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家產都給了兒子,養老時要兒女一樣,做女兒的你能接受嗎?

水滸孺子牛


雖然看上去非常不合理,但很不幸,很多父母都是這麼幹的。養兒防老中的這個“兒”早已經不是“兒子”的兒了,而是“兒女”的兒。要生兒子的這個觀念,如今仍然存在於大多數的中國家庭,彷彿有了兒子才算是完整,有個女兒就會被人家瞧不起,這種觀點雖然極其可笑但卻普遍存在。


抱怨終歸是抱怨,無論接受不接受,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無論父母們做出了怎樣的選擇,身為兒女都是無條件地要為他們養老的。只是希望父母們在兒子大大於天的傳統思想下,能夠公平地對待子女,就算是不給女兒財產的情況下還指望女兒給自己養老,在心裡也是要體諒女兒一些的吧。



三益寶

我來自中西部農村,先生來自東部沿海,以我家鄉為例,這種事例不少。以我先生的家鄉為例,這種事已經比較少見。為何如此?與經濟發展、思想文化開放程度高度相關。傳統觀念中有傳宗接代,養兒防老觀念。而閨女則是替外人所養,是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兒子永遠是自家人,閨女則不然。這種觀念之下,家產給兒子相當於守財,給閨女則相當於散財,自然容易出現問題中的現象。


雖然如此,但說到養老問題,就不僅僅是兒女同等對待的問題了,依我經驗所見,倚重女兒養老的其實更多。比如我姥爺姥姥已經93歲高齡,在家產不外流問題上絲毫不含糊,即便兒子不是十分孝順也如此。但在照顧日常生活起居的時候,卻明顯更倚重女兒。為何會如此:與兒子兒媳比較起來,閨女明顯更貼心、更懂事、更方便、更善於照顧父母。

也因為老人在家產分置和養老依靠上的雙重標準,這就成為家庭矛盾的主要導火索,甚至對簿公堂的也不在少數。每個人都不是聖人,權利和義務的不對等性幾乎會讓每個人心裡失衡。所以,不是太能接受這種現象也是正常的。


有幾種現象會緩解這個問題和現象的嚴重性:第一、父母家產寒微,家產會失去其重要的財產外援意義。第二、子女之間貧富分化嚴重,這樣一種情況下,富有者會大度讓渡家產繼承權利。第三、父母改變觀點,在權利和義務方面均衡分配。第四、血濃於水的親情最終佔據上風。第五、明確規則,倚重法律來迫使兒子、女兒的權利義務對等化。

以上,供參考。


孫衛華

一鍵代償觀點:如果我作為女兒來說,我是會選擇接受的。

現實中無論是明著把財產留給兒子不給女兒,或者私下裡偷偷把財產轉移給兒子不給女兒。父母這種不平均分配的現象還是很普遍存在的。

可能很多人會感覺這對於做女兒的來說太不公平了,憑什麼分家產的時候不平均分配,反而是該出錢養老了,卻要由兒子和女兒來共承擔。這種想法其實是有偏見,甚至來說是有一點自私的。

給父母養老是在報答養育之恩

我們必須明白,我們要給父母養老,並不是因為父母能給我們分了多少家產,而是對於父母20多年養育之恩的報答。

咱們就從現實角度來說,一般情況下,一個人成年能夠脫離父母獨自生活,不再依靠父母的金錢資助,最少也得是20歲左右吧。

那麼,這20年可以說是父母無私付出,而我們則是無盡索取的20年。拋開人情不說,就單單是考慮金錢和時間成本方面。一個孩子的衣食住行花費平均一年至少也得2萬左右了吧。

有些人不要說什麼吃住都在家裡不需要花錢之類的話,這些都是我們的父母給我們提供的。是他們沒有問我們要錢,而不是我們不需要花錢,但是這些隱形成本都是要計算在內的。

那麼,這總的算下來就是40—50萬的成本了,這個就是我們作為子女單單需要回報的金錢成本。然後再說時間成本,這個就很簡單了,父母保證了我們這20多年身體健康,那我們至少也得回報20年的贍養義務吧,這是個很公平的交易。

