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129930836
這個答案是肯定的,要罰款。下面鄉鎮長助理對此作一分析。
新的計生政策下超生罰款如何罰?
收取超生罰款,這是國家憲法和計生法賦予基層計生工作部門的權限,是執行國家行政職能的體現,法的執行最基本的原則有一條就是嚴肅性,只要您違法了,不管是多久您都必須要接受法律制裁。
以前的戶籍政策中有關於徵收社會撫養費與上戶掛鉤,但從2017年起,新生兒的上戶不再與徵收社會撫養費掛鉤了,不管是合法生育還是違法生育,只要滿足戶籍部門的上戶條件即可,不再強制要求計生部門蓋章,這體現了國家行政方式的優化;以往很多人都把上戶口作為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一個條件,沒有真正認識到超生違法的嚴重性,只是為了給小孩上戶才去繳納社會撫養費。
目前的社會撫養費或者超生罰款是如何規定的呢?下面引用計生法的兩條規定說明:
第四十一條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四十二條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其他人員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組織給予紀律處分。
微視三農
在二胎政策未開放之前超生的小孩,還要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即是2016年1月1日前超生的二胎(含二胎)以上的小孩,全部繳納社會撫養費。
很多人認為開放了二胎政策,以前超生的二胎就不用交罰款了,這是錯誤的想法,犯錯還犯錯,開放還開放,這是兩碼事的事情,如果減免了,那麼已經交罰款的又怎辦,必須面臨退款才公平,公正。