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之擒賊擒王,明英宗明朝拋棄

俗話說得好:“挽弓當自強,用箭當用長。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擒賊擒王,三十六計之地十八計,攻戰計最後一計。原文是這樣講的:“催其堅,奪其魁,以解其體。龍戰於野,其道窮也”。這句話的意思是,打敗敵人的主力,抓住敵人的首領,就可以瓦解其整體力量。就好比龍離開大海來到陸地上作戰。

三十六計之擒賊擒王,明英宗明朝拋棄

這一計的名字最早出現在唐代的無言古詩《前出塞》:“挽弓當自強,用箭當用長。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殺人亦有限,立國亦有疆。苟能制侵陵豈在多殺傷?”。這首詩從當時來看寓含著對當時李隆基無節制地對外用兵的諷刺。

擒賊擒王的道理很多人都很懂,但是用的最好的應該是隋唐時期的王世充。又一次王世充與李密展開生死決戰,王世充事先找到一個酷似李密的人。當兩軍打的難解難分之時,就吩咐人把假的李密牽到陣前,並且讓士兵大聲的喊:“抓到李密了!”。這是王世充的軍隊一看士氣大振,而李密的軍隊一看則亂了方寸。最後李密的軍隊被打的落花流水。

三十六計之擒賊擒王,明英宗明朝拋棄

明朝時期,明英宗九歲登基,當時的政權把持在太監王振的手中。有一年北方番王乜先興兵與明朝開戰,攻陷大同。當時的王振自作主張,自命為統帥的同時還逼明英宗御駕親征。因為事先準備不足,明朝的士兵還沒有到大同就已經導致兵無糧,馬無草,的局面,士兵馬匹餓死不少。乜先一看高興壞了,沒多久就擊潰明軍,王振也在混亂中被攀忠將軍用鐵錘打死,明英宗被俘。乜先一看高興壞了,立即用明英宗開始敲明朝的竹槓,當時乜先向明朝要一萬兩黃金為贖金。明朝送上萬兩黃金之後,就發現乜先不講信用,居然帶著明英宗逃跑了。以後每次侵犯明朝的時候都會帶著明英宗。最後明朝另立新皇帝執政,乜先一看,明英宗沒有了作用,就將明英宗送還給了明朝。

三十六計之擒賊擒王,明英宗明朝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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