賦予生命的意義高於一切

當然,如果是單單從金錢和時間成本考慮的話,就顯得太沒有人情味了,感覺就像是一場買賣,是在做交易一樣。那麼,咱們就從道德的角度來說一下這件事。

我們要從根本上認識到,我們的生命是來父母賦予的。我們今天所享受的一切,都是來自於父母給了我們一個健康的身體為前提,這個是我們生活的本錢。

因為在現實中也看到過很多子女因為這種贍養或者分配不均的事發生爭吵,然後有些孩子會說那你當初生我幹什麼。說句實話,要是父母早知道你是這樣的人,可能還就真的不生你了。

說句難聽的,要是父母真的到了生活無法自理,而需要子女贍養的時候,我們又能有幾年盡孝的光景,絕對不會有20年。

請記得,父母生養我們就是為了保證能夠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而不是生我們來分家產的。當然啦,在當今的社會環境下也希望我們做父母的能夠儘可能做到公平,兒子女兒同等對待。

有時候其實女兒在意的也不是我們那多少家產,就是要一個公平的感覺,如果女兒確實提出了公平分配的要求,那麼我們做父母的也應該理解。


一鍵代償

把家產都給了兒子,養老時卻要求兒女一樣,我要是女兒肯定心裡會不樂意。

作為老一輩,長年被重男輕女的思想荼毒,從小養育兒女時就有私心,所以把家產留給兒子,恐怕也早就是打好的算盤。

我就想不明白,都是從同一個娘身上掉下的肉,為什麼因為性別之差就得遭此不公待遇,從小優吃優穿地對待兒子,覺得女兒遲早是別人家的人,所以也沒必要真心疼愛付出。

時間久了孩子們也長大了,此時老一輩的思想,可能就會有比較反轉的頓悟,都說女兒是父母的貼心小棉襖,懂事早也勤快,明白自己不比兄弟受重視也不記恨。

這個道理對那些思想腐化的父母來說,多半得等到垂垂老去時才能領會。

一直流傳的“久病床前無孝子”,說得就是在給父母養老上,兒子遠遠不及女兒孝順感恩。

很顯然這個問題中的父母,一直到分家產的時刻,也不明白兒子和女兒究竟哪個更值得投資。

不是說這個兒子一定不孝順,而是這種相當明顯的極端偏心,會很容易傷害女兒的真心,對父母畢恭畢敬,甚至比兄弟更孝敬貼心,結果就因為自己是女的,連家裡一分錢的財產都分不到。

我想無論是誰,遭遇這種“窩裡鬥”的不公待遇,都會失望和寒心吧!

對父母不顧及自己感受而失望,對重男輕女深深破壞家庭凝聚力而寒心,憑什麼把家產都給兒子,覺得那樣才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既然如此養老為何還要靠女兒?我想只有兩個原因,要麼極盡盤剝女兒,要麼發現兒子難靠。


數理

把家產都給兒子,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沒有資格繼承財產(從法律上兒和女享有同等的權利),這在中國農村是一種普遍現象。

中國人根深蒂固的觀念,養兒防老。老人把家產留給兒子,就是希望兒子能夠為自己養老送終。可是,一個極具諷刺的現實是,很多老人為兒子蓋了房子、娶了媳婦,辛苦勞累一生,到了年老體衰、喪失勞動能力以後,兒子們卻不聞不問,甚至是為了養老問題你推我拒,真應了一句老話“一個父親可以養活三個兒子,三個兒子卻不能養活一個父親”。這是多麼大的諷刺啊。

為人兒女,不要說什麼接受不接受,即使老人沒有一碗水端平,可他畢竟把自己帶到這個世間,並一把屎一把尿的把自己拉扯大,難道,就因為父母把財產給了兒子,就成為自己可以不孝順父母的理由嗎?如果那麼想,簡直是豬狗不如。

