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家地方性銀行的跨省分行設立和綜合化經營情況

35家地方性银行的跨省分行设立和综合化经营情况

【正文】

一、地方性銀行天然具有突破跨區域經營限制和綜合經營牌照限制的動力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地方性銀行(主要為城商行和農商行)一直在嘗試突破自身經營網點鋪設範圍和綜合經營牌照的限制,例如通過設立異地分支機構和異地專營機構、藉助業務團隊、藉助互聯網渠道、控股或參股異地銀行、設立非銀金融機構、藉助交易平臺(如地方資產交易所、銀登、北金所等等)等形式,這種現象主要是因為以下幾點原因:

(一)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造成了起點的不公

地方性銀行通常作業區域只能集中在地方,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經營環境等方面的差異,使得各地方性銀行的競爭起點有所分化,有些銀行可能身處北上廣深等地,能夠很快的發展起來,更好地當地經濟發展服務,而有些基於本地經營作業質量和發展動力的限制,踟躕不前,甚至成擺爛狀態。

(二)區域作業無法提供全國性服務

地方性銀行通常在當地面臨來自其他區域性銀行、國有大行和股份行的競爭,而從之前城信社、農信社演變過來的城商行和農商行雖然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能夠獲得一些資源,但金融服務的便利化又使得地方性銀行面臨較大約束。例如,當地老百姓拿著地方性銀行的銀行卡在異地進行消費等行為時,不得不借助於國有大行、股份行的ATM平臺及其它渠道,這使得地方性將會損失很大一部分中間業務收入和本地客戶。

(三)地方性銀行在危機時面臨的壓力會更大

由於地方性銀行沒辦法提供全國性金融服務,那麼客戶選擇它們的原因可能只是因為它們的服務更優質低廉(例如存款利率更高、貸款利率更低等等),這些均是以犧牲地方性銀行的利益為代價,進一步降低了它們的競爭能力,否則客戶根本就沒有選擇地方性銀行的必要,因為選擇國有大行和股份行可以享受到同等的服務,並且這種服務將更為便利。

這種現象會導致在發生危機時地方性銀行面臨的壓力會更大,客戶無法調度全國性資金,銀行只能通過拆借同業資金等等,很容易造成風險集中發生以及被擠兌的狀況。同時,由於地方性銀行的客戶通常比較集中,且在本地,而其能夠提供的金融服務又比較侷限,這意味著地方性銀行通常的作業對象是當地非優質客戶(優質客戶被國有大行和股份行搶走),這些潛在的風險要素會在危機時進一步放大。

(四)一些地方性銀行甚至淪為政府的融資平臺

地方性銀行的大股東通常為當地的財政局、國資委等,具有典型的地方政府背景,和地方融資平臺等同屬一系,這使得它們將很難保持獨立自主,不得不向政府性質的企業拓展業務,甚至淪為地方政府的融資工具。

(五)金融抑制很容易造成地方性銀行畸形的資產負債表

監管約束將地方性銀行鎖在地方,使得它們的資產負債表在變得簡單的同時(迴歸傳統存貸表),又變得比較畸形。服務當地實體經濟意味著資產端的期限需要被不斷拉長,金融脫媒的外圍競爭壓力又使得負債端的期限不斷縮短,資產負債兩端的期限錯配變得愈發嚴重,這既限制了資產端的收益率,也提升了負債端的成本,期限錯配愈發嚴重、利差空間不斷被壓縮等等均是地方性銀行不得不面臨的問題。地方性銀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不得不通過同業資金或發行債券來大量彌補,資產端也不不通過信用下沉等方式來緩解,使得地方性銀行的資產負債表變得越來越脆弱。

(六)提升專業服務能力對地方性銀行而言是一種奢侈

監管機構總是以地方性銀行應提高專業服務能力來安慰地方,然而無論媒體怎麼宣傳,官方怎麼渲染,地方性銀行業務服務的專業性其實很難彌補全國性銀行帶來的競爭壓力,相對而言,全國性銀行仍然屬於躺著賺錢的階段。

提升專業服務能力說起來容易,做越來很難,難在它不易在短時間內發生,不易在短時間內見效,且很容易被國有大行和股份行模仿甚至趕超,既便會產生優勢維持的時間也會比較短,使得地方性銀行成為全國性銀行的一種附庸。

二、城商行異地作業的簡要回溯

城商行的異地擴張真正從2005年4月的上海銀行設立寧波分行開始算起,先後經歷了2006年的放開、2009-2010年的大規模擴張、2011年的叫停以及2013年的部分放開等幾個階段。

