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於NBA,CBA球員轉會有哪些不成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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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NBA聯賽相比,CBA的轉會市場卻始終難以順利流通,即便是邁向職業化這麼多年,依然滯後的轉會制度讓很多萌生轉會念頭的球員傷透了腦筋。此前,CBA青年隊球員註冊管理規定中有“青年隊球員與母隊簽下的最低合同年限是5+3”的條款,也就是球員最少要為俱樂部效力8年之後才能轉會,而且球員轉會必須經過俱樂部的同意和當地體育局的同意,意即就算為俱樂部完成了這5+3的合同,只要拿不到體育局的簽字同意,球員還是無法轉會。這一規定也令CBA球員自由市場多年來基本處於封閉狀態。

近幾年,隨著CBA職業化進程的不斷推進,俱樂部軍備競賽越演越烈,投資數額迅速攀升,球員的流動開始有所鬆動,巴特爾、唐正東、蘇偉、劉煒、孫悅、張慶鵬、李根等有實力的自由球員,都曾經

完成了“重磅轉會”。但是,這樣的幸運兒畢竟還是少數,更多的球員仍然在為個自由身而苦苦掙扎。

遼寧隊的楊鳴、江蘇隊的胡雪峰等,都曾經向自己的母隊提出轉會的需求,但最後都因為體育局不同意而無法成行。2012年,吳楠和楊力因不滿薪資待遇,拒絕與江蘇南鋼俱樂部簽訂工作合同,並退

出了當年的籃協體測。但這樣的抗爭並沒有成功。江蘇隊不僅依據註冊合同為二人進行了“捆綁式”註冊,一度還給吳楠標上了高達1000萬元的轉會費以嚇退買家,轉會阻力重重。最終,楊力被迫休戰一年後迴歸江蘇隊,吳楠則以停賽兩年作為代價終於重獲自由身,如願加盟四川隊。相比起吳楠、楊力如此的“硬碰硬”,另一些球員在制度不利的情況下,選擇“另闢蹊徑”玩花招而脫離球隊。

同樣是體制的原因,在體育局為了全運會成績的指標下,卻又可以促成球員的轉會。江蘇隊唐正東得以轉會新疆,遼寧隊張慶鵬能夠加盟新疆,都是因為體育局高抬貴手。而江蘇隊的韓碩更是被捲進了一樁“睛形”的轉會交易中。當年,因為胡需峰是江蘇隊雷打不動的主力控衛,出場時間寥寥的韓碩提交了轉會申請,但並未得到俱樂部的批准,韓碩甚至一度產生了要退役的想法。沒想到隨後事情卻出現了轉機,因為一直苦求劉煒和胡雪峰未果,希望引進後衛的八一隊鎖定韓碩為引援目標。

八一體工大隊領導曾專門前往江蘇省體育局進行商談,並開出了令之心動的條件:交流八一女籃的主力內線球員陳麗莎和張曉妮為江蘇隊征戰2013年全運會,交換韓碩。在全運會至上的大背景下,江蘇省體育局最終接受了這個條件。與體制內球員五花八門的轉會亂象不同,自由球員無一例外地享受了高薪的待遇。遼寧隊中鋒韓德君曾是一名大字生球員,不屬於任何體育局,這種自由球員的身份幫助他從遼寧隊得到了一份300萬元年薪的合同。而他的隊友楊鳴當時年薪只有40萬。同樣身為自由球員的李根當年從青島轉會到北京時年薪是300萬,三年後,他帶著兩個總冠軍和場均17分和3.3籃板的光環轉投新疆隊,身價已然飆升到千萬。與他一樣司職小前鋒,並且貴為國家隊首發陣容的某球員,上賽季的薪水只有120萬左右。


籃球機長

NBA聯盟的轉會包括:自由球員的轉會、合同期內球員的轉會和新秀的選拔。自由球員轉會是合同到期後與原球隊揮著其他球隊進行重新談判的一種方式。合同期內的球員的轉會是球隊間通過等價的合同交換獲得各自所需的球員的過程。而新秀的選拔制度是NBA個球隊發掘人才的重要途徑,很多球員通過新秀選拔被發現。

而CBA的轉會制度包括球員的永久轉會、臨時轉會和引進外援,國內的特殊體質造成了球員的歸屬權問題的出現,隨之出現永久轉會和臨時轉會的制度,這也是中國特色涉及球員歸屬的轉會制度。

完善的轉會制度保證了NBA轉會的正常進行,人員的流動配置保證了個球隊實力的平衡,提高了比賽的觀賞性。自由球員的轉會也有一系列的制度的保證。而選秀制度更是經過對球員信息的的收集、球員個人測試、選秀前訓練營等程序,形成了一個系統化的制度。因此NBA在球員轉會的運作上是順利的。最終的結果能使球員和球隊的利益最大化,從而保證了NBA源源不斷的活力。

而CBA的轉會制度比較單一,僅僅是在大的方面做了一些規定,並沒有詳細涉及轉會的各個方面,轉會制度不細緻不靈活,所以CBA球隊球員轉會非常少,球員缺少流動性,從而造成球隊間實力差距比價大,比賽精彩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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