當然😊作為父母也要力爭一碗水端平,不要有偏有向。養兒真能防老嗎,不見得!紅樓夢中好了歌說的好:痴心父母古來多,孝順兒孫誰見了。很多老人就是愚昧,其實他們不知道,往往自己最喜歡的人,給自己的傷害最深。所以,聰明的家長,對自己的兒女都會一視同仁,絕不會把財產都給了兒子而忽視了自己的女兒。如果處事有偏私,一旦兒子不孝,女兒也不滿的話,老了以後必然受罪!沒辦法,誰讓你不知道怎麼做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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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想起了我的外爺。他和外婆一生有四個子女,前三個都是女兒只有第四個是兒子,對兒子是從小寵到大,對女兒完全是一種混不在意的態度,我媽是老大,跟我爸結婚後搬到了外地,離老家有2000多里遠。


我外婆走的很早,那是九十年代初。外爺一個人孤獨的生活了幾年後把家裡的地和房子都給了他兒子也就是我舅舅(我不想這麼稱呼他,理由後面你會知道),他住在前院的一個小屋子裡,他兒子就養著他。我媽聽說外爺被舅舅各種嫌棄和虐待,終於忍不住就打了電話把外爺接到我家裡來住幾年。

老一輩的農村人啊,觀點再荒謬也不會做出改變。在家裡談起兒女這樣的事情來,儘管現在是在女兒的家裡被照顧被奉養,我外爺還經常做振振有詞狀說”男孩子才是後,才是根,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這一點讓我媽非常非常的不高興可也是無可奈何。

我們家的房子不大,外爺跟我是睡在一張床上的,他打呼嚕聲甚大;由於那一年我要參加高考,爸媽希望我能夠獲得獨立的空間學習和休息,再加上我外爺非常的想念他的兒子和孫子,於是他就回老家了。當時說好了呆一兩年就再回來。

想不到那就是永別。他回去後仍然被兒子兒媳各種嫌棄,被稱呼為“老不死的”。直到有一天,下雨天的時候他摔斷了腿,被他兒子兒媳各種責備各種侮辱各種罵,完全的虐待,也不給他好好找醫生,也不給他吃好穿暖,纏綿病榻僅僅一個多月就在某一天的夜裡孤獨的逝去了。

二十多年過去,我現在還會想起他。可能我是男孩子的原因吧,外爺對我非常的好:吃飯的時候給我夾菜夾肉,出門老關心我別磕著碰著,我都是高中生了他還經常買一些糖果之類的東西當寶似的拿給我吃,大概在老家他就是這樣哄他3、4歲的孫子吧。很可笑是不是?可是現在想來,忍不住眼眶要溼潤。

我經常想,在那樣一個冷雨悽風的夜晚,一個摔斷了腿的老人,沒吃沒喝,連口熱水都沒有,孤獨的躺在那簡陋的小屋裡的簡陋的床上,那個被他從小到大視若珍寶的兒子,對他完全不理不睬,甚至在暗暗的盼望著他早點去死的的兒子。那麼在彌留的那一刻,外爺到底在想什麼?他是有一些後悔、遺憾、傷心和痛苦,還是仍舊坦然的認命,平靜接受這千百年來一直如此的農村老人的普遍命運?

感同身受之下,真覺得是一出人間慘劇。


雨夜飛揚

現實生活中特別是不怎麼富裕的家庭,都會對子女有偏見,總是對兒子很好,有時候作為女兒感覺父母非常偏心,可能很多父母認為,女兒長大嫁出去就像潑出去的水,是個賠錢的,總有一種養兒防老的觀念,其實是錯誤的,敢問下自己,作為兒子你有沒有關心過父母,我想有,但是很少,這個時代年輕人總是在外面漂泊奮鬥,也許打電話回家問候的也沒有幾個吧,真正關心父母的還是女兒,雖然已經嫁出去,我認為比兒子更孝順,如果家產沒有分給他們,太不公平,怎麼說都是子女,要給就一起給,要麼一個都不給,不行誰比較關心就給誰,但是總的來說孝敬老人是我們的責任,不管父母有沒有家產,也必須為他們養老。



(一)父母的養育之恩,我們不能不報,不能為了一點家產而不為老人養老,給不給是父母的事,畢竟都是他們一輩子辛苦存起來的,不管男女都是必須盡到責任,對於我來說,有錢出錢,沒有錢出力,平時多關心年老的父母,其實他們不需要你們的財物,更需要的是陪伴。

