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一帶一路”人民幣離岸市場創新

观察|“一带一路”人民币离岸市场创新

本文共3800字,預計閱讀時間:10分鐘

單位:國家開發銀行法律事務局

在“一帶一路”建設中大力發展多層級的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有利於打造人民幣的資金運用平臺、資產管理平臺、清算結算平臺和風險管理平臺,對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具有重要意義。同時,金融創新是“一帶一路”建設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而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則是金融創新最前沿的孵化器。此外,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發展人民幣離岸市場,有助於解決國際金融市場的效能失靈問題,分散西方國家的政策外溢效應對發展中國家經濟的衝擊,防範區域性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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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發展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的設想

離岸金融市場的概念釐清。二戰後,以凱恩斯主義為代表的干涉主義思潮盛行,金融行業被嚴格監管。為了擺脫束縛,倫敦的歐洲美元市場開始起步發展。離岸金融最初就是指歐洲美元,即美國境外銀行不受美國金融監管的生息美元存款。隨著全球金融創新發展,離岸金融和在岸金融的區別主要在於適用法律不同,更多具有非居民性特點,境外屬性已經被淡化。IMF將離岸金融市場定義為:由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主要向非居民提供金融服務的市場;非居民性是指特定的金融交易由某一司法管轄區內的金融機構代表居住在其他司法管轄區域的客戶來執行。

地理四分法的設想。參考傑弗裡·瓊斯(Geoffrey G.Jones)於1992年提出的國際金融中心地理三分法,可以設想將“一帶一路”人民幣離岸市場體系作出地理四分法規劃:全球性人民幣離岸市場、區域性人民幣離岸市場、次區域性人民幣離岸市場和重要國別的人民幣離岸市場。重要國別和次區域性離岸金融市場側重於中國與東道主國及周邊國家的人民幣金融合作;區域性離岸金融市場側重於為整個地區提供人民幣金融服務;全球性離岸金融市場側重於提供全球範圍的人民幣金融服務。在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深度合作中,這種四分法設想具備可行性,對我國團結廣大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形成人民幣國際圈、參與重構全球金融治理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創新發展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的核心目標。“一帶一路”建設正處於主要以投資和貿易推動人民幣“走出去”的階段,需要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能夠發揮服務實體經濟的基本職能。此外,從現代金融業的創新發展角度看,全球投融資和國際資本流動規模遠超國際貿易規模,離岸金融市場都在努力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務。因此,當前發展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的核心目標,應當是引領全球金融發展和創新,既能為商品和服務貿易提供人民幣計價的支付、結算、信貸和信用擔保等基礎性金融服務,又能提供金融投資產品和金融衍生產品等多元化的金融服務。

創新發展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的決定因素。在2009年啟動人民幣國際化時,我國的金融服務業處於成長期,境外對人民幣的需求正在培育,跨境人民幣金融基礎設施比較薄弱,難以形成獨立的人民幣離岸市場,更多依賴倫敦和香港等較為成熟的全球或區域性金融中心發展人民幣離岸業務。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增強、中資金融機構的發展壯大、人民幣金融產品創新能力不斷提升、全球跨境人民幣金融基礎設施網絡日益成熟,我國具備了在“一帶一路”建設中更加主動發展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的綜合實力。發展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的決定性因素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中國強大的經濟實力,離岸金融市場東道主國的政策和法律保障,完善的跨境金融基礎設施,足夠的市場需求,不斷創新的金融產品以及金融機構的積極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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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發展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的挑戰

“一帶一路”建設受到全球政治經濟慣性走勢影響。從世界範圍看,現有的全球金融市場受西方政治經濟影響根深蒂固,美國等發達國家堅決維護經濟和金融霸權,以IMF為核心的全球金融治理體系改革難以速見成效,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的地位和發言權尚待提升。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發展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需要中國和有關國家對接發展戰略並開創新型合作模式,對現有的全球金融治理體系是一個突破,要提防反對勢力的干擾。

“一帶一路”金融合作的頂層設計亟待深化。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取得成效的關鍵,是加強“一帶一路”金融合作的頂層設計。筆者先後在多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工作,感受到“一帶一路”金融合作存在較為突出的“三多三少”問題:一是更多重視以傳統信貸方式支持“一帶一路”重大項目,在國際信貸標準的頂層設計方面突破較少;二是中資金融機構參與較多,和沿線國家金融機構及國際性金融機構加強合作的頂層設計較少;三是金融產品對美元和歐元等貨幣依賴較大,人民幣金融產品較少。

