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完的“貸款” 莆田警方偵破全市首起“套路貸”案

東南網莆田5月29日訊(通訊員 王志銘 蘇杭)“無擔保小額貸款,手續簡單立即放款”。看似條件誘人,可解燃眉之急的小額借貸,卻讓借款人陷入環環相扣的還貸“無底洞”:實際借款1.5萬元,簽訂雙倍金額“陰陽”借款合同,逾期遭貸款公司上門潑糞、噴漆、貼告示,借款5個月最後被迫歸還4.3萬元;更有甚者,借款4000元,無力償還高額利息,被迫為貸款公司打工半年仍未還清貸款。2018年3月29日,莆田荔城警方破獲全市首起放貸型“套路貸”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5月3日,經荔城區人民檢察院批准,警方依法對本案的三名涉嫌敲詐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

家中連遭潑糞噴漆,不堪其擾報案求助

2018年2月26日10時許,市民劉先生回家時發現門鎖被塗糞便、鎖眼被塞牙籤。劉先生預感不對,隨即向屬地派出所報案。正當民警受理調查期間,2月27日,劉先生再次來到派出所,向民警反映其丈人家中遭到他人噴漆,劉先生的個人信息也被張貼在村莊的電線杆上,嚴重干擾了劉先生及其家庭成員的正常生活。

雙方口頭約定,1.5萬元分期為10期還清,每期時限為7天,每期需歸還1500元本金和800元利息。借款2個月後,劉先生陸續歸還了2.8萬元,卻被告知之前歸還的錢款均為利息、逾期費和違約金,仍被要求再償還1.5萬元本金才可結清貸款。在劉先生無力償還1.5萬元的情況下,貸款公司便組織人員多次到劉先生及其親屬家中,潑糞、噴漆、張貼告示等,劉先生家人不堪其擾。

最後,劉先生被迫無奈再次償還了1.5萬元才得以息事。

还不完的“贷款” 莆田警方侦破全市首起“套路贷”案

犯罪嫌疑人遊某

借一押一“陰陽合同”,環環相扣暗設套路

接報後,荔城警方“掃黑除惡”專案小組立即開展調查工作。專案民警經走訪調查和細緻分析,基本確認這是一起“套路貸”違法犯罪案件。經過一個月的連續偵查,2018年3月29日,該從事“套路貸”的公司被警方查獲,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四名。

經調查,2017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遊某登記註冊了一家商務諮詢公司,在荔城區鎮海街道一處商務樓租賃場所從事無擔保的小額貸款業務,並僱傭了犯罪嫌疑人鄭某、林某、陳某等人作為公司的員工負責上門向借款人催討。

遊某從事的小額貸款業務以無擔保且手續條件簡單吸引急於用錢的貸款人,以無抵押“借一押一”方式放款給多名貸款人,收取日息為本金的1%到1.5%的高額利息,並要求籤署“陰陽合同”。所謂“陰陽合同”,即虛假借款合同,以實際借款1萬元為例,而合同簽署借款金額為2萬元,同時從中抽取10%的平臺費及10%的押金,貸款人實際借款只有8000元。在簽署的借款合同內均沒有明確寫明利息、逾期費、違約金的計算標準及金額,犯罪嫌疑人遊某利用貸款人急於用錢的心態,與貸款人口頭約定高額的利息。一旦發現貸款人有逾期還款或者其他違約行為,遊某立即沒收押金並要求貸款人支付高額逾期費、違約金。

若貸款人不履行支付犯罪嫌疑人遊某隨意定製的逾期費、違約金,遊某則組織公司員工拿著貸款人實際借款金額雙倍的借條到貸款人及其親屬家中,採用潑糞、噴漆、張貼告示等軟暴力方式討債。

借款4000元無力償還,打工半年仍未還清

隨著案件調查的深入,荔城警方發現,負責討債的犯罪嫌疑人鄭某之前竟是這家貸款公司的客戶,因無力償還高額的利息被迫在借貸公司打工抵債。

2017年6月份,鄭某向遊某借款4000元並簽署“陰陽合同”。之後,為了償還高額的利息,鄭某隻能再多次向遊某借款償還,直至借款至1.6萬元。因無法繼續償還利息,鄭某隻能被迫在遊某的公司打工抵債,專門負責到貸款人家門潑糞、噴漆、張貼告示。鄭某從2017年9月份開始到遊某公司上班,其工資及抽成全部用於抵債,直至歸案,仍未還清所借貸款。

目前,該起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荔城警方提醒,目前,“套路貸”往往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製造民間借貸假象,並以“違約金”“保證金”“押金”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金額的“陰陽合同”及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合同,並通過製造銀行流水,造成被害人已經取得“陰陽合同”所標註的全部款項的假象,並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逾期,要求償還虛高借款。在被害人無力償還借款的情況下,“貸款公司”介紹“新的貸款公司”與被害人簽訂新的“虛高合同”以平舊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之後,“貸款公司”便是軟硬兼施“索債”,或者提起虛假訴訟,通過非法手段達到佔有被害人或者近親屬財產的目的。

市民在辦理貸款時,應選取有正規資質的金融機構,簽訂任何借款合同及協議時,應避免簽署不符合實際金額和重要抵押品的協議;如遇“套路貸“的情況,應儘可能保存好相關證據,儘快向警方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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