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比賽中(以中超CBA為例)如果球員、裁判或私下買球,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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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講,職業球員是不會私下買球的,因為買球被抓罰的成本太高了,況且現如今的中超球員、CBA球員,年收入幾十萬、上百萬的佔大多數,上千萬的亦有之,球員的收入相當可觀,自然沒必要打假球,並且如今競彩也沒有開設CBA和中超的盤口(其他聯賽盤口球員也不能買),球員買球只能通過ww買,但ww風險很高,稍有不慎,就會被和諧。

但如果真的出現球員、裁判買球,那該如何處理呢?

一般來講,一旦某球員被認為涉嫌假球,他肯定會被相關的司法機關逮捕,立罪,輕則禁賽,重則取消職業資格,並且終身不得參賽,並且還有可能會進去撿肥皂,留下終身的汙點。

比如今年爆出的曼聯隊中場大將埃雷拉就因為涉嫌一宗7年前的假球案件(11年埃雷拉所在的西甲球隊薩拉戈薩為保級而涉嫌打假球,導致拉科魯尼亞被降級),被西班牙檢方起訴(檢方認為,薩拉戈薩通過埃雷拉等球員,買通了萊萬特,這才讓他們順利贏球,得以成功保級),並且西班牙的檢察官要求判處埃雷拉為期4年的監禁,禁賽6年的處罰。

如果埃雷拉罪名成立,那麼他的職業生涯也就相當於報銷了。不過目前埃雷拉仍然還在曼聯隊效力,假球風波也算是告一段落了。

再比如中超,中超那些年因為假球風波被禁賽,被抓起來的球員和大佬有很多,比如前足協主席謝亞龍、前足壇門將祁宏,還有就是恆大隊的前身廣藥隊,當時就是因為涉嫌假球,被降了級,但廣藥隊是因禍得福,許家印入手廣藥隊之後,讓風雨飄零中的廣藥隊起死回生,當上了新一代的中超霸主。


瓜叔聊球

私下買球屬於犯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賭球原來都是歸入賭博罪,量刑相對就比較輕,一般的處罰就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隨著社會的發展,賭球尤其是網絡賭球開始增多,2006年6月29日,刑法修正案把賭球從賭博罪中分離了出來,單獨設立了一個罪,叫“開設賭場罪”。一般的開設賭場罪,量刑和之前的賭博罪一樣,但是如果情節嚴重,則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具體可參考中國足球2009年反賭掃黑風暴,裡面從球員參與賭球到俱樂部老闆操控球賽到足協的人參與其中一應俱全。



都是中國人,CBA不會比中超乾淨的,差不多的。


真由理足球

首先,國內球員有沒打假球的嫌疑呢?肯定有,今年我自己接觸到的CBA的協議球就有5場,涉及多家球隊,籃球比賽的大小分比賽很多時候球員的一個罰球,一個投籃就能改變比賽結果,所以籃球比賽中的協議球是絕對存在的,但是這種比賽往往是出現在已經確定不能晉級季後賽的球隊身上。關於球員為什麼要打假球,以前某球隊U17的球員曾經告訴我,如果要從U17升到U21最低要花100萬,這是95年左右的價格,所以說球星是不會買球的,但是一個聯賽裡面更多的是這種普通球員。


魚叔聊球

一般來講,一旦某球員被認為涉嫌假球,他肯定會被相關的司法機關逮捕,立罪,輕則禁賽,重則取消職業資格,並且終身不得參賽,並且還有可能會進去撿肥皂,留下終身的汙點。

比如今年爆出的曼聯隊中場大將埃雷拉就因為涉嫌一宗7年前的假球案件(11年埃雷拉所在的西甲球隊薩拉戈薩為保級而涉嫌打假球,導致拉科魯尼亞被降級),被西班牙檢方起訴(檢方認為,薩拉戈薩通過埃雷拉等球員,買通了萊萬特,這才讓他們順利贏球,得以成功保級),並且西班牙的檢察官要求判處埃雷拉為期4年的監禁,禁賽6年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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