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子一熱去劃車 後果真的嚴重!

脑子一热去划车 后果真的严重!

隨著城市機動車保有數量的不斷增加,因為停車而產生的矛盾日益增多。相信每位車主多少都遇到過因他人亂停車而糟心的事情。但如果不能正確去對待和解決,僅憑一時衝動就將他人的愛車劃傷,不僅僅要賠償對方損失,甚至有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的!

一天傍晚,張某在姑蘇區某小區地下車庫停車時,發現隔壁停車位上停的一輛白色奔馳距離自己的車位太近,以至於影響自己的愛車停入。由於聯繫不上車主,自己的車又沒法停入車位,張某心浮氣躁,心頭火起,用自己的車鑰匙在隔壁車位的白色奔馳上亂劃一通後揚長而去。第二天,驚見自己愛車受損嚴重的白色奔馳車主李先生報了警。半個月後,經過偵查,張某歸案。受損轎車前機蓋、後蓋箱、左右前門、後保險槓、左右前葉子板、左後門等多處劃痕,經鑑定,該轎車車損總價為人民幣16050元。歸案後,張某家屬向被害人李先生賠償了損失。姑蘇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四個月。

法官說法:

就拿鑰匙劃了一下人家的車,為何要被追究刑責?故意毀壞財物罪又是如何規定?法官表示,根據刑法,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非法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故意毀壞財物罪是國家為了保護公民財產權的法律,任何人在沒有正當理由和程序的前提下,不得破壞公私財物,包括放置在公共場合的公私財物。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因此,是否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則是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小、情節較輕的,則屬一般違法行為,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

此案中,張某為了出氣,在明知車輛系他人私人財產、鑰匙劃過會造成漆面損壞的情況下,有意追求該損壞結果,並實施了劃傷行為,且造成的損失價值較大,故而構成犯罪,司法機關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同時,法官也提醒廣大群眾遇事要冷靜,不管出現什麼樣的情況,都應該先報警解決,不能因為一時賭氣,故意損壞他人車輛。不然不僅要賠償他人的損失,還要留下刑事案的案底,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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