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用好國企發展的“薪”動力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推出多項改革舉措,以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國有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這不僅涉及4000多萬在崗職工切身利益,並且事關國企健康發展大計,牽動人心,影響深遠。

搞好國有企業,根本在人。惟有充分調動國有企業全員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企業發展才能充滿生機與活力。近年來,國有企業不斷深化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著力做到企業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

隨著形勢的發展,長期實施的國有企業薪酬制度在實踐中暴露出市場化分配程度不高、激勵作用發揮不夠等問題。比如,績效與收益的正相關關係尚不能完整體現,一些行業企業員工收入該高的不高,該低的不低,偏離了市場價位;對資本要素參與分配比較重視,但對於技術要素、勞動要素參與分配的重視程度不夠,科學、合理、有效的利益共享機制尚未建立。這些問題影響了國有企業人力資源優勢的發揮,限制了企業市場競爭力和創造力的提升,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造成了國企人才流失現象。

此次改革直面問題,有的放矢,突出了國企工資分配的市場化方向。堅持按勞分配原則,健全國有企業職工工資與經濟效益同向聯動、能增能減的機制。深化企業內部分配製度改革,向關鍵崗位、生產一線崗位和緊缺急需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傾斜,加強全員績效考核。國企職工工資水平將與勞動力市場價位相適應、與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相匹配,工資收入與每個人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緊密掛鉤,工資分配差距合理拉開,從而打破部分企業內部分配中存在的平均主義、大鍋飯。隨著國企對職工工作的導向更加明確、評價更加科學、激勵更加有效,職工對企業的認可與付出程度也會相應提升。同時,廣大職工幹事創業激情與能量的充分釋放,必將為企業提質增效升級注入強大推動力。

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是完善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通過改革,進一步確立國有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依法落實董事會的工資分配管理權。工資總額預算方案由國有企業自主編制,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工資總額預算原則上實行備案制。這就改變了過去國有企業工資分配方案每年由政府有關部門來核定的做法,讓身處充分競爭中的國有企業享有充分的自主權,在市場上更自如地施展身手。

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程度已成為國企實施工資總額預算方案備案或核准的參照標準之一。近年來,國企改革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深入推進,其目標就是使國企真正成為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在工資總額管理方面,對符合條件、激勵約束機制健全的企業採取備案制,這是對國企改革成果的肯定。同時,也有一些企業還不具備相應的條件和機制,由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來核准,可倒逼企業儘快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升治理水平。可見,在國企公司制改制基本完成的情況下,工資決定機制改革與加強董事會建設等舉措彼此呼應、密切配合,改革組合拳更趨精準有力。隨著改革紅利的持續釋放,國企高質量發展必將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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