(二)不知道其他地方是怎麼樣關心老人的,在我們這裡,女兒雖然出嫁,都會時時刻刻關心父母,逢年過節都會給他們買衣服、給他們錢,很多養生的補品都會經常買回來孝敬,嫁農村的姑娘雖然家庭日子不怎麼好過,都會經常提著自己養殖的雞什麼的回家看望父母,我覺得這就是孝順吧。



(三)孝順不是嘴巴說說就行的,必須去做,很多女兒平時很少回孃家看望父母,等老人身體不好了才假惺惺的買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來看望,做做樣子,我想說“父母能吃能喝的時候你們不買回來看望,現在生病吃不了啦才買回來給誰吃”


從道德方面來說,養育我們長大成人的父母,應該為他們養老,從法律上說,兒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不是隻有兒子才有責任,從我自己的角度來說,女兒嫁人了難道就不是父母生的嗎?“百善孝為先”做人要做得心安理得,只求開開心心的過日子,別為這樣的事情糾結,只想說一句話“沒有父母就沒有我們,他們的下半輩子兒女都必須贍養,做一個有道德,孝順的人”。


盧次凱

老矩不脫手,脫手不老矩。不到萬不得已,別把家產過早的分給子女。這是老孃舅百萬青說的話。

現在的人都比較現實。為了自已的切身利益,別過早的分配家產。就我個人而言,我能接受。

.但現實生活中,家產分給兒子,有能接受的,也有不能接受的。中國幾千年遺留下來的,養兒防老,家產理所當然要留給兒子。嫁出姑娘潑出水,女兒嫁出去了,同樣婆家也有家產,沒必要回孃家去分家產。

但隨著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物價上漲,房價飛漲,在不同的區域,一個平方的面積有可能六五千,七八千或一二萬,五六萬,甚至lo來萬。這樣人們的思想觀念改變了。如果子女的條件基礎都差不多父母把家產都給兒子,女兒心態也就不平衡了,反之,兒子也一樣,因此常常聽說有人打官司爭家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你不願意放棄自己的利益,女兒也同樣有權享受父母的家產。

作為父母,最好把家產留在手裡等老了動不了,誰對我好,我給誰。


獨孤刀劍

不能接受又能怎樣,那是自己的親弟弟,是我給背大的,抱大的。回孃家要財產,張不開嘴。

1998年,孃家拆遷,北京三環內給了4套房,兩套三居,兩套獨居。那時父親60多歲,很強勢,生怕女婿惦記他的房產,迫不及待地做了錄像遺囑,兩套三居倆個兒子各一套,父母百年之後,兩套獨居也是倆個兒子各一套。那時,人們不太在乎房產,寫誰的名字都行。結果寫了大兒子,大兒媳婦,小兒子,和老父親的名字,這四個人名下也就都有房了。

從那天起,大兒子 也就是我的大弟弟徹底踏實了,因為他家名下已經有兩套房。這個白眼狼再也沒有孝敬過老人。美滋滋地過自己的小日子。老人只好和小兒子一家生活。10幾年之後,父親身體越來越差,經常向我們訴說 這疼那疼,意思是讓我們姐兒倆多多關照。從那時起,我每週去一次,給父母洗衣服,洗腳,剪指甲,大掃除,買東西,開藥等等。過兩年,父親坐輪椅了,我們姐兒倆每人每週必須去兩次,和小弟弟輪流照顧父母。大兒子從來不管。有一天,父親老淚縱橫,抱歉地說:把房子提前分完了,後悔了,沒給女兒任何東西,還要女兒照顧自己。看到父親這個樣子,我也哭了,我能說什麼呢?只能安慰老人說,沒財產我們也會管您和我媽,照顧您是應該的,放心吧。父親樂了,給了我五百元,並且說: 這是車費,你經常過來 要坐地鐵,有時打車,我給你報銷吧!意思是一定要經常過來,隨叫隨到。我心裡酸酸的,父親是在討好我。我不拿著錢,他心裡不踏實,只好拿了錢。沒過幾天又都給他們花了。

