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變化過程是否如同達爾文式的演變?科學家們曾經提出反對,認為文化裡不存在演變,因為文化不來自分散的粒子,它也不像DNA,會忠實地複製或隨機突變。而馬特·裡德利認為,在任何信息傳輸系統中,只要傳輸的東西存在一定的團塊分化,傳輸具有一定的保真度,一定的隨機性,或者一定的創新試錯性,達爾文式變化就不可避免。文化的“演變”,不是比喻,而是切切實實的。
以婚姻制度為例,說到婚姻制度,我們可以隨口說出“一夫一妻”這個核心,但人類社會發展至今,歷史上出現過多種類型的婚姻制度,為什麼一夫一妻制會取代其他婚姻制度成為主流?馬特·裡德利認為現代世界一夫一妻制的擴散的原因,是它能夠給社會帶來的有益影響,從而產生的達爾文式的文化演變,而不是一群聰明人圍坐桌邊,為了帶來和平與團結,商討出的政策。
演變的一個特點是,它能產生事後回想起來有意義的變化模式,但當初來的時候,看不出一丁點有意識設計的端倪。過去數千年婚姻的出現、衰落、崛起和再次衰落,就是這種模式的一個很好例子。我說的不是交配本能的演變,而是文化裡的婚姻習俗史。
毫無疑問,本能存在。人類交配模式基本上仍然反映了數百萬年非洲大草原磨礪出來的根深蒂固的遺傳傾向。按男女體格和力量的小幅差異來判斷,我們顯然不是為了大猩猩類的純粹多配偶制設計的,在大猩猩種群裡,體格龐大的雄性爭奪對一群雌性的所有權,一旦搶到手,就殺死前任雄性的嬰兒。另一方面,從人類睪丸的適度大小來看,我們也不適合黑猩猩和倭黑猩猩的純粹性自由,後兩者的雌性雜交(或許是出於一種避免殺嬰的本能競價),令得大多數雄性之間的競爭在精子層面上展開,而不是個體爭鬥,從而模糊了父權。
我們和這兩種親戚都不一樣。根據始於20世紀20年代的研究,狩獵採集社會主要採用一夫一妻制。男性和女性結成特定的伴侶紐帶,如果哪一方渴望尋找多樣性生活,基本上都是偷偷摸摸地私下做。父親密切參與撫養後代的一夫一妻制伴侶結合,似乎在過去數百萬年裡,都是為人類男女所採用的獨有模式。在哺乳動物中,這很不尋常的,在鳥類裡反倒更常見。
但10000年前,農耕降臨,有權力的男性能夠積累資源,收買恐嚇其他男性,吸引地位較低的女性成為自己的妻妾。從古埃及到印加帝國,從西非洲的農耕文化到中亞的遊牧社會,一夫多妻制成為常態,無關本能。這適合有權力的男性和地位低的女性(她們可以去當富裕男性的第9個妻子,過養尊處優的生活,而不是做貧窮男人唯一的妻子忍飢挨餓),但這對地位低的男性不是筆劃算的交易(他們只好單身),對地位高的女性也不適合(她們必須要跟其他女性分享自己的伴侶)。
為了讓地位低的男性得到滿足,允許一夫多妻大範圍存在的社會,鄰居之間往往非常暴力。在依靠綿羊、山羊或牛的遊牧社會尤其如此,因為財富是流動的,並表現出規模經濟:照料1000頭羊並不比500頭羊困難多少。因此,從亞洲到阿拉伯的遊牧民族,不光要經歷週期性的暴力,更不斷侵擾歐洲、印度、中國和非洲,殺死男性,掠奪女性。他們的習慣就是征服一個國家,殺掉男人、孩子和老人,將年輕女性掠為妾室。
關鍵在於,遊牧民族自然產生的一夫多妻制度,事後回想起來符合經濟和生態上的意義,但這並不意味著這是某些聰明的發明家有意設計出來的。理由從不來自發明它的聰明人腦袋——這就是丹尼爾·丹尼特所謂的“漂浮性理由。”它是一組選擇條件帶來的自適應演變結果。
在埃及、西非、墨西哥和中國等農業社會里,一夫多妻制有著不同的形態。地位高的男性比地位低的男性擁有更多妻子(帝王除外),但並不像遊牧社會里那麼極端。通常,富裕的男性就像寄生蟲一樣,靠一群他們稱之為妻子的女性辛勤工作過活(西非就是這樣)。女性為了換取保護(免遭其他男性掠奪),必須在丈夫的土地上生活,為之耕作。
然而,在一些定居文明裡,貿易城市逐漸發展出來,帶來了一種朝著忠貞一夫一妻婚姻制的全新選擇壓力。你可以從《伊利亞特》(Iliad,全是一夫多妻的男人們之間的爭鬥)和《奧德賽》(Odyssey,善良的珀涅羅珀等待基本上忠實的奧德修斯的故事)之間的差異看出這種轉變來。
出身高貴、貞潔的女性堅守正當的婚姻,不肯向丈夫納妾屈服,這樣的傳統似乎也出現在羅馬,盧克蕾提亞被強姦的悲劇(王子強姦了貴族婦女盧克蕾提亞,後者將王子的醜行告知家人,自己憤而自殺)裡可以看出端倪。這個故事和羅馬共和國建立、推翻國王有著密切的聯繫。它暗示,國王垮臺,是因為他們有著強行佔有別人妻子的傲慢傾向,招致了其他男女的怨恨。
這種朝著一夫一妻制的轉變,是基督教的一大主題,也是早期傳道教父們的當務之急——儘管早期的聖徒們並不都推薦一夫一妻制。經過耶穌的教導,他們發現了這項使命:堅持一個男人只娶一個妻子、與之生死相依、無論好壞。據說,按基督的教導,婚姻是一種神聖的狀態:兩人合二為一,成為“一體。”近古時代一夫一妻制的重新出現,勝利者是那些出生高貴的女性他(她們得以壟斷丈夫),以及大量社會地位低下的男性(他們終於能享受性生活了)。故此,對這些社會地位低下的男性極具吸引力:早期的基督徒簡直像是撈到了福音的寶貝。