(一)2006年2月,銀監會發布《城市商業銀行異地分支機構管理辦法》,只對省內設立異地分行進行約束,但沒有明確跨省設立分行,不過這也拉開了城商行省內異地作業的序幕。

(二)2009年4月,銀監會出臺《關於中小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市場準入政策的調整意見(試行)》,放寬要求,當時甚至只要評級達到要求,便可以申請異地分行。各城商行開始大肆擴張,據統計,在2010年這1年期間,62家城商行設立了103家異地分支行。

(三)不過,2011年,當時的國務院副總理點名批評北京銀行總想跨區域擴張,認為有“不平衡、不持久、不匹配”的傾向,異地設立開始被叫停。

(四)但是,城商行異地經營的動力始終沒有減弱,很多銀行開始曲折前行,通過在上海、北京等地招攬人才,或直接總行派駐部分人員,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地設立辦事處,直接開展業務,當地監管機構也無法進行監管。後來,監管機構相繼明確鼓勵設立專營機構(持牌)的方式來規避這種行為,不過對非持牌機構仍然沒有限制。

(六)今年2月以來,監管機構對異地非持牌機構進行了嚴格監管,一些地方性銀行在北京、上海等地的流動作業團隊、部門、代表處、辦事處等相繼被打回原籍。

監管部門一方面是在高層的壓力下做出限制的決定,另一方面則考慮到地方性銀行可能會存在掏空地方資金的行為。例如,地方性銀行通常的資金來源是地方,而資產投向如果選擇全國範圍,那麼意味著該銀行是拿地方的資金去服務全國,這不僅會引起地方政府的不滿,也會引起地域錯配,特別是對於農商行、村鎮銀行尤其明顯,它們不僅存在掏空地方甚至存在掏空農村的問題,使得國家不得不警覺。

然而,細想來看,其實可以換一個角度來考慮,即為什麼不能用全國的資金來服務地方性呢,因此真正問題的關鍵不是問題本身,而是產生這些問題的金融政策。在實體經濟經營全國性、經營範圍綜合化的大背景下,那麼服務它們的地方性銀行也應順勢而為,沒有理由被限制,有關地方性銀行的金融壓抑應該儘快釋放。

三、35家地方性銀行的異地經營和綜合經營現狀

筆者整理了35家地方性銀行設立的分行數(包括跨省)和控股或參股公司情況,以便分析國內地方性銀行在這個兩個被約束作業領域的現狀。這35家銀行經常出現在各類排名榜單上,且總資產也具備一定的規模,具有比較好的代表性。

(一)只有北京銀行、上海銀行、寧波銀行、杭州銀行和天津銀行的跨省分行數在5家(含)以上

在我們所統計的35家地方性銀行中,只有5家銀行的跨省分行數量在5家(含)以上。分別為

1、擁有2.3萬億元總資產的北京銀行雖然是城商行,但依規模來論已經超過一些股份行(如恆豐銀行、渤海銀行、浙商銀行等),北京銀行這幾年累計設立了10家跨省分行和1家香港代表處,這10家跨省分行分別為上海、天津、西安、深圳、杭州、南京、濟南、長沙、南昌、烏魯木齊等10個地方,覆蓋範圍非常大。

2、上海銀行為第二大城商行,資產規模達到1.81萬億元,擁有7家跨省分行,分別為北京、蘇州、深圳、成都、天津、杭州、南京、寧波,和北京銀行相比,僅相差西安、濟南、長沙、南昌、烏魯木齊等5個地方,但比北京銀行多了一家寧波分行。可以說在跨省分行方面兩家銀行相差不遠。

3、寧波銀行擁有北京、上海、深圳、南京、蘇州等5家跨省分行,同處浙江省的杭州銀行則擁有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合肥等5家跨省分行。

4、天津銀行當初被寄於厚望,目前擁有北京、上海、石家莊、成都和濟南等5家跨省分行,整體上也可以。

(二)一些規模較小的地方性銀行也邁出了跨區域經營的步伐(例如包商銀行)

這裡不考慮異地持牌專營機構和非持牌業務團隊等。跨區域經營並非規模較大地方性銀行的專屬待遇,一些規模較小的地方性銀行在跨區域經營方面也值得一提。例如,

漢口銀行、富滇銀行和廈門銀行分別在重慶設有分行,包商銀行在北京、寧波、深圳和成都擁有4家跨省分行,江西銀行(廣州和蘇州)、河北銀行(天津和青島)、崑崙銀行(西安和大慶)和東莞銀行(長沙與合肥)也分別擁有2家跨省分行。