在岸和離岸金融市場的相互影響不容忽視。在資本項目未完全放開的情況下,發展“一帶一路”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面臨著國內外金融市場需要兼顧的嚴峻挑戰。在岸和離岸金融市場任何形式的金融事件,都有可能產生連鎖反應。例如,“8·11”匯改後,國際投機資本累計掀起了三輪人民幣沽空潮,導致我國外匯儲備出現較大波動,對境外離岸金融市場的人民幣流動性產生了較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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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建議

以政策溝通和法律對接提供必要的保障。現代意義上的離岸金融市場普遍具有法律制度健全、國際化程度高、資金融通成本低、稅收政策優惠、市場交易自由、嚴格保護客戶合法權益等特點。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建設需要政策和法律保障,應當先行在政策溝通順暢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重點推進。如果合作國有非常強烈的合作意願,有建設人民幣離岸市場的政策和法律依據,那就提高了推進效率。在政策溝通和法律對接方面,我國香港的人民幣離岸市場建設是可以借鑑推廣的成功案例。回顧歷史,我國政府在2011年發展香港人民幣離岸金融業務的八項政策,被認為是成功啟動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建設的關鍵。

以設立人民幣清算行及簽署貨幣互換協議為重點。在“一帶一路”建設中,可以先行設立人民幣清算行,再逐步建設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已經設立人民幣清算行的國家或地區,人民幣合作基礎較好,政策和法律層面契合度高,和中國的投資、貿易及金融合作活躍,可以作為深化發展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的重點。此外,我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簽署貨幣互換協議,除了互相提供流動性支持外,還能夠促進人民幣作為雙邊貿易和投資的計價結算貨幣,壯大海外人民幣金融資產,推動人民幣成為他國的官方外匯儲備。

金融產品創新要符合當地市場實際需求。建設多層級的人民幣離岸市場,應當實施“一國一策”,特別是要有針對性地開展金融產品創新。在金融市場欠發達的發展中國家,應當重點提供人民幣跨境結算、存款、貸款等金融產品,不能“嫌棄”交易量小,關鍵是要立足長遠,培育人民幣使用需求。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應當在發展基礎性金融產品之外,重點創新人民幣債券、衍生金融產品、綠色金融產品等,參與和引領全球金融產品的制度性安排,推動形成人民幣交易量的更大突破,積極建設有更大影響力的人民幣金融中心。

統籌引導中資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合作。人民幣離岸市場離不開中資金融機構的廣泛參與,必須加強引導,避免中資金融機構惡性競爭。比如在信貸領域,可以借鑑中資金融機構成功在埃及實現的“三行一保”機制。2015年6月,中國和埃及政府在開羅召開了中埃產能合作機制工作組第一次會議,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決定在埃及的大型產能合作項目中實施“三行一保”合作機制,之後中國銀行也積極加入該機制。按照“統一規劃、共擔風險、資源整合”原則,該機制以銀團方式統一對外,確保對埃及的融資機構、價格、管理和服務的“四統一”。該機制獲得商務部和發改委的高度評價,認為是中資金融機構在服務國際產能合作領域的突破創新,可有效避免惡性競爭,有利於中外雙方互利共贏。

加快人民幣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為了發展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我國應當加快跨境人民幣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將人民幣交易系統的報價、成交、清算以及交易信息發佈等功能延伸到沿線國家的金融市場,形成支持多幣種清算的人民幣全球化支付體系。當前,人民幣跨境支付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代理境外銀行進行跨境人民幣收付的“人民幣清算行”模式;二是與其他國家建立往來賬戶提供跨境人民幣服務的“代理行”模式;三是在境內銀行開立非居民人民幣結算賬戶的NRA模式。但是,這些方式大多依賴SWIFT系統,對中國經濟金融安全存在較大的系統性風險隱患。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發展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要加快完善2015年啟動的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特別是要發展獨立的報文系統,儘早實現我國人民幣國際清算系統的獨立自主運營,提高清算效率,便於對人民幣跨境資金流動進行監管。

健全宏觀審慎政策體系,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是要防範好系統性金融風險。宏觀審慎政策是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的一劑良藥。國際金融危機以來,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更緊密融合成為全球趨勢。為避免境外人民幣離岸市場波動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我國應當進一步完善資本項目宏觀審慎管理體系,綜合運用好宏觀審慎調控工具。例如,可以按照宏觀審慎監管的“監測→分析→預警→干預”流程步驟,整合和升級跨境人民幣業務系統,加強大數據分析能力,建立跨境資本流動監測分析指標體系,精確鎖定異常跨境資金波動,有效實現預警功能和干預職能。

來源/《中國金融》2018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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