上只有三块钱,怎么解释也显得我很LOW?我站在那里眼睁睁地盯着取不走的粥,大约三秒钟,我空着手离开了。

现在耳边仍不时响起妈妈躺在病床上的一声叹息:哎,人老了,没有用了。眼前常常浮现姑姑略微佝偻的背影。是呀,这些爱我的人都老了,我爱的人又还乳臭未干,我多想好好去爱他们,可就算将我的全部都奉献出来,还是不够,远远不够。

所以在上一篇,我说自顾不暇、顾此失彼的时候,我拒绝男人。朋友们留言,关心地说,太自尊自卑,活的太累。是的,没错,但是生活本身就是累,这种时候,两个人累,不如一个人累。因为当身边有了另一个人的时候,本来单纯的累可能会转化为两个人的矛盾。穷了,爱会变得残酷,不是对自己残酷,就是对别人。

无法忘记鞋浸水里,在伞下四下张望寻找一家粥店的情形。是的,这些年,我就是个光脚走路的人,最赤裸直接地接触到人情冷暖与世间的疾苦。

光脚行走,注定要忍受冰冷、疼痛与寂寞。我既不会期待有人搀扶,你明明可以独行;也不会寻求一个同行者。自己赤脚与人同行,大约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跟我一样的,除了同病相怜、互倾不幸,又能怎么?二是,比我强,那么我会越来越依赖那个出手相助的人;或者会越来越埋怨那个冷眼旁观的身边人。说到底,一个光着脚走路的人,怎么优雅从容地与人同行?穷是可以爱的,但能爱得坦荡、漂亮的毕竟不多(那得要多高的情商与情操)。

我就是里尔克笔下的那种女人:“如果有人试着爱她们,她们就会像走了太远路的人,停下来,重重地靠着他。”所以,我尽力地一个人走下去,直到我仪态得体,直到我笑对伤痛,才可以从容地去爱一个人,即使做一名爱的俘虏。是的,我可以臣服于爱情,就像我现在只能臣服于生活,但我不忍心,让爱情臣服于生活的贫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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