一夫多妻制並未完全消失。貫穿整個黑暗時代、中世紀和近現代歷史,奉行多妻制的貴族(對出身貧寒的女性具有吸引力,這是她們避免餓死的一條出路)和他們出身高貴、堅守貞潔立場的妻子及自耕農追隨者,始終在進行戰鬥。有時候這邊佔上風,有時候那邊佔上風。在17世紀初英格蘭奧利弗·克倫威爾治下,一夫一妻制佔上風。到了查理二世,一夫多妻制非正式地迴歸了。
著名戰士,法國的薩克森伯爵莫里斯(Prince Maurice de Saxe)的簡介是這樣開頭的:“薩克森選帝侯、波蘭國王、薩克森伯爵弗里德里希·奧古斯特,尊貴的大元帥354位私生子裡的長子,出生於1696年10月28日……”莫里斯本人在行使性權上也毫不懈怠,在圖爾奈戰役時,年方15歲的他就當上了第一個孩子的父親,此後靠著揮霍妻子的財富,維持“他的馬匹和情婦軍團。”
這種行為招來的怨念不難想象,因為市鎮相對免於承擔封建義務,小資產階級的兒女們無法容忍它。並非偶然,18世紀通俗文學的常見主題之一,就是一個財產不多的男性,反抗貴族的領主權(法國有《費加羅的婚禮》、英國有塞繆爾·理查遜的小說《帕梅拉》)。
隨著商人階層的崛起,一夫一妻制最終征服了貴族,到19世紀,維多利亞女王已經馴服了貴族們的慾望,每個男人至少面上會裝作對自己的妻子忠誠、關照、奉獻終生。威廉·塔克在傑作《婚姻與文明》中說,歐洲的整體和平隨之到來,這並非偶然。除了繼續建立在一夫多妻制上的社會(如大部分的穆斯林國家),以及突然重新發明了一夫多妻之的地方(如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一夫一妻制帶來了和平。
摩門教的一夫多妻制,引發了鄰里之間的巨大怨念,也在聖徒當中造成了緊張關係,在他們一路前往猶他州的過程中,可怕的暴力循環始終如影隨形。這種情況在1857年的山地草場屠殺事件中達到最高峰:一個摩門教徒將一名有夫之婦納入後宮,憤怒的丈夫為了報復而大開殺戒。直到1890年廢除了一夫多妻制,暴力行為才漸漸平息。(時至今日,在少數摩門教原教旨主義社區,私下裡的一夫多妻制仍然存在。)
文化演變陣營知名人類學家喬·亨裡奇、羅布·博伊德和皮特·理查森在頗具影響力的論文《一夫一妻制婚姻之謎》中指出,現代世界一夫一妻制的擴散,用它對社會帶來的有益影響,能夠進行最好的解釋。這就是說,一夫一妻制不是一群聰明人圍坐桌邊,為了帶來和平與團結,商討出了這樣的政策,相反,它很可能是達爾文式文化演變的結果。
選擇了“規範性一夫一妻制”(或堅持性活動僅在獨佔的婚姻關係內發生)的社會往往把年輕男人調教得更為馴服,提高了社會凝聚力,平衡了性別比例,降低了犯罪率,鼓勵男性去工作而不是打架。這樣一來,此類社會擁有了更強的生產力,更少的破壞性,更容易擴張。這3位人類學家認為,這解釋了一夫一妻制的最終勝利,美國20世紀50年代的小家庭形態是它最完美的體現:爸爸去上班,媽媽在家打掃衛生、做飯和照看孩子。
塔克還順便介紹了工資談判史上的一段迷人小插曲。20世紀初曾湧現了一場極為成功的運動,強迫僱主向男性支付更高的工資,好讓員工的妻子不必工作,這就是“家庭工資”運動。社會改革家非但不希望女性加入勞動力大軍,還支持完全相反的做法:讓婦女離開就業市場,花時間和孩子們在一起,靠收入更高的丈夫來撫養。他們提出的理由是,如果僱主能支付更高的薪水,那麼,勞動階層的婦女就能躋身中產階層,不必外出工作了。
後來,伴隨著福利國家的崛起,到20世紀末,一夫一妻制又逐漸解體了。當福利金取代了男性養家餬口的角色,許多女性就開始認為,一夫一妻制是對自己的契約奴役,沒有它女性也能過活——從實證的角度來說的確如此。社會的某些領域放棄了婚姻,並採用單身母親的做法,靠來來往往的男性(同時可以擁有多名女性)來維持。
或許,這是因為越來越多的女性傾向於認為,讓持女性主義立場的姐妹們團結起來,對年輕母親給予社會扶持,是一種更長久、更進步的做法。否則,就是男性認為自己不再需要陪伴孩子左右,照料他們安全長大,進入成年。也可能兩者兼而有之。不管你優選哪一種解釋來說明近些年來婚姻的解體,毫無疑問,這種人類制度就在我們的眼前演變著,到本世紀末,它的形式肯定會大有不同。婚姻並沒有經過重新設計;它在演變。我們直到事後才留心到它的發生。當然,這種變化並不是隨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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