(三)資產規模5000億元以上的地方性銀行有的需要努力,有的值得期待

目前資產規模在5000億元以上的地方性銀行有20家,城商行有13家。但在跨區域經營上卻分為三種情況:

1、跨區域經營已經取得一定成果,如北京銀行、上海銀行、寧波銀行、杭州銀行、天津銀行等,它們的跨省分行數已經達到5家甚至以上。

2、那些跨省分行數在3-4家的銀行也非常值得期待,例如江蘇銀行擁有北京、上海、深圳和杭州四家分行,南京銀行擁有北京、上海和杭州三家分行等等。

3、仍有一些銀行的跨省經營起點較低,需要努力,例如徽商銀行只有1家跨省分行(南京),中原銀行和廣州農商行等尚沒有跨省分行。

(四)具有境外經營資格的地方性銀行僅廈門國際銀行、上海銀行、富滇銀行、北京銀行和東莞銀行5

1、在筆者所統計的35家地方性銀行中,僅4家銀行具有一定的境外經營資格,分別為廈門國際銀行、上海銀行、富滇銀行、北京銀行和東莞銀行5家。其中,北京銀行和東莞銀行在香港分別有1家代表處,富滇銀行設立了一家中外合資銀行(老中銀行)。

2、上海銀行在香港設立有上海銀行(香港)和上銀國際(100%),但佔比較低。

3、這裡有一家銀行需要重點著墨,即廈門國際銀行。廈門國際銀行目前資產規模已經超過0.71萬億元,雖然在境內僅擁有北京、上海和珠海3家跨省分行,但如果從全口徑來考慮得話,則潛力無窮,因為其附屬公司澳門國際銀行擁有13家澳門本地銀行和1家廣州分行,集友銀行則擁有24家香港本地分行和內地兩家分行。因此綜合來看,廈門國際銀行合計共有43家分行(其中境內6家、香港和澳門共37家),隨著金融業雙向開放進程的不斷加快,有理由對廈門國際銀行充滿更多的期待。同時,廈門國際銀行的兩家境外機構在全口徑中的佔比遠高於其它銀行,可以吸納全球資金為中國的經濟發展更好地服務,做出自己的貢獻。

(五)金融租賃和消費金融牌照成為多數地方性銀行的共同選擇

目前很多地方性銀行均申請設立了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這兩個牌照在政策的鼓勵下逐漸成為多數地方性銀行的共同選擇。在這35家銀行中,已設立金融租賃公司的銀行有22家 ,設立消費金融公司的銀行有11家。

這裡也有一些銀行申請了其它不常見的牌照,如徽商銀行參股奇瑞徽銀汽車金融、西安銀行參股設立了比亞迪汽車金融等。

(六)一些地方性銀行有參股其它銀行

在控股或參股非銀金融機構外,一些銀行還開始嘗試參股甚至控股其它銀行,如北京銀行持股廊坊銀行(3.57%)、南京銀行持股蕪湖津盛農商行(30.09%)和日照銀行(20%)、杭州銀行持股石嘴山銀行(19.8%)、成都銀行持股西藏銀行(5.3%)、重慶銀行持股三峽銀行(4.97%)等等。

(七)北京銀行、上海銀行、南京銀行、寧波銀行的牌照相對比較齊全,均擁有基金牌照

除上面所說的金融租賃、消費金融和汽車金融等非銀金融機構牌照外,有4家銀行的其他非銀牌照更加值得一說,這四家銀行分別為北京銀行、上海銀行、南京銀行和寧波銀行。

1、北京銀行目前擁有保險、基金、消費金融、金融租賃等四類牌照。

2、上海銀行目前擁有基金、消費金融和境外業務資格三類牌照。

3、南京銀行目前擁有基金、資產管理、消費金融、金融租賃、農商行等幾類業務資格。

4、寧波銀行目前擁有基金、資產管理、金融租賃等三類業務資格。

南京銀行和寧波銀行均以基金機構的名義設立了資產管理公司。資管新規下,資產管理業務公募基金化,意味著擁有基金牌照的這4家銀行在未來的銀行資管業務中,將非常有競爭力。

35家地方性银行的跨省分行设立和综合化经营情况
35家地方性银行的跨省分行设立和综合化经营情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