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婆家出錢給我們買房,婆婆毫不猶豫在房產證上寫下我的名字

張玲和老公算得上從自由戀愛開始,一步步走入了婚姻殿堂。在見過雙方家長後,婆婆家給他們承諾會在婚後給他們準備好一套房子,讓他們減少生活上的壓力。

兩人的領證和擺酒的日子分別定在了3個月後與4個月後,張玲想的是婚後兩人再提買房的事,這樣房產證上起碼是夫妻共同所有,這也能讓身為女人的自己安心。

可是就在一個月前,她與老公、婆婆三人看中了一套非常閤眼緣的房子,無論是戶型、面積、朝向還是價格都非常合適,但是同時關注這套房子的還有其他三家。

婚前婆家出錢給我們買房,婆婆毫不猶豫在房產證上寫下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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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當下就決定說要趕快拿下這套房子,問問我和老公的意見。雖然張玲是想著婚後再買,但是當下情況擺在這裡,她也不想錯過好房子,所以選擇遵從了婆婆的決定。

從簽訂合同到交房時間才用了一個多月,驗收過後。婆婆就和老公說趕緊把房產證辦下來,自己拿著紅本子才踏實,但是張玲卻因為這事失眠了。

她心想,婚前買房上的肯定是老公的名字,一旦房產證辦下來了,從法律意義上講她和這個房子可沒半毛錢關係。張玲覺得自己可能要吃虧了,心裡還十分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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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心裡有點難受,但是畢竟是婆家出錢買的房,怎麼都輪不到她來指手畫腳。她只能祈禱著她的婚姻能夠順順利利,千萬別出現什麼大裂縫,不然自己可就什麼都沒了。

辦理房產證的前幾天,婆婆還叮囑著兩人帶齊資料。張玲特地去網上查了查,婚前辦理房產證同樣可以是兩人共同擁有,所以自己也放心不少。

到了那一天,張玲和老公、婆婆三人一起去辦理房產登記,在詢問工作人員後得知在房產證上寫兩人名字是沒問題的,只是需要做公證等手續,需要去辦理完畢後再過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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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婆婆說了句:“太麻煩了,寫一個人名字行不行?”

張玲心一驚,馬上心如死灰,覺得婆婆其實早打好了算盤只在房產證上寫老公的名字。

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是一個人話,現在就可以馬上辦理了,婆婆看上去十分滿意。

婆婆回頭看了張玲一眼,說道:“愣著幹啥呀,快把資料給我吧”。

說罷,就把張玲的個人資料遞給了工作人員,還一邊囑咐說:“對對對,叫張玲,王令那個玲,可別打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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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房產證辦完,張玲也不敢相信,婆婆竟然想都沒想就給這套房子上了自己的名字。

婆婆看她呆呆的樣子笑著說:“你嫁到我們家,我就不會把你當外人,你也是女人我也是女人,你考慮的東西我也清楚,房子就當做是你婚姻的保障,也算是我替我兒子給你承諾”

張玲望著婆婆除了感激外,更多是對自己妄作猜測的心理活動感到羞愧。面對婆婆如此的信任,她決定領證之後,她就帶上老公在房產證上再加他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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