再後來,父親更依賴我了,如果今天不是我值班,他早上 天一亮就會打電話說:渾身難受,喘不過氣來。我還要遙控指揮他們怎麼給父親吃藥,怎麼做等等,或者再親自跑一趟,那時我也是五十六歲的人了,還要看孫子,還要照顧自己的小家,我忙不過來,還要往孃家跑。簡直要了親命了。

說真的我也愛財,可是隻能和小弟弟爭,因為小弟弟這份房產是老人的名字,早些年有點想法,後來慢慢釋懷了,小弟弟人品好,孝敬父母,對我們也特好。為了將來 保持這門親戚,我暗暗發誓,絕對不要孃家的財產。並且讓父母做了公證遺囑,房子將來歸小弟弟一家所有。因為怕大弟弟耍賴,又來搶房子。我能做到的就是讓家裡安靜,讓老人高興。

很多人爭房子,都是為了配偶和兒女,怕他們心裡不平衡,看到那些上法庭、上調解室、上電視節目的人,真為他們感到悲哀,一個個五六十歲,頭髮都白了,一家人坐到一起,讓人調解錄像再播出,真是沒勁。雖說女兒也有繼承權,但是,老人一般都是偏向於兒子,做女兒的只能放手。順便說一下,婆婆家的房子歸我了,也是因為當初我花錢買的房改房。


西里大姨666

這種事情我作為兒子,我都覺得不可以接受,法律意義上兒女的贍養義務是一致的,那麼你老人如果想要在贍養的時間兒女都對你盡心盡力,當然要對兒女態度一致,不能厚此薄彼,不然被薄了的那個指定不樂意。

老一輩的觀念都是說養兒防老,其實這是在當時基於他們那種條件下,也不能說他們是一種老舊的思想,因為他們當初的條件是不一樣的,我記得聽奶奶說過,他們那個時候要靠在生產隊做工,賺取工分來分物品,分糧食的,就是說要每個人都去做事,那是一個農業鼎盛的時代,做農活可都是力氣活,當然男生更佔優勢,那麼女生當然就會少一些。

所以,那時男生就比較搶手一些,而且那個時候女兒嫁出去後,基本上就是婆家人,女生還是當時社會的附庸品定義,因為女生嫁出去了之後,都是說潑出去的水一樣的,再也收不回來了,根本就不會承擔,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了。

而如今就不一樣了,如今這個新時代,人們的思想都不一樣了,那你對子女付出的程度還以老舊的傳統思想對待,把家產留給兒子,然後收穫的時間,贍養你又依照當前的法律來要求兒女平等待你,當然那作為兒女,依據法律他是有義務的,這完全沒問題,那做為女兒,你把家產全部給了兒子,卻要我跟你兒子一樣的贍養你,這肯定是不公平的,心裡也是極其不舒坦的。

那就比如說我們家吧,我媽媽五兄妹,外婆有三個兒子,兩個女兒,原來每個兒子結婚都給蓋了一套房子,做生意還給錢支柱,這是你自己的錢,當然是你高興給誰,就給誰嘍,可是前些年,我姨夫要買大貨車,問我外婆借錢他就不借了,我姨夫就說,同樣是你的孩子,兒子你就蓋房又送錢的,到我這裡借點錢你都不給,為此姨夫很不開心。

這些年外婆也老了,外公也不在了,兒媳婦開始對他也不那麼好了 ,外婆就經常跑到我家和小姨家住著,姨夫很有意見,但是沒說。


去年外婆生病了,要做手術,大概要十萬塊這樣吧,其實三個兒子不是差這點錢的人,可他們就是不出,非得每個孩子都出一點,我姨夫就堅決不同意說,我們可以給一點,但不會太多,給5000塊你買點吃的,手術費你得問你兒子要,當時你給哪個兒子蓋得房也不止十萬塊呀

為此大家鬧得很不愉快,其實姨夫說的不無道理,你兒子什麼都給,你女兒女婿問你借錢你都不借,那如今你有事了,我還會盡心盡力嗎?顯然不會的。

綜合以上我覺得老人對待兒女要同等對待,都是自己的孩子,不能好了手心,忘了手背呀,真心待兒女,兒女也不會帶你太差吧,相反你若傷了兒女,兒女能對你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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